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控告書中寫道:
「由於強身健體和尋求人生的真諦,我們夫妻相繼在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此後身體各種病症徹底好轉,近二十年沒有吃過一粒藥!為國家節約了大量醫藥費與社保基金。修煉後,我們心情平和,遇到矛盾都能夠先從自身找原因,做事先考慮別人,將從前的埋怨、牢騷的思維狀態轉變成了平和祥善、向內找的思維方式中,這是只有親身修煉大法才能達到的心態」。
迫害開始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妻子黃玲因上訪在懷孕期間被非法關押,導致雙胞胎早產,其中女嬰在出生後十二天離世,男嬰出生時僅為一千二百克。
十六年中夫妻二人分別兩次被勞教、四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二次被迫流離失所,離開工作崗位,孩子無人照料,雙方父母經常以淚洗面。迫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八十萬元,造成的身體與精神上的創傷巨大無比。」
在談及起訴的緣由,控告書中寫道:
「然而,上天有好生之德。偉大的法輪功創始人一再教導他的弟子們在被迫害中一定要秉持和平、理性、善良地講清真相的原則,救度眾生,全球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從未放棄過對迫害過自己的具體的工作人員、公檢法機構人員的救度,以期把他們從即將到來的惡報中拉出來!鑑於此,我們決定起訴首惡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