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沈月紅女士陳述的她全家十六年來所遭受迫害的事實。
我丈夫楊建君遭受綁架、毒打、遊街、勞教、判刑
我丈夫楊建君,河南許昌縣湛澗鄉小店人,河南大學外貿經濟系本科畢業,他於一九九六年在開封上大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他處處以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大學畢業後在河南許昌長葛市一個大型日資外企上班。他為人豁達、真誠善良、樂於助人,對工作有高度責任感,兢兢業業,認真負責,很快就得到日方高管器重,半年後,就被提拔為部門科長。
楊建君 |
江澤民出於妒嫉,利用手中的權力,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打壓迫害。為了給法輪大法說一句公道話,楊建君秉承對「真善忍」的信仰,第一次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綁架關押,後被單位保釋出來;
二零零零年七月,楊建君第二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後,被許昌610國保警察帶回,關押在許昌市高橋營看守所。
在看守所關押期間,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早上,許昌市610、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苗仲愷、魏都區公安分局政保科文建偉、劉蘇萍、各派出所警察很多人來到許昌市看守所,將楊建君和許昌另外九名因修煉法輪功而被綁架關押在許昌市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五男五女)叫出來,把他們押上警車,要將他們拉到許昌轄區內(五縣一區)開上千人的宣判大會,遊街示眾。
當天上午,警車把他們拉到禹州市公安局院內,每個人都被用繩子五花大綁,兩隻胳膊被反紐在背後,押上一輛大軍用汽車。在開往宣判會場的途中,有很多群眾圍觀。會場四週警車密布,戒備森嚴,到會場後,把他們從車上一個個弄下來,蹲在地上,用一根長繩子把他們十個人一個接一個串起來,在宣判大會的最後階段時,把他們都押上會場,並排站在會場前排,每人身後由兩名全副武裝的武警按著肩膀擰著胳膊。每次宣判大會的最後,男主持人都會用嚴厲高聲喊到:「把他們押下去,立即執行!」像是宣判死刑犯一樣。
當天中午,又將他們拉回禹州市老看守所,關到一間屋子裏。屋裏只有門上有個小洞,那是供犯人打飯用的洞,地上是齊腳深的髒水。當天下午又把他們拉到襄城縣,和在禹州一樣的遭遇,晚上拉回許昌市看守所,第二天被拉到許昌縣、鄢陵縣,第三天被拉到長葛市、下午到魏都區。就這樣,炎熱的夏天,十名法輪功學員在三天中被「宣判」了六次。
二零零零年八月底,楊建君被非法勞教三年,關到許昌第三勞教所。他失去了工作,直到二零零三年才被釋放出來。
二零零七年元月,我們一家三口在許昌租房住。一天,我丈夫出去理髮,回來的路上,被許昌市公安局、許昌縣國保大隊一大群警察跟蹤到門口,還未進院門,在門口外被這幾名惡警瘋狂的群毆,他被打倒在地,警察圍成圈,用穿皮鞋的腳在他身上、頭上、面部猛踢。我丈夫當時被踢的口、鼻竄血,面目全非。
楊建君和女兒 |
另有幾名惡警沖到樓上,從我懷裏搶走僅十個月的女兒楊一帆,把我拖到樓下,我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對我大打出手,四個警察把我摁在地上,臉朝地,雙手反捆使勁上抬,其中一個惡警拿髒布塞住我的嘴,另一個抓住頭髮,猛力抽打。我的嘴被打出血,臉打得青腫,下巴黑青,僅十個月大的女兒被驚嚇的大哭不止。正在打我時,鄰居家的圍牆突然倒塌了一片(大約掉下有三十來塊磚頭),磚頭掉到房東院子裏,這些惡警嚇的停下了手。我丈夫又被惡警從門口抬進院裏。
惡警搶走了我們的私有財產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資料設備和五千元左右的現金,我丈夫被惡警反綁著手臂押走,半個月後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許昌第三勞教所。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我和女兒被許昌市「610辦公室」的主任宋某和魏都區公安分局的孫麗娜和被稱作小濤、小恆的人在賓館與住處非法訊問、監控了整整三天。
一月二十四日,我被老家潢川縣的公安接回,我和女兒被直接囚禁在洗腦班(一個廢舊的學校教室裏)。一月二十六日凌晨五點多,我逃出洗腦班。女兒在洗腦班哭了一整夜,後被當地610人員送給我母親。後來我悄悄帶走女兒,和女兒一起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楊建君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非法勞教期滿後,楊建君又被許昌「610」頭目宋某直接交給河南林州公安,(在二零零七年下半年,因林州一資料點被惡警破壞後,惡人又構陷到他)因此楊建君又被關押在林州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十月被林州法院非法判刑十年。楊建君上訴,二零一零年四月,河南安陽中級法院執法犯法,仍維持原判,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將楊建君送進河南新密監獄迫害。在林州看守所關押期間,我丈夫和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再一次被警車拉著,在林州紅旗渠廣場被遊街示眾。
八年多過去了,我丈夫楊建君目前仍被關押在新密監獄。
我被劫持在河南新鄉女子監獄
二零零八年五月,流離失所中的我一路艱辛,帶著兩歲的女兒準備去許昌第三勞教所看望被非法關押的丈夫楊建君,晚上我敲開了許昌法輪功學員王海松的家門,好心的王海松一家收留了我們這對難中的母女。不料被監視跟蹤的惡警發現,第二天早上五點多鐘,幾輛警車開到王海松家門口,一、二十名警察跳下車,破門而入。因我不配合他們,喊「法輪大法好」,被一名三十多歲的胖警察拿著鞋子猛抽我的臉很多次,我當時被打的眼冒金星,嘴角出血,完全不顧及幼小的女兒驚恐的感受,並在王海松家樓上樓下翻箱倒櫃抄家。在女兒伸著小手喊媽媽的哭聲中,七、八個警察把我抬上警車,劫持到許昌魏都區公安分局,用手銬把我銬在椅子腿上。一個身穿便衣的女人一直在不斷的辱罵我。當天又把我綁架到許昌市看守所。
王海松也因此受牽連,被許昌魏都區公安分局惡警綁架,家中的電視、VCD、衛星接收器、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被抄走,並被許昌魏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進河南新密監獄,同時王海松又被原單位許昌通用機械廠無理開除工職,失去生活來源。
我在許昌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公安局的人要求我簽字把我女兒送進孤兒院。女兒離別時的哭喊聲讓我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十一天滴水未進,看守所不管不問,最後我暈倒在地。因為在看守所煉功發正念,被看守所所長和獄警鄭潔戴上腳鐐手銬,一次在查號時,一獄警在我雙盤的戴鐐的腳上使勁碾踩,當時腳脖被碾破,在場的女號犯人都嚇哭了。
二零零八年十月,我再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七、八個男犯人按住強行灌食,他們把管子從我鼻孔插到胃裏,我拼命掙脫,把管子拔出,使他們沒有得逞。獄警鄭潔暗中唆使監室中的吸毒犯、小偷經常罵我,每頓飯一個小饅頭,菜湯裏漂著蟲子、爛菜葉,還有泥沙,根本吃不飽肚子。
在許昌看守所每天強制勞動──磨錫箔紙,每天從早上七點幹到晚上天黑,少的磨幾百張,多的磨上千張,一天活兒幹下來腰酸背痛。在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身體迫害中,我身體出現長期低燒,胸腔積水,監號裏的吸毒犯罵我裝病。我面黃肌瘦,在出現生命危險時,我被強行戴著腳鐐拉到醫院抽胸腔積水,並出現肺結核症狀,身體極度衰弱。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下午,許昌市魏都區法院對我和王海松、常青開庭。開庭時,法院不准許群眾進場旁聽,連我們的家屬也不准許一人進場旁聽。開庭過程二十幾分鐘時間,草草收場。我被許昌魏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送進河南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一家人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
在法輪大法遭受迫害的十六年中,我和我的家人只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做個好人,就被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二零零三年,我丈夫楊建君正在許昌第三勞教所關押期間,我的公公,法輪功學員楊興亞,於二零零三年在開封給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時遭綁架。當時我公公、婆婆、小姑子在開封做生意時租房住,警察到我公公家租住的房中抄家時,又把我婆婆──法輪功學員邢秀枝綁架走,關進開封看守所一個月,我公公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開封勞教所。房東因膽小怕事,強迫攆走小姑子,逼她搬家。可憐的小姑子當年只有十七歲,面對這突然的變故,父母哥哥因修煉法輪功而失去人身自由都不在身邊(當時我和建君還沒認識),在開封舉目無親,無依無靠,流落街頭……
我公公從勞教所回來後,身體出現嚴重病業,二零零五年九月,在醫院中,因擔心我和建君的安危,在極度恐懼不安中離世,雙眼都未能閉上,去世時年僅四十九歲。當時家人在醫院太平間到殯儀館為公公辦理喪事時,公公家租房的房東攆我們走,我和丈夫(當時正流離失所中)租住的賓館、醫院附近到處布滿「610」的便衣,在殯儀館還有人偷偷拍照。在我公公屍體還未來得即火化的情況下,我們不得不帶著有病的母親,在恐怖中匆匆離開開封,公公的後事留給我的小姑子,一個年僅二十一歲的小妹妹處理。第二天火化時,我們一家人都不在現場,真是淒慘悲涼。三天後,我和丈夫在鄭州租住的房子被警察抄家,房子裏面的私人財物被洗劫一空,我們走脫了。
我的婆婆、法輪功學員邢秀枝於二零零三年在開封被惡警抄家時綁架走,在開封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從此舊病復發,於二零零六年六月離世,年僅五十三歲。
二零零八年五月我在許昌被綁架時,在我的老家河南潢川縣,我的父親剛剛病逝幾個月,我的父親在生病期間,面對公安抄家,抓捕製造恐怖加重病情,在擔憂我和女兒的安危中離世。我母親在思念父親的悲傷中,聽到女兒被綁架的消息,冠心病復發,蹲在地上,腰部受傷,從此落下病根。
我的女兒,二零零六年三月出生,從她出生就每天與我生活在害怕恐懼之中。十個月時父親被綁架勞教判刑,和我一起被綁架進洗腦班,之後又隨我滇沛流離,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兩歲多時,惡警當著她的面毆打我,並把我強行帶走。我被綁架後,女兒被許昌公安送回潢川,交給我年邁的母親撫養,遠離父母,以至後來見到外婆家來親戚,她都害怕的躲到門後,不敢出來,她的外婆面對此情此景,心疼的整日以淚洗面。
我從監獄出來後,無家可歸,只好回到老家潢川,帶著女兒,在娘家搭一間簡易的活動板房,忍受著酷暑和嚴寒,艱難度日。
二零一五年七月,我丈夫楊建君仍被關押在河南新密監獄,每天強制勞動十個小時,獄警現在還在以加期相威脅,逼迫他放棄「真善忍」的信仰,他在獄中每天都在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和身體的雙重壓力。
監獄的接見日時,我帶著女兒千里迢迢坐車七、八個小時,趕到監獄去看望丈夫時,只能隔著玻璃,用電話在被獄警監聽的情況下說十幾分鐘的話,有時還沒說上幾句話,就被獄警把電話掐斷。
潢川縣公安局嚴重歪曲事實 抹黑法輪功
我一九九九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學習法輪功著作《轉法輪》,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法輪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水平。修煉法輪功不但能祛病健身,還能使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平和。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與本縣法輪功學員吳世偉因向世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在新縣火車站被新縣火車站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送到潢川公安局,抄家後被送到潢川縣看守所,幾天後我又被異地關押在息縣看守所。三十七天後,我父親被迫交了「保證金」才把我放回。我剛回家7天,潢川縣公安局以我曾在二零零一年給潢川縣政法委、公安局、縣委寫過勸善信為由,又將我非法勞教二年,潢川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趙淼帶人到家抓捕我時,我從後門逃脫,從此流離失所。
二零一二年我回到家鄉後,才得知潢川縣公安局趙淼、辛海軍等惡人當年為了抹黑法輪功,將我與法輪功學員吳世偉在新縣講真相被綁架之事,嚴重歪曲事實,製造假新聞,以「在旅館的床上抓住這對狗男女」為內容編成宣傳頁,向各街道、鄉鎮、村委派發,嚴重抹黑法輪功,欺騙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對我人格攻擊侮辱,使我身心受到巨大傷害。
以上所述,我和我的全家受到的一切不公正的對待,都是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所造成的,其行為違反了憲法和法律。由於「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因此江澤民應負法律責任。望檢察院對江澤民進行立案偵查,將其繩之以法,為受害的百姓伸張正義,為民除害,還世間公道,還法輪功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