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寶純十六年來累計被綁架十一次;非法勞教四次、累計三年一個月(還不包括勞教未遂);非法洗腦三次、累計三個月;流離失所五年,抄家七次。妻子劉麗雲被迫害致死之前被非法拘留三次,共計七十五天;非法洗腦一次四十七天;非法判刑四年。劉麗雲被迫害致死前想喝一口水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以下是胡寶純遭迫害的片段:
惡警用鞋底一口氣打了三十多個耳光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我在家中被楊家杖子公安分局、開發區政保科、派出所等警察綁架。七月十三日,他們將我非法勞教一年,關在葫蘆島市教養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晚六點,葫蘆島教養院大隊長劉國華把我叫到四樓辦公室,強迫我讀誹謗大法的書,遭我拒絕後,把我的雙手反銬在後背,警察劉國華、張國柱、范永傑、劉海厚輪番用電棍電我,其間兩個電棍充電二、三次,電棍充電的間歇,劉國華脫下我的鞋,用鞋底一口氣打了我三十多個耳光。一直折磨我到半夜十二點。
上萬伏的電棍碰到人身上,碰一下就是一個水泡或黑點,在電流的作用下,肌肉被電得一蹦一蹦的,四肢會不自覺抽動,即使在電棍停下後,肌肉仍會蹦很長時間,施行電刑的房間以至整個走廊都會充滿皮膚燒焦的氣味。被電過之後的地方會紅腫、黑紫、組織破裂,然後結痂。這次,我被電得臉、脖子、背部都腫了、變成了黑紫色,之後很長時間一直爆皮;被打過的地方不碰都疼,很長時間才恢復。
被十幾雙皮鞋踩在下面
二零零一年三月初的一天,教養院要求我們穿囚衣。遭拒絕後,警察把大法弟子一個個地拽出去打,打到於英楠時,我實在忍不住了,喊:「不許打人!」並和幾位大法弟子沖到走廊大喊「不許打人!」在副院長姚闖的帶領下,十多個惡警把我按在地上,強行給我戴上手銬,扒下我的褲子,用電棍電我,十幾個惡警穿著皮鞋不分頭臉地踢我全身,獄警副科長張福勝還抓著我的頭髮往水泥地上狠撞,我沒處躲沒處藏,被打得頭暈眼花、耳鳴、全身疼痛。我被踩在十幾雙皮鞋的下面大喊「不許打人」、「你們不講法律和仁義道德!」喊聲迴盪在整個走廊。他們一聽又怕又恨,用臭襪子堵住我的嘴,又勒住我的脖子,打我打得更兇了,張福勝還邊打邊惡狠狠地叫囂:「就不講法律,就不講仁義道德,你能怎麼樣?」姚闖在臨走時還照著我的頭狠狠踹了一腳,對其他人說:「給他整材料,先判他!」
他們打人累得坐著喘粗氣,然後把褲子給我套上把我扔進了小號關了十九天。這次他們把我打得四、五天不能翻身;肋骨被踢壞三處;左耳膜出血,半年聽不到任何聲音;胸部、小腹部疼痛二、三個月(教養院打完我沒負任何責任,也沒給我看醫生,我自己也不知道胸腔、腹腔究竟傷成了甚麼樣);右肩胛疼痛難忍,肩胛骨支出一寸高,肩周損傷、肌肉萎縮,半年多抬不起來,一年之後才稍見好轉;被打之後半年多頭經常陣痛。
妻子劉麗雲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六日,我妻子劉麗雲在天津因與大法弟子交流被綁架,非法關押半年多之後,被冤判四年,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到遼寧女監看望我妻子,七監區隊長王治不讓見,王治說:「她背經文、絕食。」我問她:「是不是給打壞了?」她說:「沒打,只是體罰,站著。」我又問為甚麼要體罰,王治說:「她不服從獄警,還不許罰站怎麼的?」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女子監獄四個警察(一個女處長,小個,四十歲左右,三個男警察)來葫蘆島找到劉麗雲父親(六十九歲,不識字)說:「你女兒病的很重,我們給你出車,跟我們去看看吧。」當天,他們將老人帶到瀋陽一個招待所。第二天早晨,警察說:「劉麗雲二十三日死了,死於高血壓,心臟病。」老人要求看遺體,他們說:必須先簽字,同意火化,否則不讓看。老人要先看屍體,他們不同意,僵持了三天,老人說:「我不看了,也不簽字,我要回家。」女監人員問:「那麼你們要不要骨灰?」老人說:「要骨灰。」他們說:「如果要,你就在這表上簽個名字,按個手印。」簽完字,他們馬上帶老人去看遺體。他們把老人帶到一個黑暗的存放遺體的房間,不讓開燈,只讓看臉部,劉的頭部腫大,不允許看身體。看過後,監獄方面馬上將屍體火化,把老人帶上車送回楊家杖子。
妻子被迫害致死的情況我無從見證,但從明慧網上查到了一些見證者的證詞:「二零零二年春,大法弟子劉麗雲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第七大隊,因她堅定修煉大法,不配合邪惡的指使,喊『師父好!大法好!』惡警把劉麗雲關押在嚴禁小號裏折磨,反綁手腳,用電棍毒打,每天只給一丁點吃的。後來,劉麗雲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特別想喝口水。監獄不法人員把水送到劉麗雲嘴邊時,問她還喊不喊「師父好、大法好」,劉麗雲點頭說:『喊。』不法人員當即把水拿走。就這樣,劉麗雲在被迫害臨死前想喝一口水的權利被剝奪了。」
妻子的死給我、兒子和家中老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