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早晨八、九點鐘,宋國禮正在田間幹活,被靖遠縣公安局政保科警察潘千瑞、丁尚和、種聯榮等十幾人綁架到東灣鄉派出所非法刑訊逼供。宋國禮被警察右臂在上、左臂在下「關公背大刀」式背銬起來二十四小時,痛苦之狀難以形容,連所穿棉衣都繃破了,至今手腕上傷痕清晰可見。
次日,宋國禮被潘千瑞等劫持他到靖遠縣公安局銬在暖氣管上,一小時後又被關進靖遠縣看守所,隊長路某以宋國禮沒跑好操為藉口,強迫他「爬冰床」:在大院潑上水,結冰後再爬上去,只准兩手、兩腳尖著冰,身體懸空。一小時後,冰面融出兩個手印,手指則又麻又痛,十分痛苦;他還被迫倒馬桶、幹髒活。犯人還用腳踢傷他的腰部。十多天後,宋國禮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
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台勞教所)三大隊,獄警教唆「包夾」犯人沙榮華、馬曉雲逼迫宋國禮寫「三書」、每週寫「思想彙報」,不給吃飽飯,隨便侮辱、打罵,秋收時,宋國禮等法輪功學員每天被迫在田裏幹活十二小時。
當時與宋國禮在三大隊同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天水的米興源,金昌的馬躍芬、楊笑川,景泰縣的馬祖福,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張學宏等。法輪功學員馬躍芬的腿被獄警打殘。獄警不准法輪功學員互相說話,一次付清松(音)只是看宋國禮一眼,就被惡犯沙榮華毆打。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宋國禮又被東灣鎮政府及東灣派出所警察從勞教所直接劫持到白銀市洗腦班,連「解教書」都沒給。八、九天後,被迫在惡人寫的「三書」上簽字,才讓回家。回家後也經常遭邪黨人員上門騷擾。
而與宋國禮同村的法輪功學員張龍,二零零零年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從此失蹤,再也沒有回家。他的妻子多年來獨自撫養兩女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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