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張利民在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八日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我的胃痛胃脹、咽喉痛、偏頭痛全都好了,最重要的是大法教我怎樣做好人,完全為他的好人,使我懂得了人生的目的,做人要重德,要為善,不為個人利益與他人爭鬥,人際關係好了,家庭和睦了,大法完全改變了我。若每個人都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事,那社會就和諧了。
可是江澤民為了自己的私利,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發動了這場對「真,善 ,忍」正信的迫害其實是對全人類的迫害,試想一個沒有正信的人做事是沒有底線的,為了個人利益會不擇手段,那麼這些人也就沒有未來。而這種對法輪功群體全部消滅的政治運動至今也沒有法律依據的。
以下敘述我受迫害的事實。
1、一九九九年五月末的某一天,上午放學以後學校不讓我回家,說上級有指示各單位要看住修煉法輪功的教師不許回家,同時遭看管的還有一位女教師,因她的孩子還在哺乳期,她央求了看管我們的副校長後才允許回家。之後我向縣委信訪辦反映校王書記不讓煉功和遭看管之事,縣政法委的吳會書記帶人到學校回答我說:國家沒有說不讓煉法輪功,對於遭看管之事他說他要調查,直到現在也沒有調查結果。
2、一九九九年六月末的一個星期天下午,全縣十幾名教師被叫到教育局,局長楊萬書坐堂,書記劉文俊陪襯,職員王剛記錄,挨個提審每一名教師,強迫我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3、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午夜,寶坻區四中副校長劉某將我騙至學校辦公室,交給在那裏等候的警察靳某看管,黎明前被帶至公安局。緊跟著是連續審訊,不讓睡覺,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輪番審訊。主要內容是誰傳給你的法,你傳給了誰,有過甚麼活動,到天津去幹甚麼,和誰聯繫,等等。二十一日晚十點多鐘,我被送往寶坻看守所行政拘留。在拘留所裏,警察把我和其他罪犯關在一起,逼迫我寫悔過書,要我認識到法輪功是封建迷信,已經被國家定為邪教,要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不許再修煉法輪大法。十五天後它們把我放了出來並交給了學校看管,這都是江澤民命令他們幹的。回家後才知道警察拿走了我的兩套大法書和帶鏡框的四張師父法像。
4、二零零零年五月的某一天,我到農村幫姐姐家安裝土暖氣,晚上休息時學校李主任帶領兩個人趕來,非要把我帶回縣城,並要走了我的身份證。
5、派出所警察張書生經常到我家騷擾,有一次強行取走了我的指紋。
6、為了公平正義,為了停止打壓法輪功,為了停止當局和媒體對民眾的欺騙。我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走上了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請願。隨後被一名武警帶上警車拉到廣場派出所,和許多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到了鐵籠子裏。一小時後被天津警察接到了駐京辦,又過了兩個多小時天津寶坻教育局的書記劉文俊,寶坻四中的校長陳國旺,派出所警察邢振民趕來,邢振民把我背銬帶到車上一直綁架到寶坻公安局,審訊後被送到看守所關押,強迫勞動。期間劉文俊問我是要法輪功還是要工作,我說都要,而邢振民說學校也有執法權,要和公安聯合執法,並說佛教也是邪教。十月三十號教育局來了兩個職員給我送來了開除工作的通知(寶教字[2000]103號),其中給我安了幾個罪名。一個月後,我被劫持到團泊窪(勞第[2000]2830號)。
7、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大客車把我們從團泊窪轉到雙口勞教所,在車上要求每個人都把頭低到膝蓋以下,耳邊響著警察的叫罵聲,電棍的劈啪聲。到了雙口下車後,每個人要下蹲低頭,五人一組到一個房間檢查,脫光衣服,房頂上的吊扇快速的旋轉著,初冬的天氣剛下完雪,每個人都哆嗦著。然後到淋浴室洗澡,沒有熱水,五個人三個水龍頭五分鐘內必須洗完。最後到陰面的一個房間坐板,經常挨警察的打罵,不讓睡覺,不許互相說話,要每個法輪功學員寫三書,不寫就挨打。在這不到二十平米的整日不見陽光的房間裏一坐就是一個月。
8、勞教生活是悲慘的,每天超體力工作至少十六個小時,打罵是家常便飯,經常的被體罰,餓飯,被警察剋扣現金等財物。四大隊警察許某剋扣我現金近一千元。還要收聽污衊、誹謗法輪功的廣播,看電視、錄像帶。二零零一年六月初的一天晚上,一大隊的小隊長路林把七、八個法輪功學員關到一間儲藏室裏,派三個社會流氓折磨我們,其中一個流氓用拳頭打我的胃,一拳下去我就是一個跟頭,站起來再打,一共打了有十幾拳,第二天看我的胃部紫的像一個大茄子。完後警察路林走過來說「我不怕你們告我,你們沒有證據」。
9、一年半過去了,因不放棄法輪大法的信仰被加期三個月,再加期三個月,兩年到了,還不放我,過期十天後才通知我又被加期六個月。因勞累過度曾引起心跳異常、肝區疼痛、呼吸困難、血壓升高等。
10、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非法勞教期滿,勞教所給我一張解教票(解第[2003]54號),卻被派出所警察張書生要走了,我成了小區的被監控人員。張書生經常到我家騷擾,還派小區的居委會人員李迎春跟蹤監視我。
11、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我開車去香河在新開口被警察截住,被警車拉到派出所進行審問,警察問我為甚麼不開進京證?我說我不去北京開甚麼進京證。又問車上是誰,在哪兒上的車,甚麼時間上的車,去香河幹甚麼等,筆錄後放我回了家。以後只要北京開會,我開車路過曹莊子檢查站時都會被截住,被帶進警務室問話,因有一個國保警察袁某給我擔保才放我過去。
12、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六七個警察把家門敲開,強行進來抄家檢查,有一個警察全副武裝,把手槍還放在了衣服外明顯位置,口氣表情惡狠狠的,屋裏屋外翻遍了,把我的電腦主機、兩台打印機(為別人維修的故障打印機)、一隻mp3抄走了,抄完後讓我在手令上簽字,把我也帶到了警局審問後,拘留十五天。期間曾兩天兩夜輪流審問我,他們有當地警察也有天津國保警察,主要問我大法弟子中誰寫的字好,好像是有人寫標語他們破不了案,急眼了就把我抓了起來。多年來我不聯繫同修,當然不知道。
13、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天津和寶坻的六名國保警察又到我家裏來,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沒有回答他們,我想和他們講道理他們不聽,扯了一會淡就都走了。
14、我父親是一位勤勞樸實的農民,含辛茹苦的把我們三個孩子養大,突然三個孩子都被抓進勞教所,因受不了這樣的打擊,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心臟病發作去世了,年僅六十二歲。死前一個孩子的面都沒見到,孤零零淒慘的走了。這件事給我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