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請了北京律師李春富維護向又海的人權。李春富律師於六月中旬到洞口縣檢察院,要求停止對向又海人身自由的侵犯,立刻撤訴並釋放向又海。洞口縣檢察院人員對北京律師介入此案感到非常震驚。
李春富律師向主管此案的檢察官講事實、擺道理、說法律,檢察官無話可說,推脫說自己做不了主,要開會研究決定。李春富律師回到北京後繼續跟進此案,並將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成功的撤訴案例的案卷寄給洞口縣檢察院。七月十日,北京律師告訴向又海的家人,說洞口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已經將案子打回洞口縣公安局。
此案算是告一個段落。但是向又海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洞口縣看守所。為了解救自己的親人,目前向又海的家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惡首江澤民。
下面是其家人控告狀中的部份內容:
我的父親向又海,已經七十多歲了,洞口縣矛鋪小學退休教師,他為人非常善良,是小學生心中最喜歡的好老師;因為他奉行「真、善、忍」的做人原則,親戚、同事無不對他交口稱讚;他教育我們遇到矛盾要找自己的不足,不要去怨恨別人,要我們待人接物要為他人著想,因此在我的眼裏他是一個偉大的父親。可是多年來,他卻反覆遭綁架、關押:
二零零二年,父親被綁架到司法所洗腦班,被敲詐三千元錢後一個月放回。
二零零五年七月,父親再次被七、八個不法之徒綁架到洗腦班,以他身上搜到了真相資料為由,關進看守所一個月,逼寫保證,勒索錢財四千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國安楊滿玉等二十來人闖進家中非法抄家,並將我父親綁架到洞口縣洞口鎮司法所。從二十九號晚上,警察將父親拉到城關派出所非法審訊,他們用礦泉水瓶子打父親的頭,強迫他下跪,一直折磨到三十號清晨六點多。七月二十八日是一起二十一名洞口縣法輪功學員被「610」、國安、派出所綁架、抄家、非法關押的惡性事件。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上午,洞口縣洞口鎮司法所所長向玄手裏有一份名單,造謠說洞口縣法輪功學員要搶奪奧運火炬(湖南傳遞時間為五月三十日至六月六日),名單中的人都要抓起來,等火炬在湖南傳遞完了才放人,名單中第一個人就是我的父親向又海,當晚警察就綁架了他及多名洞口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半左右,我父親在家中被綁架。當時從車裏下來三個人,只有一個穿警服,另兩人穿便服,直接把人帶走了。當時鄰居問帶哪裏去,有一人回話說「去學習」。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日上午,我父親去洞口鎮辦事,一天沒回家。五月四日上午一點多左右,有人在縣中醫院看到他被戴著手銬,旁邊有幾個人跟他在一起。下午三點多左右,國保人員楊滿玉、林目德等五人闖進父親家非法抄家。至今我父親向又海還被非法關押在洞口縣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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