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武銀鳳訴述她十六年遭受的迫害:
我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三十六歲。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團夥利用媒體污衊法輪功,大規模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後,我為了給大法、師父討還清白,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在家鄉張貼法輪大法好的標語和橫幅,被平堡鄉派出所所長種振宇、警察杜新武,將我綁架到派出所,銬在電線桿上暴曬,並拳打腳踢。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七日,靖遠縣公安局一女警察和平堡鄉派出所警察王新成,在村民蒲俊學的帶領下,把我從田裏綁架到派出所。在村幹部吳建民的授意下,把我與法輪功學員王根弟、吳景儒、吳學儒、王振華、白尕花、吳育東等八人遊街侮辱,隨後劫持到靖遠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我被秘密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蘭州市平安台勞教所,遭受超負荷奴役,強制洗腦,在勞教所遭受迫害一年零四個月後,回到家中。
二零零三年五月份,靖遠縣「六一零」及司法部門的張國旺,平堡鄉派出所警察王新成非法闖入家中,以問話為由,將我騙到派出所,立馬給我戴上手銬,把我推上車,綁架到白銀市武川洗腦班迫害,遭受身體和精神上的痛苦折磨,半個月後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再次被靖遠縣國保大隊警察種連榮、潘千瑞及平堡鄉派出所所長王安定和韋乾坤非法強行從家中綁架,遭到非法抄家、搶劫。惡警逼著十六歲的孩子簽字、按手印,隨後把我綁架到看守所迫害。
六月二日,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蘭州市柳溝河女子勞教所。期間休克三次,勞教所獄警戴文琴、中隊長范怡蓉強行給我輸液、打針、灌藥(藥物不明)。被拉到蘭州康泰醫院搶救,醫院大夫診斷是「癲癇病」。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保外就醫回家,當時勞教所獄警向我丈夫索要醫藥費,因當時家中沒錢,獄警就把戶口本拿走了,到如今戶口簿還被扣在甘肅女子勞教所不還。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五日,過年時在自家門上貼真相對聯,又被平堡鄉派出所綁架到縣公安局,雙手銬在老虎凳上14個小時,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個月。
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到甘肅女子監獄,期間遭受各種迫害。監獄強迫給我們出售高價物品,最令我難以忘記的是監獄每天讓我們看污衊法輪功的碟片和書,看後還要寫自己的認識,如果不寫或寫的達不到她們(互監犯人)的要求,就把我連打帶踢,晚上不讓睡覺。更為惡毒的是不讓我上廁所,憋了一天一夜,小肚子疼的連腰都直不起來。最後靖遠縣法院以假釋的形式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放我回家。
從回家到現在,平堡鄉派出所、國保大隊的惡人不斷到我家騷擾,影響我的正常生活。我丈夫和兩個兒子,自從我被一次一次非法關押迫害,他們在身體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一般人無法想像的痛苦和折磨。特別是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五日,丈夫在自家門上貼了法輪功對聯,被平堡鄉派出所、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在縣公安局,雙手銬在老虎凳上整整24小時,後來又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八天後才被放回家。
迫害相關責任人:
靖遠縣「六一零」及司法部門:張國旺
靖遠縣國保大隊警察:種連榮、潘千瑞
平堡鄉派出所所長:種振宇、王安定
警察: 杜新武 王新成 韋乾坤
相關責任人:王世春 趙興科 梁真福 雒虎泰 楊生華 范蘭靈 魏燕崢
田晨 魏瑄 王向榮 宋繼祖 馬曉雲 楊雨峰
靖遠縣法院地址:甘肅省白銀市靖遠縣人民巷4號
郵政編碼:730600
電話:0943-6121417
審判長:葉生旺;代理審判員:李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