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十五歲的李英軒,過去十六年中屢遭迫害:被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兩年、判刑六年,已經奄奄一息口吐鮮血的她還被強行送往監獄。她家常年遭監視,丈夫整天提心吊膽,過著擔驚受怕的生活,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丈夫曾對她說過:「你承受的是身體上的摧殘和折磨,可我承受的是心靈上的精神折磨,不比你差呀!」終於在極度的壓抑下,五十二歲的丈夫於二零零六年離世。
以下是李英軒在控告書中陳述遭迫害的主要事實:
我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我修煉前身體不好,患有心肌缺血、腦供血不足、神經衰弱、嚴重貧血等,三天兩頭就感冒、發燒。經常喝中藥湯子,給我生活都帶來影響。修煉之後真正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十九年來未吃過一粒藥。因為知道修煉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衡量自己,使我的身心得到健康,思想得到昇華,時時處處考慮別人,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更沒有任何違法之處。
一、家被抄,每天必須到派出所去報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正在家中,朝陽市南塔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入我家瘋狂抄家翻東西,眼前的場景驚得我目瞪口呆,他們搶走了我煉功打坐的墊子、煉功磁帶。從此我一家人不得安寧。警察又到單位騷擾給單位領導施壓,讓我每天到南塔派出所去報到,到派出所後問我煉不煉,我說了實話:「這麼好的功法我能不煉嗎?」警察說:你要還煉就別回家了,去拘留吧。我丈夫得知後找熟人說情他們才把我放回家。隨後他們又找單位領導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由於我修煉後在單位不貪不佔,做事不爭不鬥為他人著想。我的變化單位領導與同事都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單位的領導知道法輪功好,領導對我說:「如果單位都煉法輪功就好管理了,你放心吧!他們來找你有我頂著呢,你就安心上班吧!」
二、上訪遭迫害,關押勞教、酷刑折磨,老父親離世未見女兒一面
一九九九年八月,當時作為大法的直接受益者,我本著對政府的信任和為大法澄清真相的想法去北京上訪,到了北京信訪辦,我還沒等反映情況,信訪辦人只問了我是哪裏的人,不一會朝陽駐京辦事處的來人把我帶走了。後把我們押送回朝陽直接投入到拘留所。十五天後又將我們送進了西大營子北山洗腦班。被關押五十多天,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因我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朝陽雙塔分局在沒有任何法律的依據下將我非法判勞動教養二年,很快被送進暗無天日的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家裏老父親已病危,臨終前都未能見上女兒一面,使老人久久不能閉上雙目。
在馬三家每天被關在房間裏集中洗腦,逼迫我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這裏每天都有從監室裏被拖出去上刑的,打罵聲、電棍放電聲、被上刑人的慘叫聲交織在一起,恐怖的氣氛讓人窒息。沒有輪到上刑的,大隊長王豔平,警察周謙把我們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在隔壁房間,門全打開讓我們親耳聽到隔壁同修被電擊的慘叫聲,因此有人在極度驚嚇中精神崩潰了。
在這裏那些吸毒、賣淫、盜竊、詐騙的犯人可以隨意說話,有交往自由空間,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言論與人身自由。每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由兩名勞教犯二十四小時尾隨跟蹤叫「包夾」,不許隨意說話,睡覺時夾在中間睡,上廁所都有人跟著,「包夾」要隨時向警察報告,看不住就要給犯人加期。這樣還要被長年奴役勞動做服裝加工,每天做苦工時間長達14-16小時,搶工期時連續36小時在車間裏幹活,由於疲憊過度,昏睡中有電機針穿透手指的,無人過問。完不成任務還要遭到警察或帶工(勞教工頭)的辱罵、打耳光、罰蹲、罰蹶、電棍電或加期(延長關押日期)等懲處。沒有休息日,長期超時勞動給我的身心造成重大傷害,人瘦的皮包骨。在這裏不僅要承受強制勞動中的肉體上的折磨,還要承受精神上的摧殘。
聽一些警察講,江澤民將馬三家定為洗腦試點,準備做個樣板向全國推廣,要求至二零零零年底,達到百分之百的洗腦率。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劉京、丁世發經常去馬三家視察。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後至二零零一年五月間,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再次進行強制洗腦,終止我們與家人見面,封鎖一切消息。
為了執行上面江澤民的命令,追求「轉化率」,警察失去理智的對我們瘋狂迫害,已達到不擇手段,採取車輪戰術,強行給我們洗腦,念、讀那些誣陷法輪功的材料,罰坐小板凳,從早六點至晚十二點連續坐了十五天。警察們叫囂:「你們不轉化就永遠出不了教養院的門,最終是死路一條。」對我用電棍電臉和脖子、把電棍往嘴裏塞、搧耳光、不讓睡覺等各種酷刑折磨,我因為不轉化被非法超期關押了兩個月才放回家。
三、被敖漢旗國保大隊綁架,遭酷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正月二十五日,那一年為了叫被謊言矇騙的世人明白真相,我們三人去赤峰市敖漢旗散發真相資料被敖漢四家子派出所綁架到敖漢國保大隊,由於他們聽信了欺世的謊言,執行江澤民邪惡命令,他們打我的耳光、用大夾子夾我的嘴。為了抵制迫害,我們絕食反迫害,他們便強行灌食,所長左富指使犯人給我們野蠻灌濃鹽水、臭鹹湯。灌不下去就往身上倒,幾層衣服都濕透。沒等衣服乾了,第二次又開始了,就這樣在冰冷的冬天,人整天泡在水裏一樣。警察紀亞環又用狼牙棒打我。在我生命垂危的情況下,他們向我丈夫勒索了一千元錢才放我回家。
四、為躲避迫害不慎摔得七竅出血
二零零三年中秋節這天,本來中秋節是個團圓的節日,可是南塔派出所的幾個警察又再次闖入我家,妄圖綁架我,為了躲避迫害我從自家二樓窗戶跳下想走脫時,不慎摔得七竅出血,丈夫與警察慌忙跑下樓,他們見此場景都以為這人活不了了,警察看了後:這人要白日飛升了。我被送去醫院後,警察拿著攝像機去了醫院,問了醫生我沒有生命危險,胳膊、腿骨折了。然後他們一走了之。家人給我花了近兩萬元醫藥費。
五、我多次被綁架迫害,整日擔驚受怕的丈夫含冤離世
二零零四年在別人租住的房子裏,突然來了十幾個警察將整棟樓團團圍住,並以收水費為名急速敲門,把門騙開後,進屋到處亂翻,並把我綁架到南塔公安分局。晚上有七、八個警察看著我,早晨要送我到拘留所。家裏找了熟人才把我放回家。結果他們晚上又到我家想綁架我,我沒在家,他們先是到我丈夫的單位恐嚇他,並威脅我丈夫和女兒,要去我七十多歲的母親家找我,然後他們跟蹤我丈夫去我母親家,把母親住的小平房團團圍住仍然沒找到我,他們就把我女兒綁架到南塔派出所,要給她戴手銬威脅她說出我在哪裏,女兒不說,那些警察便將她扣押了七、八個小時才將她放回家。之後他們總是跟蹤我女兒和丈夫,使他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我被迫離家在外,有家不能回。
由於我多次被綁架、關押、抄家、騷擾,我丈夫和女兒也經常在小區內被盯梢,致使他們的心情極度壓抑,女兒的性格變得十分內向,在我第一次被綁架後,她對我說:「我在上課的時候經常聽不進去老師講課的內容,因為想念媽媽所以總是哭。」夜裏經常睡不著覺,情緒憂鬱,非常的痛苦。丈夫是個膽子比較小的人,再加上這些年我一次又一次被綁架迫害,使他性格變得急躁,他說我;「你承受的是身體上的摧殘和折磨,可我承受的是心靈上的精神折磨,不比你差呀!」他在家長年遭監視,整天提心吊膽,過著擔驚受怕的生活,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終於在極度的壓抑下於二零零六年,五十二歲的他含冤離世。
六、探望親人被枉判六年刑,獄中遭受各種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我和妹妹去馬三家教養院探望因煉法輪功被綁架的妹夫,路上再一次被跟蹤的警察綁架,當時有一個女警察搜身,拿走了我身上僅有的三百元現金、電子書一個、mp3隨身聽一個、就連家門鑰匙也被強行拿走了,我要他們不給,並將我們綁架到了拘留所。幾天後南塔公安分局的女警察劉玉娟帶了三個人拿著我家的鑰匙到我家抄走了電腦、大法書籍、光盤等,衣服兜裏有四千七百元錢也沒有了。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權利,我和妹妹絕食反迫害,後來妹妹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我繼續絕食,曾三次被送去醫院。十六天後,我被那些警察又帶到看守所,繼續的迫害我,我用絕食的方式反迫害;他們又一次將我送到了中醫院,然後將我綁在床上,手、腳都銬上了手銬,強行給我灌食,插管、後來灌不進去的時候他們就開始給我打吊針,此時的我已經被迫害的骨瘦如柴了。
我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去醫院探望我時看到我的樣子哭得悲痛欲絕說:他們怎麼把你迫害成這個樣子了啊?後來就在我身體各項指標都不行了的情況下他們不但不放我回家,還把我枉判六年刑。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看守所的所長親自跟車要將我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在路上我口吐鮮血已經奄奄一息了,副所長說:「這回你可完蛋了,等著上西天吧」!
我的兩個妹妹到中醫院再去看我時,他們已經把我送走了,床空了,兩個人抱在一起痛哭起來、不知道還能不能再看到大姐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骨瘦如柴的我,被投入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也就是老殘監區,大隊長張蕾把我抬到一個特殊房間要轉化我。刑事犯人李秀蘭、葫蘆島人、經濟犯人,因有錢買通了監獄的大小官、非常猖狂、專門做法輪功轉化。
我剛到這裏,李秀蘭威脅我說:這裏已經死一個了(指法輪功學員),打死算白死,打死了算自殺,不如一隻小雞,到這都用這個辦法」。本來就虛弱的我,又不讓我睡覺,白天、晚上坐在小板凳上,坐了七天七夜,腿不能走路了,又讓我站了七天七夜,不能閉眼睛,閉眼睛就打腦袋,腦袋打的全是包,在我身邊走過去打一會嘴巴子,轉一圈回來還打。手打疼了把書本捲起來打臉,打的臉腫的很高還打,書打碎了幾本。站著兩天兩夜不讓上廁所,不讓洗漱。我的腳、腿腫的都要裂開了,她們故意穿硬底皮鞋一踢就流血了,拿著擦廁所的拖布往我嘴裏塞。這已是我第十四天十四夜沒閤眼了。
冬天她們把窗戶全打開凍我,並往身上澆涼水,上身用手擰的青一塊紫一塊的,兩隻手掐著我的脖子喘不出氣來,說要掐死我,下身已經腫到肚子上了,這時陳曉波隊長來了,她們怕出現生命危險,看我還不放棄信仰,最後她們六個人摁著我往信紙上按手印。在我站了十四天十四夜不閤眼的情況下她們仍然按不動我,說我還那麼有勁。李秀蘭她們說:「沒辦法,為了減刑早回家只能這麼做了。」我說她們太無恥了,她們卻哈哈大笑。
在這個暗無天日的人間地獄裏,我熬過了六年。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我拖著虛弱的身體回到了家,和我八十六歲的老母親及女兒團聚。提起此事時不堪回首,真的是夫離子散,家破人亡。
我丈夫含冤離世,我多次被迫害吃了很多苦,母親的身心受到了沉重的打擊,母親整天思念女兒,見人就說我還能見著我女兒嗎?由於長時間思念,母親身體支撐不住進了醫院,腦血管大面積出血,昏迷不醒七八天,醒過來了之後就喊大女兒,弟弟妹妹都說等著大姐回來呢,醫生說真是神跡。平時坐在輪椅上看到人就喊──英軒,你快回來吧,邊喊邊哭,妹妹也哭,真的是哭的撕心裂肺,母親的心都碎了。終於熬到我帶著虛弱的身體回到了家,母親抱著我說再也不要離開我了。晚上睡覺拽著我的手才能睡著恐怕我再離開她。
二零一零年應該給我退休金,因本人不在家,二零一四年才辦理手續。中間四年工資六萬多沒給。
這一切都發生在被控告人江澤民迫害期間,他綁架了從省、市到基層包括監獄的一些工作人員和警察與他一起犯罪,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今天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