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二十名法輪功學員,通過郵寄的方式向北京最高檢察院送交了他們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在控告書中,這些法輪功學員敘述了,法輪功神奇的健身功效,在短時間內就讓他們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同時法輪大法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水平。修煉法輪功不但能祛病健身,還能使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平和。「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然而江澤民卻因小人的妒嫉心悍然發動了一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這場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而是以被控告人江澤民個人的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
從九九年七月來,這些法輪功學員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來自於當地派出所、國保警察和社區及單位的迫害。他們中有的被非法判刑、有的被非法勞教、多數人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被非法送洗腦班。但他們也認識到,這些迫害他們的人員都是屈服江澤民的淫威,為了飯碗、為了升遷或為了自保,昧著良心去迫害。目前他們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起訴江澤民的過程,也是讓那些參與其中的人員能夠明白真相,從而能有改過的機會。
他們在起訴書中表示:修煉法輪功我們只是想有一個好的身體,只是想做一個好人,同時也想讓別人知道法輪功是好的。只因為這樣的想法,只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卻遭到當局迫害。十六年來迫害還在延續,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罪魁禍首,罪惡滔天。是到了把他押上審判台繩之以法的時候了。
他們中也有是後些年才來修煉法輪功的,雖然在身體上沒有直接遭受迫害,但他們也能站出來起訴江澤民。
控告人如下:
張翠霞,女,69歲,工人,曾被非法關押過6次,被非法抄家3次,身體、精神及經濟上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75333611
黃玉美,女,72歲,退休小學教師。曾被非法抄家1次,非法洗腦一次,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控告書掛號信:XA16625998634。
魯文輝,男,47歲,大巴駕駛員。99年7月20日後,魯文輝成了單位(車間)的重點看護對像,甚至於分廠黨委書記親自掛帥,建立車間黨支部書記專人責任制,對他進行重點防範。採取定時彙報,限製出行,請假審批等,在此期間並被非法關押、非法判刑、非法抄家,給控告人身體、精神及經濟上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掛號信:XA16625999034。
彭志江,男,60歲,退休教師。被多次恐嚇威脅,被非法關洗腦班。多次的迫害使他一度出現了強烈的恐懼症。身體、精神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掛號信:XA16668300234。
江起鵬及老伴沈先玲(張起鵬,男,81歲。沈先玲,女,81歲。)法輪功修煉者被作為重點監控對像,在此期間他們的家庭也不例外,派出所規定不得外出,有事要請假。不時的有警察或社區人員上門騷擾,有次夜裏12點以後還叫門,搞得不得安寧。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55304811
劉玉華及章含玉(劉玉華,女,78歲。章含玉,女,75歲。)被非法關押、被非法抄家,給控告人及家人精神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50916311
舒玉蘭,女,55歲,個體經營。多次被非法關押、被非法抄家,被警察追捕被迫拖著弱智的兒子流離失所長達七年之久。給控告人身體、精神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75325111
吳克應,男,72歲,被限制自由、被非法抄家,給控告人及家人精神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掛號信:XA13590199734。
楊向榮,女,45歲,被非法抄家並被綁架,給控告人身體、精神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54416511。
鄧衛鋒,男,44歲,控告人被警察上門騷擾,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傷害。控告書掛號信:XA13128178534。
余永鑾,女,67歲,工人,被多次非法關押,非法抄家。給控告人身體、精神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50914611
王春梅,女,69歲,工人。被多次非法關押。給控告人身體、精神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5923411
汪小英,女,47歲,企業員工。大法和師父被誣陷,大法弟子有的被非法抄家、拘留、判刑、勞教、非法洗腦,甚至失去了生命,每個修煉人都承受著不同的迫害,給修煉人及親朋好友造成很大的傷害。控告書掛號信:XA13128239734。
何為旅,女,65歲。曾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關押「洗腦班」一次,被騷擾多次。給控告人的身體、精神、經濟各方面造成了損害,給家人也帶來了嚴重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54407711
錢國芳,女,60歲。曾被非法抄家三次,非法洗腦兩次,非法刑事拘留一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騷擾無數次。在高壓下,控告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身心也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54420511
王文霞,女,59歲。曾被綁架至洗腦班,給控告人身體、精神造成巨大的傷害。控告書郵政快遞號:1097255224611
汪忠良,男,47歲,企業職員。這些年的迫害造成數以萬計法輪功學員致死、致殘、家庭破裂、身心造成巨大傷害,所犯罪行難以盡述,更甚者大規模活體摘取人體器官販賣牟取暴利,犯下了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控告書掛號信:XA13655996034)
祖祥華,女,74歲,工人。曾被多次綁架關押,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送洗腦班,給控告人身體、精神及經濟上造成巨大的傷害。郵政快遞號:109727549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