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鳳柳女士,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很短時間後,由原來的體弱多病就變得無病一身輕了,心情也變得開朗、寬容、善良,工作上任勞任怨、不爭不鬥,得到大家的信任。
徐鳳柳在控告書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血腥迫害開始後,我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深受其害。我曾遭多次非法抄家、多次綁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非法監視居住、非法傳訊等迫害。
下面是我被綁架、非法關押三次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實施單位:
第一次: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夜裏十二點左右,我在家裏睡覺被縣公安局及縣城關派出所綁架,同時被非法抄家。縣公安局一科尤松柏(音)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行政拘留我十五天(註﹕在家睡覺能擾亂治安,那全國人是不是都不能睡覺了)。關押地點:縣拘留所。
第二次:
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我因告訴世人法輪功真相被舉報,遭孫村派出所綁架,後有縣公安局與縣城關派出所非法抄家,當天夜裏我被關進縣看守所。第三十七天,縣公安局下達非法逮捕通知,四月三十日被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放回家。共被非法關押時間為一百一十五天。
這次關押在非法提審中,尤松柏一再強調:「她(指我)以前被拘留過一次,這次按照兩高的司法解釋怎麼也得判她幾年」。
第三次: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我被繁昌縣國保大隊萬浦建(音)夥同其手下從家中強行綁架,同時被非法抄家,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安徽省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時間為七百六十天。我至今都沒有明白:我一個平民百姓怎麼能夠破壞法律實施?又有哪一條法律被我破壞沒有得到實施?利用的是哪個組織?組織形式是甚麼樣的?我在其組織中擔任何種職位?又是如何利用該組織的?如果這些都是虛構的,那麼是誰在歪曲法律陷害好人?
在這曠日持久血雨腥風的十六年中,這場非人道的邪惡迫害給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在我第一次被綁架時,那一夜我母親徹夜未眠,擔心、害怕熬到天亮,天剛亮就去派出所找我,當得知我被非法拘留關押,母親接受不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一下子病倒住進了醫院。幾年沒回家過年的弟弟和弟媳,臘月二十八日一到家就忙著跑公安、跑拘留所,家人還遭恐嚇:如果我不寫「保證」(保證不煉了)就可能轉到看守所等等。一家人哭哭啼啼,一片悲戚。
第二次被綁架,弟弟為了營救我,幾個月都沒回自己的家。他自己的生意、工作幾乎是處於停滯狀態,直接經濟損失難以估計。這一年我兒子剛剛小學升初中,也是從兒童到青少年的過渡期,無論是身體的成長還是性格及世界觀的形成對其今後的一生都是極其關鍵的。我是單親家庭,我被綁架後對兒子身心傷害極大。我從看守所回家後,過了一段時間就把兒子從他父親處接回來,發現十三歲的兒子背駝了(現在背還有點窩),人也面黃肌瘦,還沾染了上網吧打遊戲的惡習,這給我後期對他扶養教育帶來很大的難度。
第三次被綁架,他們搶走了私人物品如電腦、打印機、便攜VCD(兩個)、MP3等,當時我正在家吃早飯,上高三的兒子正準備上學去(高三提前開學),突然闖進兩警察,一個是城關派出所高某,另一個姓張的不認識,高某手拿著張紙晃了下,說是搜查證。就開始動手,將我家翻的一片狼藉,抄出一本《轉法輪》、還有幾張真相光盤等,他們把這些鋪在地上大量拍照,想以此作為迫害證據。大約半小時後國保大隊隊長萬浦建帶來了很多警察,四、五個人拉胳膊、抬腿將我塞進警車,關進縣看守所。我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迫害。絕食第五天,遭到魏(音)姓所長及四、五個犯人強行野蠻灌食,口腔多處被撬爛,使我遭到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
徐鳳柳在控告書中還講述了她在安徽省女教所被迫害的事實:
九月十三日,我被縣公安局副局長胡立寶、方克、還有一個女的劫持到安徽省女教所繼續迫害。在這個黑窩我經歷了強行洗腦、剝奪睡眠、勞工奴役、毆打、辱罵、關禁閉等殘酷折磨。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晚,遭當晚值班警察是王露露毆打。二大隊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每晚勞動回來一進監室不讓洗漱,要背「五要十不准」。我和法輪功學員魯秀梅沒背,還有胡霞紅(常人)頭痛也沒背,這時王露露路過監室門口並停了下來,大聲吼叫著說:胡霞紅,你給我站起來。胡霞紅顫顫巍巍地站了起來,王露露邁著八字步邪氣十足地繞著胡轉了一圈(大概是看在哪下手),突然走到胡的身後用手猛掐胡的背部頸脖,只見手指掐的很深,好像進到肉裏。胡痛得下蹲並大哭。王又順手揪起胡的頭髮往上扯,這樣反覆揪打,胡的嘴在流血,全監室的人都被這恐怖的場面驚呆了,我就對王制止說:「你不能這樣」。王用一種怪異的眼神看著我,就叫人將胡拖到她的獄警室。胡在那被折磨昏死過去。然後叫來獄醫搶救。
大約半個小時後,我被許禮紅(生產隊長)叫到獄警室,進去看到胡躺在對面辦公室地上。我一去,許禮紅先將我一頓辱罵,隨後王露露從對面辦公室過來,進門後,迅速將門關上並搭上小栓,然後發瘋式的朝我拳打腳踢,王一手揪著我的頭髮,一手用拳猛擊我的頭部,再用腳猛踹我的小腹,出手之快,下手之狠,都是我難以想像的,我被打的頭暈目眩,摔倒在地(地上有一把被王扯掉的頭髮)。我大聲尖叫(曝光她的惡行),一直在旁觀看的許禮紅打開門出去叫來兩個吸毒犯看著我,一會兒李桂群來了(人稱李政委),李一進門就扯著嗓子朝我喊:「你膽子不小啊。並對許禮紅說:整她的材料,把她送到三監去(三監是安徽省第三女子監獄)」。
更讓出乎預料是王露露竟跑到對面辦公室大聲哭訴:「你們要為我做主啊」。這就是所謂的警察──潑婦無賴都汗顏。我是親眼所見,親耳所聞。她們為了進一步加害我,在李桂群的授意下,由當晚值班的莫姓(音)醫生(瘦高個女的)參與製造偽證,黑白顛倒說我打了王露露。然後把我和胡都關了禁閉,
禁閉室位置比較隱蔽,位於食堂頂層,而且中間有幾道鐵門封鎖,外來人員很難找到或發現,幾平方米的小黑屋裏布滿了油灰,地上是地板磚,四面牆是黑色軟包,吃喝拉撒全在裏面,不給洗漱,不給床板,就睡在冰冷的地磚上,而且當時我只穿了內衣。
第二天一上班,林芸(二大隊隊長)、潘磊(副所長)等輪番轟炸,辱罵、恐嚇不絕於耳。過了兩天林芸帶了羅毅、何新、趙曼麗、慈玲玲把我叫到禁閉室隔壁的小值班室,逼我承認打了王露露,慈玲玲並出示由莫姓醫生參與合夥拍的手機上假照片(照片是一隻手腕背面紅紫),說王露露手腕背面紅紫是我在制止她打胡時被我掐紫的。我說:「你們在造假。」慈玲玲惡狠狠揪著我的頭髮,打我兩個嘴巴子,並追問道:「你說誰造假?要不是黨的政策好,今天就搞死你。」她們按自己的想法寫了她們要的內容,然後要我按手印,我沒有配合他們。
她們又在不明真相的勞教人員那裏散布謠言,說我打幹部,想以襲警罪構陷我。在禁閉室我能感到她們給我提供的食物不安全,好像下了藥,所以我每天只吃早上的一個饅頭,其它飯菜都不敢吃。她們在勞教人員中調查來調查去,最後自圓其說,不了了之。在那冰冷的地磚上我度過了六天六夜。期間他們一直逼迫我寫所謂檢討書,因此事他們非法延期我一個月。
五月八日,我從禁閉室被放出來,直接被轉往四大隊。剛到四大隊,李桂群就趕到,說:「沒有人打你哦,不要亂說」。在四大隊我被嚴密的看管,無論在勞動車間,還是在宿舍,我都不能單獨行走,否則叫「脫離互班」。互班其實就是包夾犯人,包夾怕被扣分,所以對我很嚴很兇,這給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負擔。再加上繁重的勞役,每天要奴役工作十幾個小時,警察為了更多的榨取我們的勞動力,就縮短吃飯時間,來延長勞動時間,一、二百人排隊打飯,半個小時不到就結束,最後打飯的人剛吃幾口,就被叫集合,吃不飽肚子是常有的事。
在這種長期的精神高壓下,再加上奴工勞役,惡劣的生活環境,導致我原本健康的身體每況愈下,到出獄時已經皮包骨頭。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結束了兩年零一個月的黑暗苦難歲月,我從安徽省女教所被家人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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