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麗華在控告書中說:我一九九八年五月份開始學煉法輪功,學前渾身的毛病。神經性頭疼,坐骨神經痛,鼻竇炎,乳腺增生,咽炎,胃潰瘍等,再趕上感冒的時候那真是吃一把的藥,真是非常苦惱,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些病都好了。而且李洪志老師教我們做一個好人,比好人還要好的人。學法輪功前,時常收點私費,佔公家的便宜。煉功後知道這些都不是修煉人的行為,都不做了。工作中任勞任怨,兢兢業業。在家庭中也不再計較誰得誰失,儘量做到吃虧讓人。婆媳妯娌也比較和睦。
她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江澤民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拘留、勞教、非法拘禁。給我及家庭造成嚴重後果。」
下面節選朱麗華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其近期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七點多,我和丈夫剛吃完晚飯洗刷完,郭丹派出所所長韓大寬帶領一男一女敲開我家門綁架抄家。搶走電腦一台、手機一部、PM4兩個、及部份大法書籍。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我被勞教不久,公公就含冤去世了。因我在家時都是我給他拿藥,量血壓,抽血化驗,家人想讓我出來給公公辦喪禮,勞教所也沒同意。
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四大隊後,剛去的時候把我單獨關在一個屋,讓倆個犯人看管我,一個是賣淫女一個是傳銷進去的。我想煉功,剛有動作,她倆就抓住我的手,不讓動。還有一次我想煉功,他倆對我拳打腳踢,我知道這是獄警讓她們這麼做的。我出我待的屋都是別人出工或吃飯才讓我出來上廁所或洗臉,一次她們沒出工在大廳看電視,我想去廁所請示後,我去看到別人在大廳嘻嘻哈哈看電視,我的大腦有點混亂,這是生活在一個世界上嗎,想想在家的時候輕鬆愉快的心情,而這裏時時遭到打罵。我理解了為甚麼有的人會折磨致瘋!
在勞教所,經常被罰站,不讓上廁所,每天神經都繃得特別緊,真怕稍有不慎就觸怒那些獄警們,有甚麼事,獄警根本不用動手,這裏每個屋都選有班長,那些班長就會蜂擁而至,拳打腳踢。班長越幫獄警賣力打人管人,她們就減期多,那的超市的東西特別貴,有條件好點的就買好多吃的,給獄警吃。為的是能多減期。但也不是都能收買下來,稍不如獄警的意也是經常挨訓的,晚上一喊關燈睡覺屋裏的孩子們就長嘆一聲,終於又過去了一天。
獄警劉婭敏一天早晨嫌我沒打報告就蹲下了,罰我站,別人吃完了飯去車間了,才讓我跟去車間。也沒讓我吃飯。我多次要求勞教所給予治療,家屬也努力在營救爭取保外就醫,但勞教所以我不放棄「真善忍」信仰為由,不許我保外就醫,並給我非法加期五十五天。
二零一一年三月下旬,獄警高新蕾嫌我進樓道時報數不轉頭,因那時脖子不能動,一動就特別疼,上樓後,高新蕾把我單獨叫下,關到一個小屋,開始訓斥我,後來掄起胳膊左右開弓打我耳光數下。我的臉被打得又紅又脹,頭暈目眩。
在這種高壓下,我的頭髮都成花白的了,有一個上訪的老太太七十歲了,被關進來看到我,還以為和她歲數差不多呢,家人接我出來時,看到我,唉聲嘆氣,說快認不出來我了,真象老太太了。
我的被關押,給我的丈夫從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他有時心臟時常間歇,他說,不知道哪天我就醒不過來了,怕出現意外,他的兩個哥哥輪流看護著他。他為了讓我早日出來,瘋狂的給省勞教局有關人員送錢。有一次四大隊的大隊長高媛給我說:你們家不是有錢嗎?你們就送吧。
二零一一年我從勞教所回來,去找院長們要求上班,院長王永澤和副院長翟章鎖,田玉欣,說我早就回來了,把他們號碼上網了,說收到了無數個電話和短信,騷擾到他們生活了,王永澤的妻子惡狠狠地對我說,小花,我先告訴你,要讓我知道了誰把我們的號碼說出去的,我去她家罵死她。我回來後正趕上工資普調,他們卻因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不給我漲工資。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城關派出所幾個警察去到蠡縣中醫院找我。當時我剛從醫院出來辦點事,他們就讓我的同事們給我打電話,叫我回來。同事告訴了他們我的電話號碼。一警察(電話:15127287678)給我打電話說得見見我,不然沒法交差。聽他們說他們先去了我家,見沒人才去的單位。
警察們在小公園見到了我,並拿著一張A4紙,上面寫著「朱麗華」的名字和「九月二十九日」,放在我的胸前,強行給我照了一張像,家人還寫了一張在「十八大」期間,不搞違法之事類似的話,又強迫我簽字。
我所經歷的這一切,對廣大煉功人來說只是冰山一角,然而這些對我對我家人造成了極大心理摧殘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