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一意孤行,造成了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持續至今的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這些控告人都遭受過種種迫害,其中有:
高慶娣: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看守所各一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貴重物品被抄走;家人受牽連被迫害,回來後至今未辦到退休,生活困難。經常受到居委會、派出所、社區不法人員的騷擾、跟蹤,電話被監聽。使高慶娣身體和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其母曾因擔憂女兒而去世。
胡明琴: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各一次,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三次,二次被非法抄家,父母家經常遭受警察、社區、居委會人員的騷擾、恐嚇,致使父親病重住院,母親離世。
青竹冰:4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二次被抄家,經常受到居委會、派出所人員的騷擾、監控,給青竹冰及其家人帶來了巨大的身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李明芳:被要求寫保證一次,社區、片警上門騷擾一次,老伴受謊言毒害曾鬧離婚、中風。
周若芳:被迫離開銀行、失去工作,導致家庭破裂;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遭受警察、社區、居委會人員上門騷擾,給她及家人造成巨大傷害。
這些控告人認為,被告人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建立了一個凌駕於國家和法律之上的「610」組織,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在全國範圍內對善良的法輪功群體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性政策,導致無數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製造了無數人間慘劇,所犯罪行罄竹難書。被告人江澤民觸犯了國際法、中國憲法和中國刑法,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諸多罪行。
這場對法輪功民眾的迫害,不僅使法輪大法師父蒙受不白之冤,使法輪功學員慘遭身心虐殺,還通過威逼利誘使中國民眾參與到這場迫害中,使人陷於不義,從而摧毀了整個社會的道義和良知,使中國社會的道德水準急速下滑。為此,為了懲惡揚善,匡扶正義,為了結束迫害,挽救世人。他們特向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提起控告,要求法辦元凶江澤民,將江澤民押上歷史的審判台,接受法律、良心、道義的大審判,撤銷非法組織「610」,追究責任、匡扶正義,從而正本清源,洗刷冤屈,還大法和大法師父公正與清白,賠償給大法修煉者及家人造成的重大損失,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讓真誠、善良、公道、正義回到人間。
附錄: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事實及理由
高慶娣陳述的事實及理由:
我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經-位阿姨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阿姨借給我一本《中國法輪功》寶書,我還沒看,放在枕頭下,睡覺時一下就睡著了,我看見頭腦中有法輪在轉,二十多年的失眠、嚴重神經衰弱就好了,從此走入大法修煉。
修煉後,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到寬容待人、不和人爭鬥,不去爭名利,做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在修煉法輪功之前,由於身體不好,我長期請病假,渾身上下有十多種病,包括二十多年的失眠,頭暈、貧血、低血壓、胃病、風濕、鼻炎、腎病、腸炎、膽囊炎、感冒、婦科病、卵巢囊腫等,曾經住院動手術、下三次病危通知等,有五年多沒上班,我練過其它的多種氣功都沒有練好,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的病都好了,身心得到了巨大改善,精力充沛,從出生到長大從沒有過如此奇妙的感覺,我感謝大法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一時間上億的批判文章鋪天蓋地,彷彿文革再現。這麼好的大法、為甚麼要不讓煉?由於我堅持修煉、講真相,遭到被送洗腦班、看守所迫害,以及派出所、社區居委會不斷騷擾迫害,並且我家人也因此被連累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河濱派出所、市府路派出所、博愛路社區居委會等一群不法人員到我在遵義路租住的房門外敲門,接著就砸門,把三道門全部砸開,一下衝進來幾十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抄家,把我的台式電腦、平板電腦、刻錄機,我師父的法像、手機、MP5、銀行卡、包裏的現金六百多元、金銀首飾、光盤、準備辦退休的檔案貸、石英爐、酒、舊版錢幣、紀念幣等家中稍微值錢一點的東西全部抄走,(八個多月我回家後,看到我屋裏的東西被房屋中介打包堆在中介公司後面的小院內,只剩下我的一些衣服,其它所有的東西都不翼而飛。)並把我綁架到河濱派出所,然後七、八個人輪番審訊我。接著他們又第二次去抄我的家,直到大概凌晨三、四點鐘,又把我送到南明區醫院做體檢,做了全身透視,抽了較大一針管血,回到派出所,警察又強行在我的食指上抽了一點血,強行按手印。天亮後他們就把我送到南明區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一六月二十八日在看守所被強制搜身,拍照,四十七個人在一間屋子,兩個吸毒犯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我,上廁所都要報告並記錄,每天要做十多個小時的勞工,疊錫皮紙的元寶等,中午也不休息,我不背監規,還要罰我打掃廁所、洗碗,在這裏,每天兩個電視從早開到晚,睡不好覺,每天都是水煮蓮花白,還要操軍訓,洗澡就是兩盆冷水,限定十分鐘洗完,我體重減輕了十多斤,出現心慌、胸悶、頭暈、掉頭髮等症狀。這期間河濱派出所的警察來非法審訊我三次。二次送單子來叫我簽字,第一張單子寫的是多次作案、團夥作案,第二張單子上寫的是利用邪都組織破壞國家法律罪,我不簽,在看守所被關押三十五天後,檢察院不予立案。南明區分局又簽了一張監視居住半年的通知單,河濱所、中東所的警察,還有中東社區二個女的,他們又把我從看守所直接送到爛泥溝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在爛泥溝的七個多月裏,他們每天叫包夾放光盤從早上九點到晚上九點不停的放,甚麼自焚,很多污衊大法的,還要求把聲音開到很大,要在走廊上能聽見才行,晚上整夜都是開著燈睡覺,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我,不許和任何人說話,上廁所都要跟著,我在這裏睡眠不好,經常頭暈、心慌,吃不下飯,人瘦的不成樣,頭髮也白了很多,眼睛視力下降。他們不斷要求我寫不煉功不宣傳法輪功的保證,寫願意遵守國家法律,我不寫,他們就不斷的威脅我、說不寫是出不去的,要麼就無期在這裏,要麼就送監獄。二零一四年元月二十四日,市公安局國保四人又到洗腦班來審問威脅我說:「不說出來是出不去的,甚麼退休都辦不了,還說他們那打死二、三個人都沒事的。
二零一四年元月二十七日在非法關押了我八個多月後才釋放我回家,到大門口路邊一下車,他們還用攝像一直從外面拍到家裏。
我在洗腦班期間,我姐和我表姐去給我搬家,也被他們抓起來送到爛泥溝洗腦班迫害半年多才放出。我母親一九九九年以前也是修大法的,當時修煉的時候身體非常好,脾氣也變得好了,一九九九年以後,由於江澤民的高壓迫害,使她不敢修煉了,單位說再煉就要停退休金,我姐因修煉大法,還差幾個月退休,就被開除工作,靠我母親九百多元退休工資生活,母親常為我們憂心,身體也不好了,於二零一二年去世。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身體和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回來後還經常受到居委會、派出所、社區不法人員的騷擾,跟蹤、電話被監聽。我回來後至今未辦到退休,生活困難。由於江澤民的迫害命令,給我及我的家人造成巨大災難。
胡明琴陳述的事實及理由:
我於一九九六年初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我有多種疾病:頭痛、頭暈、乙肝、腎炎等,都是醫學上的難治之症。修煉後,我身體所有的病全都好了。我按照師父說的「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竟然下令鎮壓法輪功,出於對政府的信任,我決定去北京信訪辦向領導反映情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由此,我卻受到了一系列的殘酷迫害,十六年來我五次被非法迫害,兩次被非法抄家,給我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災難。
二零零零年我去北京上訪被貴陽市公安局「610」警察劫持回來,直接綁架到貴陽市雲岩區中東派出所,第二天又把我劫持到貴陽雲岩區百花山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我在單位上班,被單位保衛部門根據上級「610」的指使把我綁架到貴陽市南明區位於(珍稀動物園)內的洗腦班非法關押七天。
二零零四年我在單位上班被南明區「610」人員夥同貴陽市油榨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到貴陽市爛泥溝非法迫害半年多。
二零一二年二月被貴陽南明區國保大隊610人員夥同油榨街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到南明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並抄家。
二零一三年被貴陽市河濱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到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非法迫害七個多月,並被非法抄家。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的高壓下,我兩次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時,限制人身自由,幾十個人被關在一間屋裏,吃喝睡拉撒都在屋裏,兩次在洗腦班被非法迫害期間,受到了非人道折磨。二十四小時被二個包夾監控,上廁所都被跟著,每天從早上七點鐘開始播放誣蔑大法的光碟,強迫我看,音量放大,直到晚上十點睡覺才停,如不看光盤,就拿誣蔑大法的書或資料強迫我看,以致達到轉化我,逼我寫三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的目的。因我不轉化,他們就在我吃的飯菜裏或喝的水裏放藥,吃了這種破壞神經中樞的藥後,我頭昏得厲害,心裏難受,記憶衰退,導致不能站立。因白天不准睡覺,只准坐著,我只好閉著眼睛坐著,感覺房子都在轉,隨時都會倒下,洗腦班就是一個迫害好人的黑監獄。在南明區(野生動物園內),也是把我們幾十個法輪功學員關在一個屋裏,除吃飯外,其它時間不准出來,限制我們人身自由。
十六年裏,我被非法迫害五次,二次被非法抄家,我師父的法像及所有大法書和大法資料《明慧週刊》等,還有我包裏的現金三百多元全被抄走,一次非法抄家是由油榨派出所抄的,一次是河濱派出所抄的。
我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家裏親人也受到巨大傷害,我父母家也經常遭受警察、社區、居委會人員的騷擾、恐嚇,有時還打電話威脅恐嚇,致使兩位老人成天擔驚受怕,導致我父親兩次住院。有一次是在醫院急救室搶救過來的,母親因為害怕,心裏著急,每天恍恍惚惚,兩次住院,於二零一三年新年初四在醫院離世。
在我幾次被綁架中,丈夫幾次被公安叫去派出所錄口供,有時從半夜十二點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家,由於警察、社區、居委會人員經常到我家騷擾、恐嚇,致使丈夫精神緊張,心情壓抑恐懼,因此住院六次,造成較大經濟和身體傷害。
我兒子從小學到大學年年都是品學兼優的三好學生,由於迫害的株連政策,導致學校不讓我兒子考軍校,兒子只好考了師大,畢業後到學校教書,也經常受到國安的騷擾,在單位遭受歧視,本來要提主任的也不能提,造成他心理壓力很大等等。
青竹冰陳述的事實及理由:
我於一九九七年經人介紹喜得大法,每天早晨到公園、綠地去煉功,在家時、拜讀大法書籍、有時和同修交流,互相促進,修大法,使我身心受益,全家人都在大法中受益,沐浴在法光中,我感到無比幸福。修煉大法,我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提升道德,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事先考慮別人,不爭不鬥,寬容善待別人,家庭和睦,鄰里關係融洽。
修煉前我一身疾病有;風濕、肝炎、淋巴結核、痔瘡、膽囊炎、胃炎、夷腺炎、鼻竇炎,肩周炎、腰椎盤突出等多種疾病,修煉後我所有的疾病都好了,十多年來、從未再進過醫院、吃過藥,精神+足,走路生風,在家裏帶小孩、做家務樣樣能幹,我丈夫和女兒在我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神奇,全家人都在大法中受益,感謝大法師父救了我的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運動,我由於堅持修煉,遭到了江澤民建立的非法組織610操控的公、檢、法、居委會等的非法迫害,四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共計一百五十天)二次被抄家。
二零零一年過大年,我到親家去拜年,被貴陽水口寺派出所綁架,審訊、拍照後送南明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沒有拘留證;
回家後,又被強行綁架到南明區洗腦班非法迫害;
二零零二年兩會期間,油榨派出所又將我綁架到南明區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中旬,我送外孫上學路上,被610人員跟蹤,並將我綁架到貴陽爛泥溝洗腦班迫害;
十六大期間,我和丈夫外出不在家,油榨派出所警察又來砸門撬鎖非法入室抄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中旬我外出被居委會人員綁架到中東派出所,非法審訊後、送爛泥溝迫害。回家後,還經常受到居委會、派出所人員的騷擾、監控、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家人也為此擔驚受怕,給我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的身體和精神的痛苦。李明芳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1.我是如何修煉法輪功及修煉後的身心變化
一九九三年,我四十七歲時,因身體多種疾病提前退休。我三十幾歲時曾因膽結石病開刀,天天要吃藥,不吃藥就痛;此外,我還有腰椎結核、心慌、腳經脈痛等疾病,晚上不能睡覺,我腳經脈痛的不能走路,要穿很軟的鞋子才能走路。家裏藥多的都要成藥店了。
退休後,一天早晨在省大院晨練時,看見很多人在煉法輪功,我就跟著他們煉,感覺很好。
不知不覺,我的一身病好了。從那時到現在二十二年了,我未吃過一粒藥,打過一次針,身體一身輕,紅光滿面,為國家節約了大量醫藥費,不但不再拖累家人,反而還照顧家人、孫子,讓子女安安心心工作。單位的人見到我都說我一年比一年年輕,廠長也說:一看你就是很健康的樣子。那些年青的職工見到我說:你退休這麼多年還是那個樣,怎麼不見老?修煉法輪功後,我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法理去要求自己,遇事要為別人著想,要做個好人,更好的人。
2.對我的迫害
我修煉法輪功利國、利家、利人、利己這是有目共睹的。可是就是這麼好的功法,江澤民就不許我們煉,將我們法輪功學員視為打壓、迫害對像。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大年三十那天,電視播放了政府自編自導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因當時我在招待所打工,大年三十那天我上班。第二天,大年初一這天,貴州省機關印刷廠廠長趙意剛(剛接管招待所),他一大早就來到招待所,問我看沒看電視(指《天安門自焚偽案》),我說:看啦,我不相信。我也煉法輪功的,我為甚麼沒有自焚呢?我就是不信。廠長說:你寫個書面保證不煉法輪功,明天交給我。我當時就大聲的說:你說甚麼?你要讓我寫保證不煉。你算甚麼?你是那個?我煉功你管的著嗎?告訴你,主管單位負責人也沒讓我寫,我單位也沒讓我寫,你算甚麼?你不許煉我就不煉?你以為你是誰?你把你廠裏那個煉法輪功的整的不敢煉了,又想整我,我告訴你,我不是她,我不怕。他說:你必須寫好交來。他邊說邊走,我大聲的說:你等著,你好好等著。當時和我一起上班的那個老同事臉都嚇黑了,還說我膽子太大了,不考慮後果。我說我才不怕呢,我沒幹甚麼見不得人的事,我堂堂正正,我就煉功而已,怕甚麼?從那天後,廠長不敢見我,見著我時把頭低下不敢面對我,看都不敢看我。前幾年時聽說他老婆得甚麼癌症,現在他也癱瘓在床上。
貴州省機關印刷廠有個家屬工是法輪功學員,因為修大法做個好人被廠長趙意剛迫害,趙意剛處處找她麻煩,要她寫保證不煉才讓她上班,最後這個學員真不敢煉功了,但趙意剛還是把她下放了。後來這位法輪功學員在同修的幫助下才從新走回來修煉的。
二零一四年大約八月的一天,社區、片警上門來騷擾。我就跟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不要迫害大法弟子,法輪大法是正法,支持大法會有好報的。我說我希望你們人在曹營心在漢,希望你們擺放好位置,希望你們都被救度。千萬不要迫害大法弟子,因為迫害大法弟子要遭報的。我就把我老伴遭報的事給他們說了。他們都不吱聲,最後有一個警官說:覺得好,就在家裏煉,不要出去發真相資料。我說:真相資料不發還不行。真相資料是救人的,是師父安排他的弟子來救度眾生的,大法弟子是帶使命的,不發還不行,我修得不好,我做的不好,做的很差很差。他們一句話都沒有說,坐一會就走了,再沒來過。
一次社區發布說誰舉報煉法輪功的就獎勵五百元,我們宿舍的一個人告發了我,得到五百元,我聽說這事後就去她家給他們夫婦兩人講真相,他們知道真相後也知道做錯了。
3.對我家人的迫害
原來我老伴很支持我煉動,到處宣傳煉法輪功如何好,如何祛病健身,勸親朋好友都煉法輪功。可是江澤民打壓迫害法輪功後,他就不幹了,開始亂說、亂罵法輪功,罵師父、罵大法,還撕大法真相資料,我告訴他不要亂說、亂罵,對你不好。他不信,他說不怕,死就死,報就報。後來他遭報了。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他腦出血住進貴陽醫學院急診神經科。住了十三天醫院,八月二十七日出院。入院那天,在醫院大廳裏我大聲的告訴我老伴,我說你知不知道,你是遭到了報應了?你知不知錯?平時告訴你大法真相你不聽。你現在認錯還來得及,你聽明白我跟你講的大法真相,你明白,你認錯,你就跟我眨眼或點頭,我求師父再給你一次機會。我老公他聽明白了,我跟他講的話他點頭又眨眼,我就雙手合十求師父救救他,再給他一次機會,剛求完師父後就進去照片,幾分鐘出來,他的嘴巴就不歪了,還能發點聲音,住在醫院安安靜靜。同病房的人都說,這老伯怎麼這麼安靜?你看其他病人個個都要家人按著,因病人到處亂抓,他們住院已經半個月啦,還是這樣。
我老伴住院十三天就出院啦。當時醫生說,老伯恢復這麼快,不合常理。每次檢查結果都很好。現在他很支持我煉法輪功。
我老伴對大法犯的罪,是因為江澤民一手掀起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造成的。當時我老伴聽信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謊言宣傳,因而對大法不敬;同時他也因為害怕邪黨迫害,他不許我煉法輪功,要跟我離婚,說要到外面去揭發我。這一切使我和我的家人受到很大的磨難。
周若芳陳述的事實及理由部份:
我於一九九九年二月修煉法輪大法(即法輪功,也稱法輪佛法)。修大法前我因為耳聞目睹一些人間悲劇,感到人生無常,加上自己體質差,覺得人生很累,喜歡看佛經等尋找人生答案。後來銀行一位同事向我推薦《轉法輪》一書,我有幸看了之後,確信這是一部能夠解答人生所有問題並能使生命得度的偉大佛法。於是我走上了修煉大法之路。從此我不再杞人憂天,身體也好了起來;在工作中,在家庭裏我盡職盡責,在利益上不再和他人計較,感到從未有過的輕鬆和快樂。
然而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一手掀起的對法輪功的鎮壓開始了。我因為修煉法輪功,十多年來遭受迫害,被迫離開銀行,失去工作,後被雲岩區法院枉判四年牢獄,給我及家人造成巨大傷害。
一、利用親情,以不讓工作脅迫放棄修煉
鎮壓法輪功不久,一天銀行為集資住房開會,人事科長說了句「海南法輪功學員居然在公園裏煉功,公然與政府作對。」的話,我說「人家不過是為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於是銀行要我家人做我的工作,說不放棄修煉就會失去工作,把我家人嚇壞了。於是父母兄弟來到我家,你一言我一語的:「你不為父母考慮也要為兒子考慮麼,兒子這麼小,你失去工作怎麼辦?」「你就說你不煉了,在家稍稍煉不就行了麼?」母親要向我跪下,丈夫扯著我的衣領大吼。折騰到半夜一點多鐘。我看到不到四歲的兒子害怕又疲倦的樣子,於是在一張紙片上用鉛筆寫了句「我現在沒有在煉法輪功。」想玩文字遊戲。我哥說,還要交一本書。我說:不可能。但轉念一想,我拿《精進要旨》和《轉法輪》(第二卷)給行領導們看看(因這兩本多是短文容易看進去),讓他們知道我們師父是多麼人品高尚和偉大、智慧。於是給我哥說:我是讓他們了解了解我們法輪功,不是上交。
第二天市政法委書記和行領導都到了會議室,我哥和我一起進去,他將書遞給行長說:給你們學習學習。行長說:研究研究。副行長坐到一邊看起《精進要旨》,大家聊了些無關緊要的就走了。
沒多久,副行長叫我去辦公室,問我還在煉法輪功沒有,我遲疑的說:沒有。因為當時怕失去工作,不想給兒子及家人造成傷害。從行長室出來,我很瞧不起自己,竟然為五斗米而折腰,同時我內心受到譴責,明明在大法中受益,明明在修大法,卻不能堂堂正正的說出來。那兩天我煉功都在流淚。一種負罪感讓我再也高興不起來。
二、因上訪被逼離開銀行、失去工作、家庭破裂
二零零零年四月中旬,我請休假去北京上訪,同時留了封信給行領導,闡述了修煉法輪功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並聲明了我所寫所說的沒有在煉法輪功的話作廢,我一定要堅修大法到底。於是去了北京。那天我正走在天安門紀念碑前,一隊武警過來,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於是北京市公安人員用警車將我拉到北京市公安局。後又來人用車將我拉到貴陽駐京辦事處。第三天早上銀行人事科長廖玉忠和另一同事及貴陽宅吉派出所的一名警員將我帶回貴陽,將我行政拘留十五天。(後來聽我家人說,銀行曾通知北京警方在車站攔截我,將我的照片在北京車站到處張貼,我放在父母家的大法書籍、講法錄像、錄音也被派出所抄走了。)
我從行拘所出來後每天在人事科報到,說是不轉化不讓上崗,每月只有一百多元的生活費,叫我哥(我哥單位離銀行不遠)看管著我,給我哥施加壓力,並說我會影響單位獎金,行長也會受處分。人事科長廖玉忠又說我這樣三年也上不了崗。行長也催我調離銀行,說若調離銀行後,那套集資建房照樣給我。於是我被迫調離了銀行,導致我失去工作,失去了本該得到的集資住房。丈夫承受不住打擊便和我分居,帶著兒子去奶奶家居住,兒子每週過來一次,使他幼小的心靈受到了極大的創傷。
三、行使公民權利被雲岩區法院枉判四年牢獄
二零零一年九月的一天,我發送天安門自焚真相光盤及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光盤,被帶到貴醫保衛科,市公安局來了好些人(其中有一個姓周),他們搜走了我的證件和光盤,然後帶我到家中抄家,抄走我的整套大法書籍、講法錄像、錄音帶以及一些資料等,然後將我帶到貴烏派出所,又將我關押在百花山看守所。
這期間我家人未接到任何通知,家人到處找不到我。一個月後,一個放出的在押人員幫我打了電話我家人才知道我被關押在百花山看守所。在百花山看守所,寒冬臘月只能用冷水洗澡,吃的菜都是未洗乾淨的洋芋煮蘿蔔菜。開始在老監室時環境更惡劣,吃喝拉撒都在一個房間,晚上睡覺常是側立著睡,叫打刀片。小賣部的東西比外面貴好幾倍,家裏上的錢怎麼用完的也不知道。家裏送來的好衣服也未收到……
我剛開始煉功時曾被牢頭和犯人辱罵和阻止。
有一段時間,百花山看守所人滿為患,我被送到貴陽市第二看守所,在那裏我因為煉功,被戴腳鐐手銬,將手腳銬在一起,我絕食一天一夜後又將我送回百花山看守所;在百花山看守所,一次我因為煉功,獄警要將我的手腳銬在一起,因為獄警和犯人怎麼踹我我也不蹲下,一個獄警罵罵咧咧的說著法輪功不好的話,我說「你還是個幹警,一點教養都沒有。」他從後面打了我一耳光,打到腮幫上,將我眼鏡打飛。我指著牆上的監規說,不准刑訊打人,你連這個都不知道嗎?一個犯人為討好獄警,從後面一拳打在我的肩膀上,這時副所長說:關你甚麼事?一把抓起犯人的領子打了他十幾個耳光。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要煉,他們就將我手腳分開銬起,我和善的給副所長講政府鎮壓法輪功是個天大的錯誤,看得出他們已不想銬我了,只是找不到台階下,從傍晚銬到第二天早上五點才給我解銬。
我被超期關押六個多月後,二零零零年二月,雲岩區法院將我判刑四年。
四、經歷牢獄之苦
在羊艾監獄,剛到八大隊一中隊時,犯人幫我用被套做了個蚊帳,但是線記錄(生產線上的犯人頭)和包夾我的犯人卻不准我用,說怕我在裏面煉功,結果因為蚊子多,我好幾天睡不著覺。
一天我煉功被包夾發現,便大罵起來,於是整個號室的犯人都大罵起來,說我影響她們睡覺,罵的不堪入耳。
一天同修楊紅豔和我說話,被兩個包夾連推帶罵的推走了,我說你們憑甚麼這樣,她們說不關你的事。為防止我和同修楊紅豔講話,讓楊紅豔住一號室,我住最後一個號室。
一次,我不穿囚服,一個犯人一拳重重的打在我的臉上(約兩年後這個犯人因這事向我道過歉),然後幾個犯人(其中一個是包夾沈燕)又將我在地上拖曳,從樓上拖到樓下,褲子的腰部都磨損了。高隊長來後,犯人給我穿上囚服我就脫下,高隊長就叫犯人將我捆綁,捆的太緊,痛的我眼淚都下來了,於是給我鬆綁,見我還脫,她們就將我的衣服全部脫掉收走,只留內衣。第二天還了一套棉毛衫給我穿。過了幾天,說要將我所有的衣服都打上「我是犯人」的字樣,逼我穿囚服。
為了抗議迫害,我不參加勞動,遭到犯人們的辱罵,後來長期被罰站,從開工站到收工。
剛開始罰站沒兩天,旦隊長過來叫我站好,手腳不要動,我不可能不動。於是旦隊長叫我到前面去,叫我站好,我還在動。旦隊長對一犯人說:去叫四個力氣大的人來。這時四線記錄(姓趙)對旦隊長說:要是我就叫她站的筆直,手腳不准動,眼睛只能直視前方。這時來了四個力氣大的犯人。旦隊長問我:你還要動是不是?我的手揣在兜裏,腳前後交替動著。於是旦隊長用腳踹了我的後跟一下說:站一邊去。我便站在前面貨架邊。這時線記錄正和旁邊犯人在說應該怎麼制我的話,突然彎腰捂著肚子說:哎喲!好痛!她們法輪功會發功的,以後不要再說她們了。於是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對我說:腳站的酸不酸?走,和我去廁所順便活動活動放鬆一下。
大約二零零二年三月的一天,犯人們被集中在電視房(會議室),大記錄邱豔波(隊長指定的犯人的頭)讀著報子,大意是說長春法輪功學員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片,破壞國家通訊設施,影響全國人民收看新聞聯播等。我說:新聞聯播的新聞不看不要緊,法輪功真相是全國人民最需要了解的,他們做的是大好事。於是邱豔波便用報紙抽我,用腳踹我,將我的手掐出兩個指甲坑,到現在還有兩個印子。
一次,包夾唸誣蔑大法的書給我聽,我不聽,包夾李長英從後面打了我一巴掌,罵道:我看你越來越得臉了。她的手腕因此痛了一年,她自己說是因為切菜切多了痛的。
一次我抗議包夾阻止我煉功,絕食十七天。第五天時被高隊長強行插鼻飼管灌食,插了四次才插進去,使我非常痛苦。當時將場部醫院的院長、監區長都叫來了,意思是萬一有甚麼意外不是她的責任。包夾怕我將鼻飼管扯掉,那天晚上將我雙手綁在床沿上,使我非常痛苦。第十一天時,將我送到場部醫院,在那裏住了一段時間。後來騙我說可以煉功。幾天後,包夾要我給醫院教導員說要求回八大隊,我不說,包夾使壞又阻止我煉功。
一次我竄號室被辱罵,於是我進出門崗不報數,重複幾次我都沒報數,後面幾個中隊的犯人排著隊等著出工,於是站崗的獄警只好放行。這樣幾天後,管教育的周隊長把我叫到辦公室談話,說我盡給她們添麻煩,叫我以後再也不要進(監獄)去了。後來一段時間王中隊長就不讓我去車間,叫我在號室呆著。
於是隊長們時常來號室找我談話,有時拿他們自認為是大法書中的漏洞或是起破壞作用的事例(多數是造假的)來試圖達到動搖我信仰的目的,我都一一回敬了她們。有一次她們說我們師父有很高級的住房等等,不像我們知道的那些。我說:窮盡世界上的一切財富供我們師父享用,我們師父都當之無愧。
一次,包夾沈燕和李長英要拉我去電視房參加整個中隊學習,我說:別拉,誰拉誰的手會殘廢。她們費了好大勁將我拉到電視房,我就站在窗邊,背對著講台。
第二天這兩個包夾的手開始痛,後來幾次我就不去電視房學習了;一天王中隊長叫幾個人拉我去學習,我說我死也不去,她就叫第四生產線上的六十幾個犯人擠到我住的十幾平方米的號室,說:周若芳不去電視房學習,大家就在這陪她學習。那時正值盛夏,犯人們熱的難受,但看的出她們還是比較善良,忍著不想抱怨我。這樣幾次以後,我不想讓她們這樣難受,再學習時我就去電視房站在窗戶邊,臉向窗外站著。
我每次絕食,包夾就會通宵改寫關於我的日誌,因為她們為了邀功會胡編日誌,因我絕食怕監獄場部來人詢問與事實不符。這樣多次以後八大隊管教育的隊長周孔仙就讓換一種簡單的填寫式日誌,大概也不用胡編了。一天,忘了因為甚麼事,包夾沈燕說:周若芳,從今天開始你要能煉一分鐘的功,我不姓沈。於是晚上熄燈後,沈燕和包夾楊紅豔的犯人在電視房做手工到天亮(她們自己心血來潮要熬夜),每五分鐘過來一次看我煉功沒有。早上六點差五分,我將蚊帳撈起開始發正念。沈燕過來了,叫來楊紅燕的包夾(好像還有李長英)就來拉我,我和她們扭打起來,我主要是防衛,有一個就用拖鞋抽我。這時有犯人開始圍觀,她們才住手。
為防止犯人上廁所等候耽誤做工,犯人上廁所都要提號牌。一天包夾沈燕說法輪功學員上廁所也要拿號牌。我不拿。過了幾天沈燕說:你上廁所我幫你提號牌好沒面子,以後你就自己提吧。我說那你上廁所時叫我一聲就行,反正我也很少上廁所。有時沈燕不舒服我時,就故意不叫我,我只好自己去廁所,於是沈燕沖到廁所:周若芳,你有甚麼了不起的……便和我吵起來。這樣一段時間後,包夾說:隊長說了你上廁所不用提號牌了。
一天,我七十五歲的父親好不容易跑了好幾個地方打好證明,又坐長途車來看我,王隊長非叫我喊報告才允許出去接見,我沒喊就沒見到父親。
一次,我想通過寫申訴讓獄警們知道法輪功學員沒有觸犯國家法律。可是自從那次我寫了真相信給監區長、場部教育科科長、醫院院長、教導員、帥醫生等,高隊長就將我的筆收了。說我要寫東西再向她要。我要了好幾次筆她總是說一會給我,結果拖了兩天還沒給,我說我不吃飯了她才給我。想必是她怕上面考核她對我的轉化工作沒有成效。
一次教育科搞甚麼幫教,將宅吉派出所的警員、社區人員叫去,簡直是一種人格侮辱。叫我講講這幾年的感想,我就說了法輪功在全世界洪傳,法輪功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天安門自焚是造假的,並一一作了分析。教育科王科長說:周若芳,叫你來是叫你談談你如何進行改造的,不是叫你來說這些的。我說:我不需要改造。他說:我們人人都需要改造,我也需要改造,你不需要嗎?我說我不需要這種意義上的改造。
一次,監獄叫每個人都戴胸卡,我就將胸卡上的所有字都劃掉,在上面寫了三排「法輪大法好!」,戴上隨隊長在廠房、食堂那邊走了幾圈,後來被隊長發現,被收走了。又叫包夾另拿一個給我。過幾天高隊長問我胸卡呢,我說扔了。她說那胸卡是她花兩元錢買的,要我還她兩元錢。
有一件事讓我至今想起都很難受。一天我、包夾和一犯人走在院壩上,那犯人突然笑起來,我回頭一看是同修黃立紅在後面向我合十行禮,這時沈燕罵了一句,我當時竟沒有斥責沈燕,沒有維護同修。當時怕吵起來在同修面前她罵出難聽的話。走到樓梯處我才說:「你剛才罵人家幹甚麼嘛?人家惹著你啦?」為這事我一直覺得對不起同修黃立紅。
因不准同修之間來往,一犯人幫我和同修傳遞信息。同修以為一老年犯人是法輪功學員,向老年犯人泄漏了此事,後來傳遞信息的犯人被加刑半年。
有段時間,包夾使壞,和我說話的犯人被私底下被警告不准和我說話,好多犯人不敢和我說話。
二零零四年六月,獄警們去參觀學習回來,準備集中力量加大力度轉化法輪功學員。同修楊紅豔刑滿還有半年的時候,聽包夾李長英說楊紅豔每天被叫去談話,晚上十一點來鐘才由包夾接回,一個月後見沒效果,就將楊紅豔轉到四中隊(集中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隊)。聽包夾說楊紅豔被關在一個屋子裏,蒙上窗子,不准出來。有段時間聽說楊紅豔病得很重,還送醫院了。十二月的一天聽包夾說楊紅豔要出獄了,吳紅(包夾楊紅豔的犯人)她們在幫她收拾東西。後來就沒有聽到她的消息了。我出獄幾個月後才聽說楊紅豔被迫害死了。
五中隊的吳玉蘭曾經寫條子告訴我,她因為不參加勞動被包夾在走廊上拖,棉鞋都磨出了洞,她絕食幾天後,同在五中隊的同修王義霞去看她,被包夾辱罵,包夾打她時自己手打到窗子上破口出血,便惡人先告狀說是王義霞打的。而五中隊隊長還為包夾說話。
一次,監區叫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去聽轉化了的法輪功學員的發言,有部份犯人也去了。專管法輪功的副監獄長在台上誣蔑我們師父賣書斂財。本來我是個最怕拋頭露面的人,聽他當著這麼多人誣蔑大法我很難受,於是我提高聲音說:人家是付了版權稅的,是合法收入。副監獄長說有甚麼問題下來再說。於是不再說甚麼了,接下來讓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發言。我感到她們不是發自內心的轉化,有兩、三個念發言稿時故意念不清楚,不知道在念甚麼。
後期,我和其他同修一樣被關在封閉式監室,兩個包夾犯人整天看守著不讓我煉功,想說的話無人說,想看的書看不了,長期出不了門,照不到陽光,一切人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
有一次,不知哪裏的來參觀,監室房門用鏈鎖鎖著留10CM的寬度,兩包夾筆直的站在床邊,叫我不要在那邊走動,也要站著不動,於是便爭吵起來,外面有人本想探頭看看裏面,突然聽見爭吵聲,一行人便趕緊走過樓道,下樓去了。在一中隊時,有幾次監管局或不知甚麼上級來檢查,我被帶到平常鎖著不用的樓道上藏起來。
一天,六個獄警將我叫到辦公室,問我參不參加集體學習,若不參加就專門拿個房間單獨給我開小灶,將窗子蒙上。意思是要收拾我、打我之類的。我說:不參加。於是她們沒再要我參加集體學習。但後來我快出獄的時候,一次她們逼我去電視房看利用佛教誣蔑法輪功的光盤約一小時。我就只好在離電視最遠的地方面壁而坐,閉著眼、發著正念。
因為我在一號室,經常聽到獄警將其它號室的法輪功學員叫到電視房,強迫她們看利用佛教誣蔑法輪功的光盤。一天獄警對我說,每個號室輪流一天去電視房看「新聞聯播」。我說我不看,因為我對中國政府和中央電視台沒有信任感。於是她們問我喜歡看甚麼樣的電視,我隨意說:比如《康熙王朝》。於是過了幾天,她們拿來了《康熙王朝》光盤。
快出獄前,獄警們常找我去談話,主要用佛教中的東西來達到讓我不要相信大法。講不通我時就去查資料,過一兩天又找我去談。有幹警為說服我三次去幾十公里遠的寺院打聽一些佛教知識。
四年的牢獄生活要細說起來實在太長,我只是粗略的敘述一番。有些看似平淡的片段,其實都是為了維護自己信仰及人格尊嚴的一次抗爭。
一個沒有犯任何錯誤的人,被關押在監獄四年,還要被犯人看守著,坐著牢中牢,被剝奪了一切基本權利。曾經好多次我被迫和犯人坐在一起參加所謂的開會、學習,被迫穿囚服、報數,使我人格受到侮辱。那些看起來輕描淡寫的每次經歷,實際上都使我身心俱疲,因為平常我是個說話小聲、不愛說話的人,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維護自己做人的尊嚴,抵制拿我當犯人迫害,不斷和她們抗爭,使我身心受到很大傷害。當我反迫害不勞動時,有獄警和犯人卻說:你忍心讓別人替你勞動嗎,不勞而食你這是做好人嗎?將我關進監獄,害得我照顧不了兒子、父母、家庭,卻說甚麼為了煉功連父母、兒子、家庭也不要了,真是賊喊捉賊啊!
我出獄後,聽說有同修在羊艾監獄被迫害的很嚴重,如曲靖,灌食後淌下的食物在身上、枕頭上長了蛆,包夾則用拖把在她身上擦拭。彭錦萍因為在羊艾監獄被轉化,使她解脫不了,造成她一度精神上出現問題,不再修煉。還有幾位同修如楊紅豔、魏亞蘭、徐家榮、黃貴仙等被迫害致死,進監獄前她們的身體都非常好。
五、家人受到的創傷
記得一次我下班回家晚了點,老遠就聽見兒子在樓道上大哭,一次我去接他晚了,他也在奶奶家大哭,我被關押在看守所,做夢都夢見兒子在哭,我知道兒子幼小的心靈受到的是難以磨滅的創傷。奶奶可憐她的孫子、兒子,整日的流淚。
我年邁的父母為了去監獄看我,跑這跑那的打證明,再輾轉坐長途車去監獄看我,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快出獄前,獄警找到我父母居住處,並給我母親講話錄了音,雖然放給我聽時沒放出來,說錄音筆壞了,但這給我父母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我從監獄出來後父母一直為我不上戶口的事憂心,後來為上戶口我被迫取了指紋。自從我從北京上訪回來後,宅吉派出所、宅吉社區及後來的吉新居委會、中環派出所都曾上門騷擾,給我家人造成緊張和擔憂。二零零一年的一天,宅吉派出所兩幹警(一個姓林)曾抄走了我的幾本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和兩個法輪章。
十八大期間的一天,吉新居委會新來的片警和一幹警來到我家,說他們所長和他收到兩封信,說一定是我寄的,因為他是新來的,只有我知道他的名字。於是要闖入我臥室。我說:不許進去,私闖民宅是犯法的。他們才沒有進去。這使我父母受到很大的驚嚇。過了一會副所長帶一幫民警來我家向我父母道歉。其實片警是個善良的小伙子,但他不知道不論是誰給他們寄的信都不犯法,而且都是發自內心的為他們好。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這樣的工作是在參與迫害,對他們不好。
出獄後我和年邁的父母居住。兒子的爺爺、奶奶、爸爸擔心兒子受我影響並像我這樣被迫害,因而不讓兒子來我這裏,只能是我去看他。因而母子不能暢所欲言,近在咫尺卻彷彿遠在天邊;教人修心向善、身心健康的大法他們不敢了解,直到兒子上大學前才讓他來我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