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把個人權利凌駕於法律之上,無理智的發動了至今長達十六年之久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通遠堡鎮這個面積一百七十八平方公里,生活人口近四萬的小鎮也沒有倖免於難。
現在,被江澤民及其幫兇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用《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公民權益,追究江澤民作為首犯犯下的種種罪惡。
方明彪、叢喜敏夫妻聯名控告江澤民
方明彪,五十歲,叢喜敏,四十七歲,他們夫妻是遼寧省鳳城市通遠堡鎮向陽社區的居民。
方明彪和叢喜敏於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在生活上,處處與人為善,家庭和睦;在社會上,遵紀守法,從不與人爭鬥;在生意上,做到童叟無欺,無論撿到多少現金,還是金鏈等貴重物品,都如數奉還失主,因此深得顧客的信任和鄰里好評。
叢喜敏在控狀中寫到:「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去中南海反映修煉法輪功的實際情況後,得到圓滿解決,於四月二十六日返回家中,從此後,我成為一個『名人』──省裏掛號,縣裏出名,鎮派出所、街道經常上門騷擾,不許外出,被要求每天電話報到,還上報紙,在鎮電視台點名『批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們一家三口依法到省政府上訪,要求有合法的學法煉功環境,回來後,被鎮派出所警察何明無端辱罵,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拘留半個月,丈夫違心說『不煉了』才允許他把孩子帶回家,派出所警察尾隨丈夫到家裏,逼迫丈夫交出所有有關大法的一切資料。」
在十六年的迫害中,叢喜敏和丈夫方明彪曾無數次被騷擾,強迫照相。丈夫被迫填表、簽字,街道的李會勝叫去坐一會,以此在電視上誹謗法輪功。
叢喜敏說:「我和丈夫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更沒有給社會帶來任何危害,只為做好人。這場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迫害行為對我和丈夫構成了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及侵入住宅罪,侮辱及誹謗罪,非法剝奪宗教信仰罪,報復陷害罪,瀆職罪等。」
醫師孫娟控告首犯江澤民
孫娟,女,五十一歲,醫師,現居住在遼寧省丹東鳳城市通遠堡鎮。她寫到自己是從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處處以真善忍為標準,在哪兒都做好人,得到單位、家庭及鄰里的好評,公婆非常支持她修煉法輪大法。
她還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通遠堡派出所姜金利將她強行綁架,非法審訊,只要說不學了就放她。就因為她寫下了『真善忍永遠在心中』這幾個字。便把她送鳳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回來後,當地派出所沒完沒了的騷擾,盯梢,對單位施加壓力,要求單位專人看管。」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她去北京上訪。結果被北京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豐台派出所兩天兩夜。回家後,被通遠堡派出所強行綁架送鳳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同時強行送洗腦班。派出所不同意她單獨出門,出差路上,被截回,進行侮辱等。
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被警察肆意毆打、勒索、非法勞教
劉龍先生,男,今年五十六歲,通遠堡鎮山城街居民。他在控告書中寫到,他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一個月後,身上的疾病一掃而光。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他被通遠堡鎮派出所綁架。警察姜軍利拽著他的頭髮在地上拖。同年十月二十八日,姜軍利又帶著警察把他綁架到派出所,警察何明對他連打帶罵,當時,他的牙被打活了好幾顆。十一月十日,劉龍被非法勞教一年。
王桂華,女,五十一歲,家住遼寧省鳳城市通遠堡鎮山城街。她在控告書中寫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鎮派出所警察姜軍利帶三名警察到我家,搶走了大法書,並綁架了我和丈夫,到派出所後,對我丈夫施以暴行,凌晨三點,把我和丈夫送拘留所關押。家裏扔了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自己在家,無人照顧。到拘留所後,一個女警察無緣無故的搧了我一個大嘴巴,我被關十五天後,又被勒索五百元,由家屬保釋才回家。以後這十六年裏,也是在承受著警察到家、到單位的不間斷的騷擾。我每天都生活在擔驚受怕中,給孩子的心靈也帶來很大的傷害。」
趙新敏,女,六十五歲,家住遼寧省鳳城市通遠堡鎮陳大溝街。她說:「我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我的左眼是『胬肉攀睛』,左側眼底和太陽穴三天兩頭就摳著摳著的痛,帶的左側半面頭整日昏沉,而且盆腔炎也三天兩頭的發作,關節炎痛,肩周炎和頸椎痛也交叉的折磨我。接觸法輪功以後,看到那些修煉人都談到了自己身心的變化是任何功法所達不到的。所以,我決定按著師父要求的去修心性,就在二十多天後,病痛全部消失,身體輕鬆,直到今天這些病症再也沒有出現。」
「由於江澤民在任期間,無視人大與憲法的存在,把權力凌駕於憲法之上,獨斷專行的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打壓及殘酷迫害,在江的犯罪指令下,對法輪功的滅絕人性的迫害已達十六年之久。在這十六年裏,我和我的丈夫都生活在隨時都可能遭迫害的陰影中,使我們的心靈和精神都遭到很大的壓力,我的丈夫在臨終前只掛記這一件事,囑咐他的親屬說:我走後,你們勸勸她別煉了,要不甚麼時候警察抓她們,就沒人管她了。」
李立春女士,今年四十二歲。她第一次懷孕,被送拘留所關押,一天半後放回,三個月後小產;第二次懷孕被送洗腦班迫害一星期。此後十六年中,多次被騷擾。給家人帶來很大的精神壓力。
戴玉成,男,五十七歲,遼寧省鳳城市通遠堡鎮小黑山村六組村民。曾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抄家兩次,洗腦班洗腦迫害一次,強迫上電視一次,被通遠堡鎮政府、派出所、小黑山村委會、村小組騷擾、監視,不知有多少次。
趙桂琴,女,六十歲,遼寧省鳳城市通遠堡鎮小黑山村六組村民。她剛修煉不長時間,江澤民就發動了這場罪惡的迫害,丈夫告訴人大法真相,被非法關進拘留所二十一天,丈夫不在家的日子裏,不但這所有的農活使她的身體吃不消,最大的傷害是:每天都生活在擔驚受怕中,丈夫回來後,家裏就沒有了平靜,警察和村鎮幹部不間斷的騷擾,這十六年中,使她和丈夫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壓力和精神傷害。
梁麗萍:女,四十七歲,家住遼寧省鳳城市通遠堡鎮小黑山二組。一九九八年六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在生活中處處與人為善,從不與人爭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惡之首濫用國家權力和資源。非法打壓修真善忍法輪功學員,她去省政府上訪,被非法拉到通遠堡鎮派出所罰款二百元。
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在訴狀中要求還自己一個合法權利,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