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山東省萊蕪市法輪功學員張福香女士在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遭迫害的情景。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張福香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令其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下是張福香女士敘述自己遭迫害的經歷: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我是惡疾纏身,患有心肌炎、胃下垂、膽囊炎等多種疾病,常常臥病在床,甚麼都幹不了,常常是上小學的女兒回家後扶起我來,餵我一口水喝,丈夫更是裏外兼顧,累到沒白天沒黑夜的。
一九九九年三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兩個月,我身上的疾病全都不翼而飛,可以下地幹活了,也可以讓放學回家的女兒有口熱飯吃。全家人為我的身體變化感到高興,這也是後來全家人支持我去為李洪志師父伸冤的原因。而我更是對大法和師父是堅如磐石,任何人都不可動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江澤民開始莫名其妙地迫害法輪功學員,電視機上不斷出現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新聞。那時候的我才剛剛學了四個月,五套功法都還沒有學會呢。開始我想,是不是政府搞錯了,是不是受了惡人的蠱惑,怎麼會對大法產生這麼嚴重的誤會呢!法輪功修煉者一直以「真善忍」為標準,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怎麼可能做出政府所說的事情呢!
六次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陰曆三月二十日,我去北京天安門請願被綁架。在萊蕪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兩天後,南冶鎮派出所警察和安仙村書記咸寶友來到駐京辦事處提人。警察拽住我的頭髮對我拳打腳踢,打得我鼻口出血,按在鐵床上用力撞來撞去,頭髮都撕下來了一大堆。二十三日下午回到家後,村裏派人在我家附近蹲坑監視,不讓我出門。二十四日公安局柳青讓家人拿出一千元就不對我進行拘留,把我暫時關押在大隊辦公室。因為我以前的身體狀況,家裏根本無力支付這次巨額罰款,他們就把我銬在了村子十字路口的電線桿上,後來家人東拼西湊好不容易湊夠這筆非法罰款,他們才把我放了。
二零零零年陰曆七月九日晚上,我在家看師父講法的錄像,村書記咸寶友帶領三個人非法闖入我家,把影碟機和師父講法的錄像帶非法搶走。十六日晚上,村書記咸寶友把我、段明新(已故)和任緒翠三個人關押在大隊辦公室,他拿著刀子比劃我們,拿著鋸試圖剎斷我們的脖子,對我們拳打腳踢,嘴裏一直辱罵我們。17日把我們送到了拘留所裏拘留了十五天。從此以後經常在村廣播裏辱罵我們是反革命家庭,威脅我們說如果繼續修煉,孩子不讓上學、當兵,停電停水,說的髒話簡直不堪入耳。
二零零零年陰曆十月二十七日,我再次去北京請願上訪,再次被綁架關押在萊蕪駐京辦事處三天,然後又被關押到南冶鎮派出所,銬在暖氣管上一晚,第二天又把我關押在拘留所十五天。十五天後非法向我索要了一百元非法罰款後才將我們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陰曆二月初九,警察強行劫持了我、丈夫和二女兒到鐵車洗腦班進行人身迫害,導致丈夫不能工作,二女兒不能上幼兒園。對我進行強制洗腦,整天聽辱罵師父和大法的錄音,不讓我睡覺並讓我整天打掃廁所。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天左右後才將我們三人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初十,安仙村村委十幾個人闖入我家,將我再次綁架在孝義洗腦班。我走出孝義洗腦班後,家中有人蹲坑監視不能回家,只能開始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我在路途中被張家窪派出所警察綁架,把我銬在了暖氣管上,萊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鄭波拽住我的頭髮對我拳打腳踢,打得我鼻口出血,頭髮撕下了一大綹,並指使一女警察把我身上僅有的438元錢強行搜去。當天我被綁架到了萊蕪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對我的綁架和關押。三天後,十幾個警察給我銬上手銬腳鏈,捏住我的鼻子,用竹板撬開我的牙齒進行強行灌食,一天灌一次。
遭非法勞教
沒有經過任何正式的法律程序,我被判了三年勞教。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被押送到了濟南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我不明白我沒有觸犯任何一條法律,為甚麼要把我關押在勞教所裏遭受犯人般的待遇。在這裏我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嘗到了各種殘酷的刑罰。我被關押在了五大隊,隊長是牛學連,她安排三班倒不讓我睡覺,經常是凌晨兩點半才讓我睡覺,四點就把我叫起來關押在五、六平米的禁閉室裏對我進行強行洗腦,讓我聽辱罵師父辱罵大法的錄音。從進去後就對我進行這種折磨,迫害時間長達四個半月,直到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八日才讓我上地下室幹活。在這裏她們不讓我給家人打電話、寫信、見面,每天逼迫我做超負荷的勞動。
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三日下午,勞教所裏的一個警察,無故把一大法弟子銬在暖氣管上,並用膠布貼住嘴,法輪功學員們不滿這種非人的折磨,拒絕配合開始罷工。十六日勞教所的警察們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身迫害,她們把所內最邪惡的警察調到五隊。為迫害法輪功學員,專門設計了十五公分高的小板凳,坐板凳時兩手緊握膝蓋,從早六點到晚十點,不准我離開小板凳。吃喝、大小便都在室內,門窗緊閉,高溫天氣也不允許打開,風扇也不讓開。而且讓社會上的刑事犯輪流監視。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還要強制我聽、看污衊師父、大法的錄音、錄像,施行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折磨。王淑珍慫恿在押的刑事犯,誰想出的招最損、最凶殘,誰就可以得到減刑的獎勵。她們為了自己早一天出去,狠毒地打我們這些沒有「轉化」的學員,我們被打的渾身青一塊紫一塊。我被強逼著連續罰站十天,從早站到晚上十點,腿腳都腫脹的像暖瓶一般粗,然後再強迫蹲下,疼的受不了。王淑貞見我們仍不妥協又出惡招,每天只讓吃一頓飯,還要逼迫勞動。一星期後才允許自己買方便麵,剛吃了兩頓之後又不讓吃了。幾天後允許吃飯了又不讓大小便了。五月三日,一位學員忍不住拉在了褲子裏,屋子裏氣味太渾濁了,她給我們十五分鐘洗衣服、洗澡。衣服洗完必須請示報告才允許曬衣服,我們抗議這種無理的刁難,她氣急敗壞直接把我們沒穿的衣服扔進垃圾桶裏。她們每天逼迫我坐小板凳,看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錄像,不讓我睡覺,叫刑事犯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一瞇眼就用蒼蠅拍打頭,把拍子都打爛了。因長時間不讓睡覺,我疲憊不堪地困倒在地上,王淑珍叫人做記錄,誰困倒一次明天集體罰站一小時。在我們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警察又強迫我們上操練隊,我們不妥協,王麗萍用高跟鞋踢的我們腿上青一塊紫一塊,她的高跟鞋都踢爛了,並讓我們罰站十天。
殘酷的暴力「轉化」
二零零四年陰曆七月初八,王麗萍以抬東西為由把我騙到學員接見室,馬文豔等三人向我灌輸勞教所的條例,威脅我讓我承認自己有罪,我不畏強暴,堅信師父堅信大法,認為做一個好人沒有錯。她們惱羞成怒,加大了對我的迫害,強逼我罰站,不讓我吃飯、睡覺和上廁所,一次我實在憋不住便拉在褲子裏,她們把我的褲子扔到了垃圾堆裏。她們又把我銬在暖氣管上站著,白天用紅綢布綁著,腿腫的受不了的時候再讓蹲下,真的是疼痛難忍。她們還把大法書擺在我的腳下,四天後她們還不讓上廁所,憋不住就又拉在了褲子裏。馬豔把我的兩塊大毛巾、床單、背心和褲子擦尿後都扔到了垃圾堆裏,並且說再次就把我的被子扔掉。
七月二十日,她們逼迫我坐在地面上,把我的雙手反綁在鐵椅上,就這樣綁了整整十五天。王月瑤、李穎華和馬文豔以我胃不好為理由,強行一日三次灌藥,馬文豔用長霉的菜湯和她們喝剩下的茶葉末進行灌藥。我抗議這種非人性的迫害,拒不配合,她們又把我反綁在鐵椅子上,戴上耳機,強逼著聽罵師父和大法的錄音。耳機開的聲音很大,耳朵震得簡直受不了,裏面還伴有嘈雜的、沉重的金屬撞擊聲。她們晚上睡覺蓋著被子,可是卻給我一直開著風扇,凍得我渾身發抖,就這樣折磨了我整整十三個晝夜,她們企圖消磨我的意志,讓我妥協。王月瑤揚言說:「這方法在全國很有用,有的三天「轉化」,很頑固的七天也能「轉化」。」她讓我坐在尿裏,腿還不能變樣,一有時間就用高跟鞋踩在我的大腿上,此時我已全身浮腫,我問她為甚麼踩我的時候她囂張的說:「我願意,我還有鞋跟像手指頭細的鞋,明天就穿來。」其他幾個警察也是一有空就來踢我幾腳,夜間我一瞇眼,她們就用大法書砸我的頭。地面上的尿幹了又把我拖到濕處,臀部早已經腐爛,來了月經我請求用衛生紙,王月瑤說:「如果你寫「轉化」書,我就讓你用紙。」從此我不再吱聲了。她惱羞成怒的說:「如果你陰道爛了,我發揚人道主義給你去拿消炎藥。」接著用大法書砸我的鼻樑,打的我鼻口出血,鼻樑青紫。並且狂妄的說:「你不是很拗嗎?我從小得到的東西沒有一樣得不到的,只要進了這個門,沒有一個不「轉化」出去的,除非躺著出去。我父親是省武術教練,我弟弟是巡警,我把你弄殘去醫院也檢查不出毛病來,萬一把你弄死了,就加在1700例上當你自殺,我也犯不了法,大不了脫下這身警服。」到了八月初一,她說:「三天不讓你吃喝,看看你的心臟怎麼樣?」接著拿來電棍充電,「電棍你不服,我再拿彈簧床來,把你衣服脫光,用膠布把你粘在上面,用這些方法在全國一個月就「轉化」了三十多個你這種頑固分子。」八月初三晚上,原五隊副隊長趙傑的丈夫職位是科長,他威脅我說:「如果你再不「轉化」,就把你關在一個黑屋子裏,不讓和任何人接觸,看你這輩子怎麼混?」
到了八月初四,我已經被折磨的奄奄一息,鬆開綁時早已經不會爬了。醫生把我連拖帶拉的拖到床上做心電圖,結果心臟嚴重瘀血。而這些失去人性的警察,還繼續殘酷的毒打我,讓我面部緊緊貼著牆,王月瑤坐在床上用雙腳蹬著我的後背,使我不能蹲立。
八月五日,她們才讓我出嚴管室,然後逼迫我跪著打掃兩、三個小時衛生。她們又把我弄到所謂的心理諮詢室,實際上是一個嚴重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繼續逼迫我勞動,晚上十點多就把我綁在床上,一宿疼醒數次。在這裏折磨我7天後,我右手的三個手指頭都沒有了知覺,胳膊抬不起來、伸不直,只要稍微動一下就受不了,幾乎殘廢了,大腿上被她們踩得地方都壞死了,腳也都爛了。八月十二日回到班組,還要被逼迫著給警察們打掃廁所,擦玻璃門窗,給全隊人員打水,一暖瓶水提著都很吃力,還要給全隊人一天三次打飯。
非法勞教三年的期限滿了後,她們又以我不「轉化」為由,給我加期了一百零五天。在我臨出獄時,她們還威脅我說:「你這種不「轉化」的,出去了也要再回來的。」
家人被迫害情況
二零零二年十月初六,在我被勞教的期間,父親因承受不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含冤離世。而我因為被迫害沒有做到可以在父親的病床前盡孝,更沒有機會給父親送終。
從二零零零年遭受迫害開始,我的小女兒只有5歲,大女兒也不過16歲而已,因為迫害,我沒有機會照顧女兒們成長,在女兒們的幼小的心靈上留下不可抹滅的傷痕。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則就是以江澤民為首的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