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振傑、馮海娟只是普通老百姓,夫妻二人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一家人身體健康,婆媳關係融洽。安振傑是村裏公認的好人,他的妻子馮海娟也非常孝順。安振傑的母親逢人就說:我兒媳婦是煉法輪功的,對我特別孝順。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發動了對大法弟子的瘋狂迫害,安振傑夫妻二人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劫持在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迫害。
一、公安入室綁架 夫妻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八點多,馮海娟和女兒準備入睡,外面有人敲門,安振傑去開門,被不法人員銬上手銬強行塞進警車裏,十幾人突然闖入,非法抄家,院子、屋裏亂翻一通,所有家具都翻遍了,滿目狼藉,抄走物品價值五千元,還有手機一隻,並將馮海娟大衣兜裏的一萬八千元現金翻去(後來部份退回),不開任何收據,由新區公安局副局長董瑞合搜走,只給孩子留下三百五十元生活費。他們這群強盜甚至連新買的五號電池都拿走。
當時抄家的有新區公安局一科科長張國慶,豐潤區政保科科長梁福新、曾祥海等十幾人,沒出示任何證件,其中一名惡警問馮海娟還煉不煉,她說煉,惡警要將她和孩子一併帶走,被馮海娟當場拒絕,將孩子留下來託付給親人照看。當晚十點多鐘,馮海娟夫妻二人被綁架到豐潤區公安局政保科,刑訊逼供。安振傑當晚被政保科幾個人用布袋蒙住腦袋毒打,馮海娟被關在鐵籠子裏。
第二天(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一點開始,公安不法人員將馮海娟叫到政保科刑訊逼供,曾祥海和一戴眼鏡的惡警給馮海娟上繩,將她的兩個胳膊背過去,用繩子從脖子後繞到肩膀上,連同胳膊捆綁起來,把她按跪在地上,並用腳踩在小腿肚子上,用勁往上抬馮海娟的胳膊,並勒緊繩子,馮海娟的胳膊當時彷彿折了一般,疼痛難忍,汗水順著臉流下來,但他們仍不罷手,一繩緊一繩,直到馮海娟被折磨得昏死過去,他們才將繩子鬆開。
中共酷刑演示:上繩 |
待馮海娟剛緩過氣來,邪惡科長梁福新又找來拖把,狠狠地抽打馮海娟的大腿,一邊打一邊說:「我把你澆上汽油,燒死你算自焚。我把你勒死算你自殺(並將繩子繞在馮海娟的脖子上),我把你扔進男牢裏……」,一邊打一邊說著流氓無恥的話,直到他打累了,又將馮海娟的鞋脫下,找來小竹棍子,在她的兩個腳背、腳掌、腳趾頭上猛抽。
馮海娟又一次被折磨得昏死過去,兩腳當時不能走路(一個月後診斷片子為軟組織挫傷)。一直折磨到下午六點鐘,安振傑夫妻二人被非法關押進豐潤區看守所。看守所當時檢查身體,馮海娟的兩腿、肩膀、兩腳全呈青紫色,雙腳不能行走,就這樣還是把馮海娟關進牢房裏。
馮海娟身體被折磨得非常虛弱,心跳緩慢,到第十四天,610、公安局、政保科怕承擔死亡責任,逼著家人交兩千元罰款把馮海娟背回家。當時從家抄走的一萬八千元現金,馮海娟只拿回了一萬三千五百元,四千五百元錢不知去向,馮海娟要求他們出示收據,他們說找610去,他們不管,就這樣四千五百元錢被他們黑掉。安振傑被非法關押半年後,被勒索三千元,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回家,說是取保候審。僅半年多時間豐潤區610、公安局就勒索了安振傑家一萬元。
二、被迫流離失所
就在安振傑回家二十天,政保科曾祥海就帶人闖入他家,美其名曰「到家中看看」,實際是抓安振傑非法批勞教三年(當時安振傑不在家),隨後又幾次夜間闖入安振傑家抓人、騷擾,安振傑被迫流離在外。
待馮海娟身體恢復一段時間以後,馮海娟去單位要求上班,書記范秀君說馮海娟身體還沒完全恢復,讓她回家休息,等領導們商量再打電話通知。馮海娟只好回家等電話,可是幾個月過去了也沒等到電話,後來告訴馮海娟是610不讓回去上班,馮海娟被迫停止工作,從此一家人失去了生活來源。就在馮海娟身體還沒恢復的情況下,燕山路辦事處又幾次到家中,讓馮海娟進洗腦班,強制洗腦轉化(每月交八百元的生活費),並派人開車抓她。
馮海娟也被迫離開家。家裏只剩下年邁的婆婆和不滿十歲的女兒相依為命,度日如年(年邁的公公在外打工)。好端端的一個家庭被他們逼的妻離子散。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馮海娟被豐潤區政保科綁架,惡警曾祥海當時用尼龍繩將馮海娟兩個胳膊背過去捆綁,並將馮海娟的兩個大拇指用鞋帶緊緊勒在一起,另一名惡警將馮海娟的嘴用毛巾堵上,並用被子蒙上馮海娟的頭怕她出聲,馮海娟險些窒息。晚上又將馮海娟綁架到團結路派出所刑訊逼供,坐鐵椅子,把馮海娟十個手指纏上銅線,銬在鐵椅子上用手搖電話電擊。折磨後的第二天下午將馮海娟非法關押進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安振傑於二零零三年一月遭綁架,非法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半年後被秘密判重刑(根本沒有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冀中監獄一支隊。
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豐潤區政保科國保大隊曾祥海和村委會把馮海娟從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接回家,曾祥海對她說:「在家好好過日子,別出去了。」馮海娟說:「我是被你們逼迫得家破人散,是你們對我又抓、又打、又罰。」惡警一聲不吭。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團結路派出所副所長史風福闖進馮海娟家,當時馮海娟不在家,他們讓家人告訴馮海娟寫保證,親自交到派出所去,馮海娟不理會他們。到了中秋節前一天,史風福又帶人闖進馮海娟的家中抓人,並派人監視,只要馮海娟一回家就舉報。馮海娟再次被迫離家。但豐潤區610、團結路派出所、公安局國保大隊仍不讓家裏的老人和幼小的孩子過安穩日子,一次次威脅、騷擾,使他們每天在惶恐中度日。
三、國保大隊的土匪黑幫行徑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四日(臘月二十三日(小年))晚上,夜深人靜,豐潤區國保大隊再次闖入馮海娟家中,他們將馮海娟家西院牆拆塌,跳進院內,家中只有老婆婆一人,他們敲窗戶讓老人開門,老婆婆問:「你們從哪來的?」外面回答是公安局的。
老婆婆讓他們有事天亮後來,但他們隨後就將堂屋門閂踢斷,手提木棍闖進屋去,亂翻一通,並恐嚇馮海娟的婆婆,說馮海娟婆婆「態度不好」,告訴她是抓她兒媳婦的。他們還將馮海娟家的大門鎖用錘子砸壞,揚長而去。老人被「國保」們的土匪黑幫行為嚇得半天才回過神來,天亮才發現,在家屋裏的窗台上還放了一把菜刀。路過的人看到馮海娟家的破損情況,都說惡警們是流氓土匪。
二零零四年九月份單位買斷,馮海娟家人去簽字領錢,單位局長說:「馮海娟的錢不能給,是610說的,如果來簽字就舉報。如不舉報就免我們的官。」家人幾次找他們評理,一個月,才將馮海娟的錢給回,這幾年的工資也沒有補發。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下午,居委會,區委副書記孟××和燕山路辦事處六人又到馮海娟家中找她,一會團結路派出所所長史風福又闖進去,見她不在,甚麼也沒說就走了。十二月八日晚九點多,豐潤區國保大隊大隊長董福存親自帶領手下五人闖入馮海娟家中,其中二人翻牆入院,亂搜一通,將馮海娟丈夫寄往家中的信件全部抄走。董福存對馮海娟的老公公說:「如果馮海娟回來,我可以擔保免去她的勞教。」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晚十點多,豐潤區國保大隊副隊長曾祥海又帶領三人闖入馮海娟的家中,其中二人還是跳牆而入,在屋中亂搜,並揚言找不到馮海娟就讓她一家過不好年。隨後又有幾次,他們都是夜深人靜的時候使勁敲馮海娟家北窗戶騷擾。
二零零六年的元旦剛過,河北省唐山豐潤區610、國保大隊的四名警察就於一月十二日晚上六點又一次非法闖入馮海娟家中,當時家中僅有馮海娟年長的婆婆和年幼的女兒。
惡警進屋便逼問老太太:你家兒媳上哪兒去了?上邊讓抓她來了。老太太被他們野蠻的言行嚇得心臟病復發,惡警說完後又闖到馮海娟的大姑姐家,被她大姑姐堵在院子裏並質問:你們第一次把她抓進去打個半死,是我們背她回的家,第二次你們又關了她幾個月,你們還有完沒完?這幾個人兇神惡煞的說:如果在你這抓到馮海娟,連你一塊兒抓走,……說罷揚長而去。馮海娟的大姑姐夫正在家中養病,也被他們嚇的心臟病發作,幾天吃不下去飯。之後他們又安排便衣、警車在道口監視,伺機抓捕馮海娟,並將親屬電話監控。
老太太被這一驚嚇,幾天吃不好飯,身心受到極大傷害。豐潤區公安局迫害馮海娟及其家人的惡行被曝光後,這群人又找到家人,恬不知恥的說:我們這些事你都跟誰說了?老太太說:來一個人說一個人。之後他們便無趣的走了。
從那以後,不法警察們又多次上門騷擾,致使年邁的老人本已破碎的心更加是雪上加霜,本已虛弱的身體又遭重創,幾次心臟病發作;致使年幼的孩子失去父母的關愛,令幼小的心靈失去童年的歡樂。
綜上所述,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罪惡滔天,罄竹難書,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罪魁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