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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遭關押折磨 湖南王鋼一家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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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湖南省長沙地區寧鄉縣個體戶王鋼全家三口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王鋼,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日生,原湖南省寧鄉縣商業系統照相館下崗職工,現個體經營者。楊俊英,一九五八年十月十七日生,原湖南省寧鄉縣醫藥局藥劑師,現已退休。王卓,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日生。

王鋼、妻子楊俊英、兒子王卓一家三口是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的,通過學法煉功,僅兩個月時間,王鋼多病的身體恢復健康。修煉法輪大法後,他們一家人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先他後我,為人著想,對於利益得失看淡。十八年,從未打過針吃過藥。

王鋼在控告書中說:「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人稱納粹蓋世太保似的『六一零辦公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導致十六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我們一家三口就是眾多遭受折磨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之一。」

十六年來,王鋼夫妻倆被分別反覆關押十多次,勒索現金三萬多元,受盡各種酷刑折磨。以下是王鋼一家人被迫害的具體情況,由於時間太長,有些事情已記不太清了,有些證據被抄家、抄走或遺失。

王剛自述一家三口被迫害的主要事實

一、王鋼和妻子反覆被關押、勒索遭背銬、野蠻灌食、毆打等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凌晨三點左右,我被白馬橋鄉政府、白馬橋派出所等十多人敲門入室,說有事核實,就把我帶到白馬橋派出所,關押五個多小時後放回。妻子上訪省政府後,遣返至黨校強迫看惡毒攻擊大法的假新聞,當天晚上放回。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和妻子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卻投訴無門,只能到天安門廣場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法輪功創始人清白,遭到北京前門派出所警察的綁架,後轉至湖南駐京辦事處關押,後被當地國安接回。

因不放棄信仰,不放棄上訪權利,王鋼被寧鄉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寧鄉看守所二十多天。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八日,家人被勒索人民幣一萬多元。(湖南駐辦事處伙食費六百多元、所有人員的機票四千元和保證金六千八百元等);至今分文未退。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和妻子在家營業時被綁架,我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妻子非法關押十天。索取伙食費四百一十五元。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由於受「天安門自焚」假新聞的影響,迫害升級。我和妻子等幾十位法輪功學員又無故被國安人員綁架,送縣黨校洗腦班強制洗腦,每天請各種專業人員「上課」,強制觀看各種污衊法輪功的假新聞、電影、圖片,分別單獨談話、逼迫我們簽字、表態、書寫三書(保證書、揭批書、決裂書)日夜施壓,以吊銷營業執照、開除工職、斷絕一切退休後的福利待遇、拘留、勞教、判刑等相威脅,軟硬兼施。由於我不配合,二十五天第一期洗腦班結束後,剩下我和妻子被非法拘留。這時在拘留所已關有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將被分批洗腦,不「轉化」的繼續關押。

非法拘留期間,妻子還於四月三十日被送長沙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到六月十九日,最後剩下我和妻子等十多位大法弟子,當時我們個個瘦得皮包骨,男學員的頭髮鬍子都很長。好幾個已經行走困難,用大囚車拉著我們到縣黨校辦第四期班繼續洗腦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在家營業時,我又被綁架無故非法關押十天,索取伙食費一百七十元。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妻子非法關押七天,伙食費一百七十元。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同修看真相碟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受牽連,我因為不知道此事當天放回,妻子被刑訊逼供,非法關押三十三天,至十月二十八日後,被勒索保釋金五千元,伙食費五百一十元才放回,至今分文未退。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在家營業時,因別人說他的資料是我給的,我又被非法拘留十五日,期間,被國安三警察三次非法審訊,第一次在國保大隊辦公室,他們讓我說出其資料來源,我說我甚麼都不會說的。他們就給我上背銬、跪地,刑訊逼供一個小時後,送拘留所。十五天期滿後,一直不放人,一個多月後,三警察又來拘留所提審我,期間刑訊逼供幾個小時。當時有個警察說:「今天有事,我們來遲了,時間不夠,明天我們早點來,看你說不說,我倒要看看你多厲害。」

背銬折磨

第二天一大早,他們來了,提審時,他一進門就一腳把我踢倒,我跪在地上,然後掏出手銬,把我一隻手從肩上、另一隻手從背後用手銬銬住,然後拿一根粗繩穿過手銬想把我吊起來,因為沒有找到掛繩的鉤子,沒吊成。

後來,找到一根兩尺多長、手臂粗的木棒打我,之後,又將木棒插入我後背兩手之間向後掰,一邊不停的攪動手銬,一邊高聲叫嚷:「說不說,不說就搞死你,東西哪裏來的,你和哪些人聯繫?」手銬越銬越緊,磨破皮膚,深深陷入肉內,一會,兩手腫得青紫,痛得我大汗淋漓,全身被汗水透濕,一口濃痰從我口中噴出,吐在地上。有個警察用手中報紙將濃痰蓋住,用皮鞋踩住揉了揉,抓起來猛地塞入我口中。並憤怒的說:「我們三個人為了你,調查了一個多月,到今天你一個字沒有。」我忍著劇痛說:「我甚麼也不知道。」

就這樣,反覆折磨我幾個小時,他們也疲勞了,給我取下手銬,我坐在地上手腳沒有知覺,都不能動。他們坐在凳子上看報紙。我心想三個彪形大漢就為幾張教人向善的法輪功資料,如此忙碌了多月卻勞而無功,感到荒唐可笑,也為自己沒有屈服發出由衷的一笑。

剛好一警察抬頭,看見我在笑,大為驚嘆對兩個警察說:「你們看,他居然還笑,沒法使了,算了算了。」便把我送回監室,拘留所所長看到我被打成那樣,眼淚都出來了,指著他們憤怒的說:「你們以後再搞,到外面去搞,別到我這裏搞,把他打成這樣。」另一位所長事後說:「王鋼,去告他們,告得靈。」

這次索取伙食費九百多元,共非法關押五十三天;存五千元保證金,後我去公安局找當事人,才退還。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家營業時,被白馬橋派出所新所長騙去說了解法輪功真相,又非法關押我十五天,妻子非法關押三十八天,勒索伙食費六百四十六元,保釋金五千元,至今分文未退。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家營業時,被玉潭派出所非法抄家(沒有抄到任何東西),後將我和妻子無故綁架,我關在樓梯間小黑屋內四天(兩人分開關押),反覆提審。他們開空調取暖,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空調室外機的冷風對著我吹,晚上根本無法入睡,凍得手腳發麻,坐立不安。

第四天又提審我,問我東西哪來的,和哪些人來往,並對我嚴刑拷打,我不配合,一實習警察對我大打出手,狠狠的打了我十幾個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頭髮被揪去一大撮。然後把我送到拘留所。我妻子提審時,發現地上的頭髮,估計是我的,問他們,他們沒說,只說我已經送到拘留所去了。

後來我妻子也被拘留,到期不放人。我們抗議無故超期關押,雙雙絕食,拘留所所長既怕擔責任又同情我們,向六一零反映我們的情況,六一零人員要他灌食,他回絕說:「要灌你們來灌,我才不做這種缺德事呢,死了我不負責」,在他多次電話反覆催促下,到第六天,六一零主任和很多警察來了,開會研究後決定放人。

當我被家人扶著走出拘留所時,一位警察發出一聲驚嘆:「啊呀,這法輪功呀。」第二天我妻子也被放回。而這次僅僅是有人說他的幾張資料是我給的,兩人就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天。放回時,我拒絕交伙食費,口袋內一百二十元被搶去做伙食費。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妻子又被無故非法關押五日;二零零三年十月五日,六一零、公安、一百一十、國安、商業總公司等二十多人非法闖入我家,妄圖綁架我去長沙洗腦班被我正念抵制解除,未得逞;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六一零、公安、國安幾十人突然出動,警車、囚車等十多輛,由公安局長帶隊非法抄家,我和妻子、兒子三人正在家營業,突然眾多警察將我家包圍,分別將我們控制住,打門撬鎖,將屋內翻得稀亂,最後搜出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於是喊的喊、叫的叫,拍照的拍照,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如此興師動眾,折騰了多個小時,然後把我們三人連拖帶搡塞進囚車,因當時很多人圍觀,高音喇叭喊叫著要人們讓開,拉著警笛將我們綁架到寧鄉看守所。

野蠻灌食

期間,我們三人絕食抗議,又被寧鄉看守所警察野蠻灌食,毒打。灌食時,從監房把我們分別拖出,輪流灌食。灌食時,兩個警察一邊一個將手抓住,第三個警察在後面抓住頭髮往後一拖,將其壓在靠背椅上,第四個警察用手使勁卡住我的腮頰,將口分開,然後第五個警察拿著一殼鹽水樣東西使勁往裏灌。由於他們動作猛烈,我呼吸急促,喉嚨、氣管被嗆得火燒火辣,濃鹽水噴得滿身都是,可能是濺到側面一個警察身上,還被他打了一個耳光。但是我沒有屈服,繼續絕食。絕食到第十八天,體重減去二十多斤。

二、在長沙新開鋪勞教所、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和妻子被綁架後,分別被非法勞教兩年。我被送到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妻子被送到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

來到勞教所,我當時渾身無力,皮鞋、皮帶都被看守所沒收,只能赤腳、由於體重減去二十多斤,沒有皮帶,只能提著褲子走。這時兩個穿黃色軍大衣,戴紅袖章的值班夾控一邊一個抓住我,就往樓上拖。然後被脫光搜身。因被綁架以後一直未洗澡,全身發臭,遭夾控犯人侮辱打罵,逼寫三書,由於不放棄信仰,被強制站軍姿、面壁等,嚴刑拷打四天四晚,被夾控拳打腳踢,打耳光、卡脖子、恐嚇等,三個夾控輪流看管,致使我全身青紫浮腫,手指甲、腳趾甲發黑。

惡人看實在「轉化」不了我,後又把我關進「二一八」室、「二一九」室(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專門迫害法輪功弟子最嚴厲的監室,每天就是強制坐小板凳、強制面壁站軍姿、毒打和恐嚇,那裏的人聞其監號都毛骨悚然),嚴管四十九天。被迫害期間,出現全身發冷(俗稱「打擺子」)嘔吐,大便閉塞。真是生不如死。

在勞教所兩年的時間,吃飯睡覺,幾個夾控犯人二十四小時形影不離對我進行嚴管,逼我轉化。大法弟子相互不准許說話,說話就挨罵和打,強逼每天用標準姿勢坐小凳子,致使屁股發爛。夏天不准吹電扇,幾天洗一次澡,每次只有幾分鐘。沒有蚊帳,飽受蚊蟲叮咬,冬天寒風刺骨敞開門窗睡覺。

精神上每天打罵恐嚇,逼看污衊法輪功的資料、錄像、強制轉化等。由於長期強逼著用標準姿式坐小凳子,一段時間後,走路都困難。

我妻子楊俊英受的迫害比我大的多。她被送到白馬壟女子勞教所時,首先嚴管一個月,限制上廁所、洗澡、睡覺。看污衊法輪功的資料、錄像等宣傳品,由於不放棄信仰,罰站罰蹲、拳打腳踢。從早上六點至晚上十二點坐小板凳。每天強制做勞工十多小時以上。有次去車間做工,由於夾控沒跟上(要求零距離),說妻子有意脫控,被五個夾控暴打致傷,行動困難。她要上告,警察不但不管,還咒罵她,揚言要加教一個月。

在勞教所兩年裏,妻子楊俊英受盡各種侮辱打罵,雙腳出現麻木、血壓升高。那種痛苦無法形容,最後被迫害得保外就醫,提前四個月回家。記得二零零六年快過年時,我母親和弟妹帶她以「妻妹」的名義來勞教所看我(大法弟子不准會見)在半個小時會見的過程中,我在想這個冒名的「妻妹」是誰啊?直到會見快結束時,我才突然認出這個又老又瘦完全脫相坐在我眼前的「妻妹」竟是我分別不到兩年的妻子。可見中共迫害她之慘烈!

三、兒子王卓失去父母照顧飽嘗苦難

我兒子王卓從小很聽話,一直在我們身邊,沒有獨立生活過,我們被勞教後,一下突然我們都走了,一個人在家照相營業,生意又不好,連吃飯錢都掙不回,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很大,經常被不理解的親友咒罵得痛哭流涕,只是反覆自語「我爸媽沒有錯」。同修想上門安慰、幫助,被不理解的親友以報告給六一零相威脅,致使同修不敢上門。

由於承受不了這種迫害,吃不了這個苦,就這樣慢慢放棄了修煉,至今不敢走進來。我妻子回家時,兒子床上被褥睡成一個人形,周圍都生了霉,床下老鼠做了窩,衣櫃內的衣物被漏濕全部霉爛生蟲,丟掉幾大袋爛衣服,那淒涼的景象,看著讓人心酸﹒﹒﹒﹒﹒﹒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某天晚上六一零、公安、國安等出動十多人將我家包圍,妄圖非法抄家綁架我們,被我們全家正念抵制解除。

四、家人遭受的迫害

要陳述的被迫害事實實在太多。從九九年七二零,一直到現在,社會上一有風吹草動或者所謂「敏感日」,甚至上級有關人員來我地檢查視察,我家都會遭到六一零、國安、公安、派出所、單位、鄉鎮、社區等部門有關人員的騷擾。我們一家長年遭監控,因為他們把我視為當地負責人,經常被綁架。我母親和我岳父、岳母整天提心吊膽,只要我店未正常開門,就打電話到處尋人。

頭幾年每年,我們被綁架三、四次,我的岳母雖然也修煉,但由於現實的壓力太大,承受不了。我們被勞教後又加上牽掛外孫,來我家的路上急得多次往返分不清東南西北。慢慢地導致出現心衰,呼吸困難,臨終前很是後悔,失去了寶貴修煉機會,最後帶著遺憾走了;我母親也修煉,因為不識字,又沒有修煉環境,也遺憾的走了;而我們的小店由於經常關門,致使我紅火的生意一落千丈。早年有的顧客聽信新聞宣傳之謊言,看見我們就躲,不敢上門做生意。再加上長年被騷擾、被關押無法正常營業,致使生意不好,坐吃山空,幾十萬元積蓄到二零零七年勞教回家時,已全部花光。有惡警甚至還興高采烈的說「王鋼終於被我們搞得揭不開鍋了。」

以上所遭受迫害,都是因江澤民一手發動的對法輪功迫害所致,江澤民是主要責任人。中國現行憲法規定,人人有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將迫害之首送上法庭接受正義的審判,也是司法回歸正義的需要。

「澄清冤屈,還大法和大法師父清白;還法輪功學員以司法公正;將江澤民繩之以法,結束中共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的迫害,」是王鋼一家人的願望。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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