同修眼中的張林悅
認識張林悅,是在她背井離鄉、獨自漂泊的時候。張林悅是四川省南充人,雖年已半百,嬌小的她看起來年輕且充滿活力,有著慷慨大氣的心懷。一向生活優越的她,當時還不大適應獨自打理生活,日子過的簡單而湊合。
張林悅是一個勤奮上進,追求完美的人,對自己要求頗高。她常常對照「真善忍」標準查找自己的不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長期養成的思維、生活習慣改起來不容易,她對自己很生氣,但不氣餒,一次次督促自己,堅定地同化大法。遇到同修指出她的不足,她會高高興興的接受並道謝;看到同修的優點,她會由衷稱讚並希望趕上同修。她迫切的上進心,也鞭策著同修更加精進。
張林悅愛笑,從她恬美的笑容裏,很難看出她曾經歷過坎坷。後來看到她的自述《一個公務員不同尋常的經歷》,得知她之前是南充市的優秀公務員,曾任順慶區財政局辦公室副主任,因為堅持信仰,一度被當成後備人才重點培養的她,經歷了風雨挫折,仕途起起落落。
她兩次被抓,第二次被關在南充華鳳看守所達半年之久,身心承受了極大壓力,脫髮、掉牙、拉肚子,人瘦脫了形,健康受到嚴重損害,經多方營救才放回家。即使在看守所,張林悅依然熱情幫助同監室的人:家人送來的衣物送給她們用,飯菜中不多見的肉挑給她們吃;有人想不開時,她不顧自己身體的不適,真誠予以開導;出看守所後,她還專門去給她們存錢送物。她的愛心贏得了監室人的敬重和親近,也令獄警心生敬意。
張林悅無奈的離開熟悉的家鄉和舒適溫馨的家,是為了抵制順慶區法院對她非法庭審,不讓政法委、「610」辦、公檢法人員繼續在無知中犯更多的罪。
在外漂泊期間,丈夫單方提出離婚並辦理了手續,她的戶口也被註銷。「被離婚」對張林悅的打擊不小,她心裏難受卻沒有半句怨言,還體諒的說:「他也是沒辦法,實在是壓力太大了……只要他過的幸福就好。」
當她得知一位她熟識的、直接參與迫害學員的領導突然死亡後,她很自責,怪自己沒有及時勸他停止參與迫害,以至於出現了這樣的結果。她還說,她認識的領導、同事當中,「很多人其實很善良正直,可惜他們沒有看清這場迫害是非法的,他們把迫害當成政治任務去完成,卻不知道盲目服從上級指示、迫害正法修煉者會犯下大罪,會因此葬送他們自己的寶貴生命,甚至會貽害他們的家人和子孫。」她說這番話時,有著沉重的牽掛和擔憂,那些都是她熟悉的人,都是一個個可貴的生命。
後來聽說她寄去了一封封問候信,向故鄉親友講述修煉法輪功後她自己如何從生不如死的「半條命」神奇的恢復了健康,如何處處以「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身心不斷昇華。她告訴他們法輪大法真正是高德佛法,告訴他們當局迫害法輪功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勸他們不要繼續參與這場非法迫害,希望他們平安幸福……她的信,滿滿的都是關心和祝福。
這就是張林悅,一個有著聖潔的信仰、追求完美、熱忱善良的人。
非法劫持回家鄉 囹圄鎖無辜
2014年7月底,中紀委派出第九巡視組駐成都兩個月,接受全省市民的投訴和舉報。張林悅得知後,覺的應該就自己的經歷控告這場非法迫害,希望當局能依法從新處理自己的案子,切實做到依法治國。
9月28日上午,滿懷真誠信賴的張林悅走進了設著一道道警戒的巡視組辦公處的大門,但是她沒能自由的再走出來。兩天後得知,她被劫持回南充,關進了看守所。
張林悅過於單純,她低估了中共的無所顧忌,它想清除誰的時候,從來不講甚麼法律。現在很多民眾都明白,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完全非法的,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它對法輪功學員滅絕性的鎮壓,與它歷次清除各種「敵人」並無二致,但更加慘絕人寰。
那專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610」辦(注),就是一個地道的非法機構。未經法律授權、沒有正規登記,這個「610」從中央到基層設立一級級組織,在全國系統的大肆非法拘禁、迫害甚至直接虐殺法輪功學員,他們設立黑監獄,他們竟然還幹出了「大量活摘修煉人器官移植賣錢」的魔鬼惡行!從歷次政治運動血淚史中,國人該看清了:犯罪的,不是被中共殘害的那些所謂「敵人」,而是中共自己!
之前,張林悅曾就自己因為堅持信仰和購買神韻票被立案一事聘請了北京某律所的律師,律師依據法律進行了專業分析,並提交了法律意見書,申明對張林悅的指控根本不成立,張林悅無罪!
律師指出,1999年之前,法輪功作為一種獨特功法,以其祛病健身、強身健體的神奇效果和「真善忍」價值標準吸引了眾多修煉者……法輪功作為信仰無法「取締」,無論張林悅身份如何,修煉法輪功是她的個人選擇,公權力無權置評或干涉……她在自己家中或朋友之間學習、交流或傳播法輪功資料、心得體會等,是其信仰的基本權利,這不但不構成犯罪,反而是受到中國《憲法》和《世界人權宣言》的保護和支持的。
就張林悅因為購買《神韻》晚會門票而被指控一項,律師質問:「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不知公、檢將觀看演出作為犯罪的依據是甚麼?解釋權限源於何處?」
神韻晚會是國外華人向全世界展示中國傳統文化精粹的專業演出,該晚會讓世人見識到了真正的華夏文明。僅短短的幾年,神韻便贏得了各界人士的高度讚譽,各國眾多專業人士對演出的編排策劃、天幕燈光、每一位演員的精湛技藝等等都是嘖嘖稱讚。可是,張林悅計劃去觀賞這樣一場高水平的公開演出,卻遭到檢方的指控!
請停止迫害善良的張林悅
這裏,我們誠懇呼籲:南充當局,請不要再傷害張林悅!張林悅沒有罪!她承受的不公已經夠多了,請立即釋放她,讓她能夠正常的工作、正常的生活!
南充的父老鄉親,請你們為這位善良的知性女子呼籲,讓她重獲自由,請讓更多人看清這場迫害的非法和殘酷,為全面制止這慘無人道的非法迫害盡一份力!
張林悅的領導和同事,你們肯定記得張林悅的品行為人,她的無私善良,即使在漂泊期間,她依然惦記著故鄉人,依然為你們的平安擔心憂慮。她失去了家庭,女兒又不在身邊,現在她蒙冤孤零零被關在牢中,希望你們能關心、看望張林悅,盡你所能幫助她堂堂正正走出牢籠,讓她無罪獲釋。像她這樣敢於堅持真理、志向高潔的善良人,不該再受牢獄之苦,否則,公道何在?世間正義何在?
南充公、檢、法人員,你們本應該是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者,法律權威的維護者。你們少時一定也敬佩歷史上的英雄、智者、勇士,痛恨危害一方的佞臣酷吏,鄙視趨炎附勢的小人吧。那麼你現在做的是哪一種人?那些以「上面定了調」、「我們改變不了形勢」等托辭為由、或被那點眼前利益、官位所誘惑而幹出泯滅良知事情的人,不就是趨炎附勢、曲意奉迎「上頭」的勢利小人嗎?
中國《刑法》第399條明文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在,迫害法輪功的邪惡大勢已去,那幫骨幹急先鋒已紛紛落網:不可一世的薄熙來、王立軍已被判刑;無法無天的中央「610」辦主任李東生已經入甕;權傾一時的周永康照樣沒能逃脫,其各地爪牙也逐個遭抓捕……看看這些積極迫害的人,都是甚麼下場!
也許你不相信天譴,但是上天的懲罰不會因為你不信就不存在!天懲可能表現為一場意外(如任長霞、),一場內部清洗(如薄熙來、周永康之流),更多的,則是表現為犯罪者暴病、自殺或絕症而亡,這樣的報應事例實在太多了。
然而,真正的大清算還沒有到來。到大清算時,所有參與迫害善良修煉者的,無論其所犯罪惡世人知不知曉,都必將一一償還!罪大的,還將累及其子孫後代 !我們不希望你成為其中一員。
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可貴的生命,你能明辨是非,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功,良知尚存,就能獲得生命的平安,這是張林悅最大的心願,也是所有法輪功學員的最大心願!為了自己,為了家人,請你不要繼續盲從,請鼓起勇氣,選擇法律選擇正義,做一個逆勢中的勇士和智者!
註﹕因為「610」臭名遠揚海內外,各級「610」後來分別改稱防邪辦、維穩辦、綜治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