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龍少爺食品廠老闆曾立文先生 |
曾立文 男,今年39歲,在湖南省洞口縣高沙鎮茶鋪管區經營龍少爺食品廠,向來是誠信經營、納稅守法的好公民。在二零零七年九月,曾立文了解了法輪功是被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的真相,也明白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高德大法,於是他選擇修煉法輪功,選擇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一個好人。
在修煉大法之後,多年困擾他的心臟疾病不翼而飛,也戒掉了煙酒等不良嗜好;修煉大法使他為人更加謙卑謹慎,和睦鄉鄰,關心員工,處處為他人的利益著想,助人為樂,在親朋好友及社會上可以說是有口皆碑。
曾立文在《控告書》中簡述了自己及整個家庭遭受江澤民及其幫兇迫害的事實。
1. 曝光迫害真相遭打擊報復 被迫長期流離失所
我將法輪大法好的福音告訴給我身邊的有緣人,同時將江澤民犯罪集團自一九九九年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惡行曝光出來,去呼喚更多的中國民眾了解真相,然而,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卻招致邪惡之首江澤民與其非法組織「610辦公室」人員的打擊報復。
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晚上8點,我駕車前往高沙鎮辦事,在高沙鎮鎮醫院門口,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強行攔截,這群人欲對我實施綁架,我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趕緊駕車往家裏跑,這群人瘋狂地追趕至我經營的食品廠,還沒等我下車,這群人就將我的車團團圍住,並強行將我拉下車,撕扯扭打,我大聲呼救,家裏人聽到呼喊,趕緊上來拉扯正在暴打我的人,我趁機迅速掙脫,並跑開。
這群人見對我的綁架沒有得逞,轉過頭來威脅恐嚇我的家人,他們均身著便衣,兇神惡煞,卻聲稱是公安局的,接下來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我的住處進行抄家與搶劫,他們瘋狂地衝進屋裏,將門直接砸爛,翻箱倒櫃,強行搶走我家裏的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打印機、手機、和與之相關的大量辦公耗材與設備以及我的大量的私人重要文件和資料,並強行將我的私家車拖走,還將我的妻子尹楚雲綁架帶走。
後來得知這群聲稱是公安局的人是直接受「610辦公室」指使的,通過政法委、公安、國保共同策劃的,對我實施的所謂「3.31專案」有預謀的打擊報復。「3.31專案」涉案人員除了首惡江澤民之外,還有洞口縣政法委書記羅美光(現已遭惡報二零一四年被判刑11年);洞口縣公安局曾立新、薛光平、洞口縣國保大隊尹志群、楊滿玉、林目德、彭騰龍等不法人員。
2.我與我家庭及企業遭受威脅和侵害
「610辦公室」人員不但對我進行綁架、搶劫財物、還威脅恐嚇我的家人,致使我原來生病的父親病情迅速惡化,導致嚴重腎衰竭,需要到洞口縣醫院做血透才能維持生命。因為整個社會環境受到江澤民犯罪集團所製造的漫天謠言的誹謗毒害,我母親天天以淚洗面,思兒心切,愁白了頭。
「610辦公室」及其下屬不斷地對我家人的騷擾,也直接嚴重影響我孩子的健康成長。我有三個孩子,大兒子那時在上初二,自從家裏受到這種黑社會式的打擊威脅後,他無心讀書,從此輟學,經常躲在別人的屋簷下面,說自己現在是個孤兒。老二、老三是女兒,二零一三年,大的八歲,小的只有六歲,她們親眼看到自己的爸爸被人打著趕出了家門,幼小的心靈受到嚴重的創傷,晚上睡覺常常被嚇醒,一個勁的哭喊著要爸爸。因為我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三個孩子失去了父愛,對他們幼小的心靈產生無法彌補的創傷。
那天晚上對我的綁架未遂之後,氣急敗壞的「610辦公室」又指使公安局相關人員對我的妻子非法拘禁審問3天,威逼利誘,使其人格受到極大的侮辱,後在我家族親戚的強烈抗議之下,公安局不得不放棄對我妻子的非法拘禁。在面對家庭的巨大打擊,除了要照顧老的還要安慰小的,同時還經常被「610辦公室」安排的非法分子盤問、騷擾,她的精神幾乎崩潰。
我則受到這群非法之徒的長期追捕,有家不能回,只能長期流離失所在外,因為邪惡之首江澤民與其非法組織「610辦公室」人員假政府之名搞的迫害,為了躲避他們對我的迫害,多年來我被迫顛沛流離,身心受到非常大的傷害。
同時我所辦的龍少爺食品廠因為我多年的流離失所而無法經營,迫於經濟的壓力,我家人只得將廠房內的設備廉價變賣,將廠房租給別人,直接造成非常大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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