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敘述康昌江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康昌江,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出生,滿族,大學畢業,黑龍江省雙城市第三中學語文教師,高級職稱。康昌江於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頭痛症不翼而飛,也戒掉了不良嗜好煙酒。
康昌江修煉法輪功後,在做人做事上,嚴格要求自己,事事按著「真、善、忍」去做,修煉後,他在擔任班主任工作期間,從不接受學生家長的任何禮品。
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康昌江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多年從事高三語文教學工作,是學校語文學科的頂樑柱,經他所教的學生語文高考成績在全市排前十名的年年都有,並且有的名列全市第一、第二,最高分達一百三十分以上(一百五十分滿分),這對於一所普通高中來說,不能不說是個奇蹟!
康昌江為人師表堪稱表率,從來不收受學生家長的禮品,無償為慕名而來的學生補課。這些事實都是有口皆碑、有目共睹、有據可查的,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可以作證。
康昌江在大法中受益,當大法遭到誣蔑、迫害之時,他自然而然的站出來為大法說公道話。然而卻屢屢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康昌江與妻子、兒子進北京為法輪功鳴冤,雙城三中校長出面將他們押到雙城市公安局,夫妻二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萬元罰款。
二零零一年八月中旬晚上九點左右,康昌江給學生補完課,騎著自行車回家的途中被惡警王勝利、李大彬等人劫持,他們從康昌江身上搜出寫有「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小粘貼,就對康昌江拳腳相加,將頭罩上塑料袋令他窒息,逼迫康昌江說出家庭住址,王勝利、李大彬等人於夜晚十一點闖到康昌江的家非法抄家。二零零二年元月前後,雙城市公安局非法判康昌江勞教一年,後連續五次送萬家勞教所,但五次都被拒收,才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初放他回家。
康昌江回家僅僅半個月,也就是四月中下旬左右,雙城市公安局聯合哈爾濱防暴警察,對雙城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地毯式地大搜捕,半夜時分雙城站前派出所夥同哈市防暴警察共二十餘人使用萬能鑰匙,用了近二個小時的時間非法撬開康昌江家的房門,闖入康昌江的家中,他們扛著錄像機,到處亂翻,最後甚麼也沒翻著的情況下,他們不顧及家裏只留下一個剛剛十歲的孩子,以問話的理由將康昌江夫妻二人綁架到雙城站前派出所,直到第二天下午二點才放了他們夫妻二人。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 十幾個穿便衣的人非法闖入康昌江家裏,無人出示警察證和搜查證,也不說明身份,不由分說,就把康昌江和來此做客的葛欣分別銬在椅子上。康昌江質問他們是幹甚麼的。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一個警察(後來知道的)說是中央來的。後來雙城站前派出所的片警過來,康昌江才知道他們是警察。
他們在康昌江家裏亂翻亂搜,又多次把康昌江推到電腦桌前擺拍照片,以致非法審判時所謂的證據涉及到康昌江的照片都是此時擺拍的,都戴著手銬。搜查完後, 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兩名刑警劉衛東、姚仁庫就把康昌江和葛欣綁架到雙城市公安局刑警隊。
他們把康昌江帶到二樓右側的一個房間,先將康昌江「背銬」到椅子上,然後就對康昌江拳打腳踢,逼其說出自己並不知道的事情。他們用手掌和拳頭猛打康昌江的左右臉,直擊康昌江的嘴部,還用手猛揪康昌江的頭髮轉著圈掄其頭部,直至將康昌江折磨昏迷!然後用水將康昌江澆醒後,接著拳打腳踢康昌江的胸部和腹部。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
後來他們又把康昌江從椅子上提起來,用一根「鎬把」(粗木棍)插到已經緊緊「背銬」著康昌江的雙手的手銬中間,劉衛東和姚仁庫兩人各執「鎬把」(粗木棍)一端,狠命的將康昌江從平地上抬起來,持續幾分鐘後再放下,然後再抬起來,直至將康昌江折磨昏迷……
就在他們對康昌江刑訊逼供期間,有一省公安廳領導模樣的小個老頭進入房間,康昌江向他反映其牙被打掉了!可他卻對康昌江說:「你是法輪功,打你也活該!」這個小老頭離開房間後, 劉衛東、姚仁庫一面接著打,一面對康昌江說:「你還敢向我們領導告狀……」他們打康昌江打得就更狠了。
在這個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領導的授意下, 劉衛東、姚仁庫對康昌江的刑訊逼供共持續兩個小時左右,造成了康昌江如下的人身傷害:上下牙齒共被打掉十餘顆(上下牙僅剩下四顆),口腔中存留的牙齒均已鬆動,右眼視力明顯下降,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原來是一點五的視力;右耳聽力受損,堵上左耳,右耳聽不到外界的聲音;肋骨被打斷一根;面部腫脹;雙手麻木並傷痕累累……
十一月十三日傍晚時,他們停止了對康昌江的毒打,為康昌江做了被非法抓捕後的第一份筆錄(筆錄上有兩個人的姓名),之後,他們就把康昌江從雙城市刑警隊帶到哈爾濱市第一看守所。
康昌江被打傷的事實,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也應當知曉。因為他們並沒有馬上提審康昌江。待康昌江的傷勢稍稍好轉之後,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的警察才開始對康昌江進行提審。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以後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等人提審時所做的筆錄都是誘供的。他們說:你夫妻二人都被抓了(康昌江妻子王亞莉於當日十二點二十分左右在自家小區南門被非法抓捕),二人可放一個,你說從你家搜出的光盤是你製作的,就可以放了你的妻子,然後勞教你,可以保留公職。否則我們會把賬記到你妻子和孩子身上。
當時做筆錄的有一處的處長,姓劉或姓於,五十多歲,身高一米七五,長相兇,皮膚略黑。還有一處的宋主任,四十五歲,約一米七二的個子,較白,中等胖瘦。還有公安廳的一個楊警官,管教育的,四十五歲,身高一米七四,略黑,臉上有坑。還有預審員盧軍、姚守財等。他們這些人所說的話目的就是想讓康昌江上當,都是騙人的鬼話!兒媳王亞莉並沒有被放回家,而是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康昌江被誣判十四年後,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
呼蘭監獄集訓隊,康昌江被迫害了四個半月,為了強行「轉化」,警察指使刑事犯狠命的打康昌江,他被打得上廁所都需要人抬著去,身上長滿了疥瘡、蝨子,人瘦弱得不成樣子。二零一四三月到六月,康昌江因嚴重的肛腸疾病,被送進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花了我們家屬兩萬多元。人被迫害得有病住院,還要我們家屬拿錢治病。
黑龍江省公安廳的警察與雙城市公安局的警察從康昌江家非法抄走私人財物共計四萬多元:除了台式電腦、打印機、投影儀、掃描儀被沒收外,其餘所有財物都不知去向,康昌江的老父去要,有關部門均不承認,國保大隊大隊長王玉彪說:「不管!願意哪告哪告去!」
二、王亞莉自述遭迫害事實:
我叫王亞莉,一九九九年四月末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纏繞我多年的風濕性坐骨神經痛、胃病、等疾病神奇般的好了,並且從此以後我知道怎麼樣去做人了,無論在工作單位還是在家庭生活中,都嚴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我的家庭幸福而和睦。就在我剛剛修煉法輪功三個月,一九九九年七月,一場空前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了,電視、報紙等一系列媒體都是一邊倒的誣陷法輪功的謊言 。我在大法中受益,當大法遭到誣蔑、迫害之時,我自然而然的要站出來為大法說公道話。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與丈夫康昌江、兒子進北京為法輪功鳴冤,一家三口人以站在天安門廣場上煉功的形式表達自己的心聲, 還沒煉上一分鐘,四、五個便衣警察就衝上來,把我們一家三口綁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當天雙城警察王勝利把我們一家三口人帶到雙城駐京辦事處,二十五日,單位校長從北京接回我們,將我們夫妻二人送到雙城市公安局,雙城公安局局長張國富將我們夫妻二人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上萬元罰款。
二零零二年四月中下旬左右,雙城市公安局聯合哈爾濱防暴警察,對雙城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地毯式地大搜捕,半夜時分雙城站前派出所夥同哈市防暴警察共二十餘人使用萬能鑰匙,用了近二個小時的時間非法撬開我家的房門,闖入我的家中,他們扛著錄像機,到處亂翻,最後甚麼也沒翻著的情況下,他們不顧及家裏只留下一個剛剛十歲的孩子,以問話的理由將我們夫妻二人綁架到雙城站前派出所,直到第二天下午二點才放了我們夫妻二人。
夫妻雙雙被綁架 康昌江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左右,我從自家出來準備去商店買雙鞋,剛走到所居住的小區南門,一個穿便衣的大個子、大眼睛的男子不轉眼珠的上下打量著我,我當時心裏只是覺得怪怪的,並沒有太在意!就站在道邊等車。就在一剎那間,我突然被一個人猛勁推進停在路旁的一輛車裏。我被車裏的三男一女揪住頭髮並強行把我的雙手倒背在後,銬上手銬。我質問他們是甚麼人?憑甚麼綁架?他們並不正面回答,而是蠻橫的對我非法搜身,找我的手機和鑰匙,我出門時身上只帶了一千多元錢,其餘的甚麼都沒帶。他們把我綁架到雙城刑警大隊,下車後將我的頭用罩套住並帶往二樓的一個房間裏。
後來得知綁架我的是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的警察。與此同時,他們非法闖入我的家裏,綁架了我的丈夫康昌江,並非法抄了我的家;並在同一時間在東南隅綁架了四十多法輪功學員。
我被非法關押在雙城刑警大隊二樓的一個房間裏,綁架我的女警和一個男警輪流的看著我,那個女警很偽善,誘騙我說出自己的家庭情況,那個男警蠻橫地說:「算你聰明,沒有參加聚會,樓下幾十人都是你們法輪功,聚會抓來的!」這兩個警察出出進進,過了很長時間,那個女警恐嚇我說:「從你家裏搜出了很多東西,你們夫妻二人都得被判刑!」
這個過程中,雙城國保大隊隊長王玉彪進來,我質問他:「為甚麼抓我?」他裝糊塗地說:「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呀?」然後就走了。這個期間我聽到了打人聲,並聽到了我丈夫的聲音:「我煉法輪功有甚麼錯?你們憑甚麼打我?」當時正是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兩名刑警劉衛東、姚仁庫對康昌江刑訊逼供。
那個女警又一次從外面進來問我:「從你家搜出一電話號碼本,是誰給你的?」我說是自己打印的,那個女警說:不可能!這個號碼本屬於公安內部機密,不是誰都弄到的!然後進來一個小老頭,那個女警說:「這是我們省公安廳的領導,有甚麼話向他說,他能幫助你。」那個省公安廳領導模樣的小老頭對我說:「你只要說出:從你家搜出的那個電話號碼本是誰給你的,那麼從你家搜出的所有法輪功物品全都可以既往不咎,只要你配合,我就有權決定不讓你失去公職。」然後逼我在他們所做的筆錄上簽字。
也就是這個小老頭的授意,劉衛東、姚仁庫對康昌江的刑訊逼供共持續兩個小時左右,給康昌江的肉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上下牙齒共被打掉十餘顆(上下牙僅剩下四顆),口腔中存留的牙齒均已鬆動,原來是一點五的視力明顯下降,右眼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右耳聽力受損,堵上左耳,右耳聽不到外界的聲音;肋骨被打斷一根;面部腫脹,雙手麻木並傷痕累累……
後來他們連夜將我和康昌江還有兩名雙城法輪功學員送往哈爾濱公安七處。我們四人在等著填體檢表的時候,我看見丈夫康昌江站在那兒口吐鮮血,身上穿著單薄的衣服,例行填完體檢表後,我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康昌江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
王亞莉遭刑訊逼供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點剛過,我被三個警察帶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三樓的特訊室,同時被非法提審的還有康昌江及另兩名雙城法輪功學員。他們把我銬在鐵椅子上,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的三十多歲的男警察對我非法提審,省公安廳一名五十歲上下的女警坐在一旁。那名男警拿著一份有關手機短信的材料讓我說出我並不知道的事情,我一言不發,直到下午四點半,他們打算把我送回監室。這時就聽見一個警察說:「這邊開口了!」於是我又被帶回來雙手「背銬」在鐵椅子上,過了一會兒,非法提審我的男警拿著一份筆錄念給我聽,大體上是說我給這個人及另外三人打電話,讓他們四人到我家,教他們發短信,然後逼迫我承認這一事實,我予以否認。
這期間,省公安廳的女警走了,又來了一個四十多歲的男警,說你丈夫為了你和孩子,從你家搜出的東西都攬自己身上了,又說只要你配合,我們就放了你……我仍不說話。四十多歲的男警使了個眼色就走了,屋裏只剩下提審的男警,那個男警便兇相畢露。我的雙臂由於長時間「背銬」已經又痛又麻,而這名惡警為了逼出我的口供,就把我「背銬」的雙臂使勁的向上提,大約折磨了我一個多小時。從中午十二點非法提審一直到晚上八點半,我才被送回監室,我的雙臂已經腫得有一寸多高,尤其是右臂後來有半年多不敢往起抬,右手脖被手銬卡出深深的坑,裏面有瘀血,直到現在我的右臂不敢吃勁。在我大腦不清醒的狀態下他們逼我在筆錄上簽字,我都不知道他們寫的是甚麼的情況下簽了字,後來這個筆錄成為他們非法對康昌江判刑的證詞。
第二天我又被帶到二樓審訊室銬在鐵椅子上,當我質問他們,刑訊逼供屬於違法行為時,他們卻狡辯地說:「誰看見了?」真是無恥!非法審訊的男警又拿出從我家抄走的銀行卡,問我銀行密碼,我告訴他卡裏沒有錢,並告訴他,我們夫妻沒錢,他不相信,說你們夫妻都是教師怎麼能沒錢?我說:我們的錢都買了你們從我們家非法搜走的財物了,他聽後很是惱怒。
連續非法提審我七、八次,每次都是拿來別人的筆錄與我對質,我告訴他們這些事我不知道。由於連續七、八天的坐在冰涼的鐵椅子上,身上穿的衣服又很單薄,導致我自修煉法輪功以來從沒犯過的痔瘡病發作了,一個多星期都不能大便,苦不堪言。
王亞莉被非法勞教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我與雙城被綁架的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雙城市國保大隊王玉彪以「放人」的騙局,用兩輛警車二十多個特警,把我們十七人非法押送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就在這一天,我的丈夫康昌江及其他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
在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例行檢查身體時,王玉彪把勞教單遞給我,上面寫著勞教時間一年半,勞教的理由是所謂「該人從事法輪功活動被公安機關抓獲」,後來我在勞教所的卷宗裏又發現了另一個勞教理由是「在雙城東南隅一住宅樓與四十多法輪功非法集會被當場抓獲」,然而我明明是在自家小區南門準備上商店買鞋時被綁架的。由此可以看出,公安系統根本就不講甚麼法律,沒有人權,要想迫害你,隨便編個理由就可以,可以任意的凌駕於法律之上。
在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我遭受了肉體上與精神上的雙重迫害,被逼迫放棄修煉、寫「三書」;強迫背勞教人員守則、規範,被迫從事奴工勞動。我的身體當時很虛弱,非法集訓期間,由於天寒身上穿的衣服少,坐在冰涼的小塑料凳上,下身總流血,我當時的身體情況是二十多天就來一次月經,每次都是十天才沒,由於流血過多,每次都頭暈得厲害。就是在這種身體境況下,每天都要從事繁重的奴工勞動,稍微歇一會兒,就會遭到牢頭一頓罵,每天晚上八點上床時我的腿有千斤重,浮腫得很嚴重。
直到二零一二年四月上旬前進勞教所例行體檢時,發現我已經嚴重的貧血,大夫讓我自己買補血的藥物,而我問大夫自己是不是患有子宮肌瘤,大夫予以否定,並不告訴我實情。一直等到五月七日,勞教所帶我到哈爾濱婦產科醫院檢查,最後確診為多發性子宮肌瘤並伴有嚴重的貧血,需要立即手術治療,否則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貧血導致她全身浮腫,心臟供血不足,走路氣吁吁)。
由於勞教所警力不夠,勞教所為我辦理了所外就醫,當與雙城「610」協商時,雙城「610」以我是所謂「重點人物」為由不同意接回雙城當地治療。而真實情況是雙城法院要對康昌江及其他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而不接收,他們視生命為草芥,草菅人命,根本就沒有人性可言。
五月二十三日九點左右,在事先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劉暢隊長突然間讓我收拾日用品準備到醫院住院治療。就這樣我被戴上手銬,送往哈爾濱市第一醫院,住進婦產科高間病房,臨近中午我的姐姐還沒到達醫院,管理科副科長楊國紅說:「家屬不來誰花醫藥費」?怕勞教所承擔醫藥費。手術前進行一系列身體檢查、輸血。五月二十八日醫院為我進行了子宮切除手術。
就在這一天,我的丈夫康昌江被雙城法院非法開庭審判。在我住院治療的十一天裏,每天勞教所的四名警察輪流看守,每天都要被強行戴上手銬,每天管理科科長張波都要去醫院檢查戴沒戴手銬,很怕我跑了,即使是手術後人不能動的情況下也是如此!白天還好一點,每到夜裏,戴著手銬睡覺的我真是生不如死!這次共計花了我近二萬元手術費醫藥費及高間費,我於六月二日被戴上手銬押回勞教所,手術二十多天後便下車間繼續從事奴工勞動,直到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解教,由於術後沒能複查,沒有切乾淨的宮頸糜爛並伴有流血。
現在我獨自一人居住在空蕩蕩的家裏,這個家再也沒有往日的溫馨與笑,家裏的重擔落在我一人身上,還要承擔由於這場迫害所帶來的精神上的壓力。丈夫被非法重判十四年關押在呼蘭監獄,在呼蘭監獄集訓大隊遭到非人的折磨。康昌江每天兢兢業業的在工作崗位上耕耘著,明明是在家休息,卻強加「破壞法律實施」「從事非法活動」的罪名,家中的「許多物品如電腦、打印機、投影儀、手機等都是辦公用的」,三中的一些師生可以為他作證,他曾無償地拿到三中給學生使用,但現在,這些物品不但被強行從家中抄走,而且還被「依法沒收」。 家裏的金銀首飾、瑪瑙手鐲、五牛圖、皮夾克、手錶、茶具、手機、MP3、MP4等等私有財產犯了哪條法律了呢?家裏四萬多元的財物被洗劫一空,不知去向,我的公公去要,有關部門均不承認,國保大隊大隊長王玉彪說:「不管!願意哪告哪告去!」
我的兒子康寧由於一次次被抄家、父母一次次被綁架,從幼小心靈上就受到極大的傷害,由於思念被綁架的父母,每天睡覺前嘴裏都念叨「爸爸!媽媽!」爺爺奶奶聽後傷心的流淚。
二零一三年八月末我到單位上班,單位扣發了我二零一二年、一三年的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大陸事業單位年終獎),這兩年應該長的共六十元的薪級工資沒給長,會計的理由是我沒上班。
我丈夫康昌江在二零一三年末被雙城市教委主任劉玉峰開除公職,二零一四年三月停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