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王悅健夫婦遭控告江澤民的事實與理由:
一、法輪大法是正法 使人身心受益
王悅健和宋朝霞是在讀書期間,有幸得聞法輪大法「真、善、忍」法理,相繼走上修煉之路,身心受益。
一九九六年四月王悅健在吉林大學禮堂,觀看了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像。王悅健當時正在吉林大學數學系讀碩士研究生。在看講法錄像的第一天,當師父講到佛、道、修煉這些有關傳統文化的精髓的時候,王悅健先前在求學中和思索中遇到的許多疑問,豁然而解;當師父講到另外空間、高層生命的時候,習慣了實證科學的思想和思維實實在在被拓寬了。通過李洪志師父的講解,王悅健在自己當時的水平上,明白了為甚麼人應該做好人,好人的標準是甚麼,如何能達到這樣標準;人生為甚麼有苦難,應該如何面對苦難;世間為何多不平,為何要看淡名和利……王悅健是在持續的心靈震撼中看完了九天的講法錄像。那種身心被正的能量從新歸正的體驗,永生難忘。
當時在東北師大生物系讀碩士研究生的宋朝霞,看到男朋友(王悅健)學法輪功後,身體越發健康了,心胸越發寬廣了,越來越會為他人著想了,也慢慢轉變了對氣功開始的偏見,想了解了解法輪功到底怎麼樣,是一個甚麼樣的功法,就接觸了東北師範大學的法輪功學法點上的學生,通過聽他們的交流、看他們的言行,逐漸得知法輪功是教導人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法輪功修煉者在生活中、與人交往的矛盾中都是在不斷的找自己的不足,不斷提升自己的道德,努力達到無私無我境界。宋朝霞感歎於,在這樣一個崇尚金錢、物慾橫流的社會現實下,法輪功真是人間的一塊淨土。於是經過一年多的了解、思考,帶著對「真、善、忍」境界的嚮往,一九九七年七月也開始學煉法輪功了。
從大法的法理中,二人領悟到,一定要做個好人,善待他人;同時更得把學習、教學和學問做得好,因為那是社會賦予自己的責任。保持著一個修煉人的心態去做事時,與以往最大的不同是,二人的內心是快樂的,發自內心的樂意付出,樂意多付出。那段時間,總是心裏樂呵呵的,二人感到找到了正確的人生航道,從那時到現在從無怨悔。
看到孩子們在煉法輪功中受益,王悅健的母親和宋朝霞的母親,不久也開始學煉法輪功。她們年輕時在開墾北大荒時,尤其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由於生活、工作條件惡劣患上了疾病。王悅健的母親患有哮喘多年,繼而發展為肺心病;宋朝霞的母親患有類風濕多年,後期發展為心臟病。二位老人飽受疾病的折磨,藥物也不好使。一九九七年兩位老人先後開始學煉法輪功,結果病症都很快得到了緩解,都不再使用藥物了,呼吸通暢了,疼痛消失了,身體真的都恢復了健康。這是家人親友們都有目共睹的事實。
法輪功的學煉,就是這樣人傳人、心傳心的,人人有向善、求道的心,隨著時間的推移,學煉的人越來越多。
出於妒嫉和膨脹的控制欲,喪失理智的江澤民違背《憲法》,開始發起了對法輪大法的殘酷迫害。從初期鋪天蓋地的謊言和誹謗,江澤民信口雌黃的惡毒詆毀,到天安門自焚的陰謀構陷;從跟蹤綁架抄家,拘留、勞教、判刑,到打罵酷刑活摘器官;樁樁罪惡罄竹難書。
在這十六年的殘酷迫害中,法輪功修煉者始終嚴格遵從師父的教誨,秉承著「真、善、忍」,沒有仇恨和報復,有的只是慈悲,用善念、善行化解著謊言宣傳強加到世人心中的流毒:他們沒有報復社會,也沒有報復實施迫害的人;他們製作傳單、小冊子、光盤等各種真相資料,再冒著被抓的危險將真相送到城市的居民樓、鄉村農舍;他們面對面或通過電話、網絡,向親友、向陌生的人、甚至向那些曾經迫害過他們的人,講述著大法的美好,講述並踐行著「真、善、忍」的美好。
這些事實證明,法輪大法確實是教人向善的,能夠提升人的道德,對任何人、社會和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大法是正法。
二、控告人堅持修大法被迫害情況
1. 二零零一年七月,天安門廣場遭抓捕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王悅健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被廣場上的便衣和警察毆打、綁架、送到北京西城區看守所,在這裏被關押了二十多天。
在西城區看守所裏,王悅健多次被非法提審,並被提審警察打罵。王悅健曾絕食反迫害,絕食期間,被強行灌食並打針,灌食時雙手雙腳被銬於床的四角,有的警察故意將手銬拉抻的很緊,從早上八九點直到下午三四點鐘,中間有時還不讓上廁所。
二十多天後,王悅健被轉到長春市駐京辦關押一天,在北京火車站,王悅健走脫,之後一直處於流離失所狀態。
2. 王悅健遭吉林大學開除
從二零零一年走脫後,王悅健一直沒有回工作單位吉林大學。這主要是因為,當時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在整個國家整個社會上形成了異常恐怖的氣氛,被稱為象牙塔的大學校園也是如此。僅從迫害開始的一九九九年七月,到王悅健被學校開除的二零零四年期間,王悅健的許多老師、同事、學生和朋友都遭受了殘酷的迫害。下面僅舉明慧網報導的幾例,還有更多的迫害沒有報導出來過。
曾令文,吉林大學物理系教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無故抓捕關押。關押期間被抄家,遭到審訊、恐嚇、虐待、洗腦、剝奪睡眠、強制轉化等迫害。四十一天後回家,又被監視居住。九月二十三日再被綁架,直到十一月十日才放。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新年的前三天,曾令文教授又一次被綁架到長春市辦的洗腦班。期間又被義和路派出所連續審問三天三夜後,後被勞教二年。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超期關押十天後才被釋放。
沈劍利,吉林大學南嶺校區數學系教學研究中心教師。一九九九年她上訪被攔截回後,吉林大學「六一零辦公室」為她辦「轉化學習班」,長期限制她人身自由。後被學校綁架到長春市興隆山的洗腦基地強制轉化。她的工資存摺被單位扣壓。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長春南關區法院「審判」沈劍利丈夫鄭偉東,沈劍利帶孩子準備旁聽這所謂的審判時被綁架,孩子當時遺落在南關區法院門口。鄭偉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之後不到兩個月,即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沈劍利被迫害致死。
王輝,吉林大學數學學院教師,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為給大法說句公道話,依法進京上訪。後被長春市朝陽分局擄回,被拘留十五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被吊了四天四夜。王輝再次去北京為大法鳴冤。回到長春後被再次關進勞教所,被吊了三天三夜,而後絕食抗議。就在被釋放不久,他再次被勞教,酷刑比以前更加殘忍。二零零二年三月,王輝再度被無故綁架,被非法勞教二年。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經受各種酷刑折磨和各種虐待,電棍、三角帶、「開飛機」、不讓睡覺等等酷刑。
(以上事例參見:中共對吉林大學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上)和中共對吉林大學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下))
在王悅健剛走脫後的兩三個月間,長春市公安局、前進大街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到王悅健家裏騷擾,逼問家人王悅健的去處。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吉林大學以自動脫崗離職為藉口,將王悅健開除公職。
3. 二零零六年遭綁架、搜家、監視居住、關押、勞教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王悅健在長春市經濟開發區六區「星期六」網吧上網。被網管發現在運行突破網絡封鎖的軟件,被強行查看隨身物品,被發現磁盤中有講清法輪功真相的文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遭珠海路派出所警察張有才等綁架。在珠海路派出所,遭警察打罵、威脅、逼問姓名、單位,王偉(音)讓王悅健赤腳站在水泥地上,連續拳擊王悅健頭部、臉部。當晚九點到家裏,搶走了書籍、電腦、打印機、光盤等物品,同時將妻子宋朝霞和六歲的兒子劫持到派出所。半夜,王悅健被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關押。
宋朝霞和孩子被非法拘押在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孩子在派出所的房間裏和衣睡著,宋朝霞被連夜二次問詢、做筆錄,一夜未眠。到第二天的早晨,孩子醒來,一直被關在小小的屋裏,有二個警察監視,孩子恐懼、心情煩躁,情緒失控,尖叫痛哭。直到中午,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分隊的張華等數人將宋朝霞和孩子帶回家中,繼續限制人身自由,監視居住直至二十日的早晨六點。約每六小時警察換班,四個女警察一班,她們穿著皮鞋在地板上走動,晚上睡覺時,不讓關房門,以利於她們監視。這期間小小的六歲孩子和媽媽一起被監控在家中,不准出去,精神、心理受到摧殘。
在第三看守所裏,王悅健從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起曾絕食六天反迫害。絕食期間,遭到三看衛生科長李顯忠的打罵,並被野蠻(四個獄警用力按住身體)灌食,灌的是濃鹽水和生玉米麵。王悅健還被奴役做工,奴工產品換來的錢,一部份交給看守所,一部份就成了管教獄警的「獎金」。王悅健所在監室的管教獄警開始是董斌,時年不到三十,二零零六年底動了一個腦瘤切除手術後,主動放棄了所謂「管教」工作,做巡崗專職夜班去了。後來的獄警是謝國標。
王悅健在第三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了整一年。案件二次被經濟開發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分局,最終在二零零六年秋下了「起訴書」。當看到這個所謂「起訴書」上寫的「破壞法律實施罪」時,那些老犯、慣犯都樂了,說像法輪功這樣的老實人、好人,怎麼能破壞得了「法律」的實施呢?!由於家人及海內外正義人士的持續不斷的呼籲與營救,案件最終被退回珠海路派出所。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珠海路派出所警察張有才等,將王悅健送到長春市奮進勞教所強迫勞教,以「擾亂社會秩序」名義勞教,期限一年半。這次的辦案人是珠海路派出所警察張有才。
在勞教所裏,勞教所教育科長沈泉洪經常當眾謾罵王悅健和大法、勞教所管理科長曹岩也曾辱罵、威脅過王悅健。宋朝霞多次被勞教所以各種藉口,不讓探視。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超期關押十天後王悅健才被釋放回家。
4. 二零一一年遭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早七點多,剛出家樓門的王悅健,被市國保、桂林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到桂林路派出所。稍後,當天上午,妻子宋朝霞被誘騙出家門,在去單位的路上被警察綁架到桂林路派出所。隨後,警察闖進家裏,搶走了書籍、電腦、打印機、光盤等物品。並錄像,說這些書籍和光盤是「宣傳品」。
在派出所裏,警察問王悅健何時開始煉法輪功,煉了多長時間了,都和誰有聯繫等等。王悅健不回答,繼而遭到了市國保的王姓等警察的打罵、威脅。半夜,王悅健被送到第二看守所關押,宋朝霞被送到第三看守所關押,家中留下正上小學的孩子。
後經親友和海內外正義人士多方呼籲、營救,十月十一日晚,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二天的王悅健夫婦,才回到家中。這次的辦案人是桂林路派出所警察金東風。
5. 宋朝霞被剝奪授課權利、遭不公對待
回到單位上班的宋朝霞,被吉林大學「六一零辦公室」通過基礎醫學院書記曲英和口頭通知停止授課。這種停課的決定,全然不顧醫學遺傳學系教學任務極重、教師嚴重不足的實際情況,也全然不顧宋朝霞教學效果優秀,受學生歡迎、好評的事實(宋朝霞曾經連續二次獲得基礎醫學院青年教師授課大賽第一名),僅以「上面的意思」為理由。就這樣,宋朝霞作為教師的授課權利被剝奪了。二年後,院裏裁減碩士導師名額,「自然而然」停止了宋朝霞的碩士導師招生權利。宋朝霞只能從事實驗室的實驗工作,直到今日。
這數年期間,宋朝霞多次找到醫學院院長:李凡(前任)、孫連坤,書記:曲英和(前任)、孫趙華,多次以書面和口頭形式要求恢復授課,但他們均面露無奈、無辜,未果。鑑於繫裏教學任務繁重、教師教學工作量大、宋朝霞老師的人品、教學得到大家的高度認可的事實,這期間,院長孫連坤、書記孫趙華和系主任朱玉琢曾經積極努力幫助宋朝霞恢復授課,尤其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末,繫裏向上級部門提交了上課申請,醫學院是同意並支持的,但是醫學院送到醫學部之後,就被以所謂的「個人思想認識不合格」為由而拒絕了上課申請。
三、控告人舉報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所犯主要罪行的法律依據
控告人王悅健、宋朝霞夫婦的經歷,證實了被控告人江澤民觸犯了《刑法分則》規定的以下罪名: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綁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強迫勞動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侮辱罪、誹謗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濫用職權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法第三百條)等。
綜上所述,鑑於這場迫害是由江澤民策劃、發起、組織、推動的;鑑於這場迫害給法輪大法、給包括控訴人在內的所有法輪功修煉者的群體造成的巨大傷害;鑑於這場迫害對人性和道德的公然踐踏;鑑於這場迫害對我們國家的法制和我們民族的未來難以估量的破壞。控訴人王悅健和宋朝霞,謹向最高檢察院提起對江澤民的控訴,希望對其所犯罪行立即立案偵查並能早日對其進行審判。
今天法輪功修煉者之所以都紛紛投遞訴狀於國家最高司法權威,是基於這樣的信念:邪不壓正,及對國家和人心的善的信任。願那歷史性的審判到來時,有更多的人能見證罪惡得到懲罰、正義重新回歸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