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史成斌表示,被告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和淫威,逼迫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執法犯法、肆意踐踏人權;對他無故抓捕、酷刑、關押、勞教、判刑,行為惡劣。
下面是史成斌自述他所遭受的迫害:
一、我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卻被多次非法拘禁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氏集團操控媒體不斷誣陷法輪功,作為一名法輪功的親身受益者,為討回公道,還大法和法輪功師父清白,向政府職能部門說明真實情況,一九九九年八月中旬,我來到了北京信訪辦,接待我的人給了我一張紙,讓我把要說的話寫在上面。我在上面寫上了「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和大法清白。」隨後他們從後門給我戴上手銬後送到吉林駐京辦。
第二天,駐京辦的人把我直接送回到吉林市洗腦班。在那裏,他們強制改變我的思想,讓我放棄信仰,對我實行拳打腳踢,拽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頭被撞得嗡嗡響。
為表達我的心聲,一九九九年九月初,我再次來到北京,當時的北京城戒備森嚴,所有的旅店不得收留法輪功學員,這時的北京已無法輪功學員申訴的地方,到處在抓捕法輪功學員,紅色恐怖布滿了北京城。這樣我在北京呆了五十多天,風餐露宿,晚上睡在水泥管子裏,十月的北京晚間氣溫很低,凍得我上牙打著下牙,餓了就啃饅頭和鹹菜。晚上我仰望著天空:偌大的北京城怎麼就沒有法輪功學員伸冤的地方啊!
在伸冤無門的情況下,我走上了天安門廣場喊出了我積聚很久的心聲: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和法輪大法清白!在天安門廣場我被綁架,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把我送到豐台區的一個地下室裏,在那裏已非法關押了幾百名法輪功學員。之後把我送到吉林駐京辦,他們搜走了我身上僅剩的四百~五百元錢,然後把我用手銬扣到凳子上一夜。
第二天,我被強制戴著手銬像犯人一樣被再次押送回吉林市,這時,單位領導迫於壓力非法開除我的公職。隨後吉林市昌邑區民主派出所把我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轉到吉林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三十多天。
這樣我前後被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被非法勞教。
二、非法勞教一年加期十個月,整個五官被電的焦糊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他們把我劫持到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在那裏關押了幾百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歡喜嶺勞教所把我和大法弟子劉宏偉、羅光、薛保平等五人叫到梁××辦公室,警察韓晶(剛升任中隊長)、劉滔(大隊幹事)強制我們幾個大法弟子寫所謂的「轉化書」(放棄煉法輪功),對我們拳打腳踢五十多分鐘。最後不轉化又加期四個多月後把我轉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繼續迫害。
剛到飲馬河勞教所的第三天,勞教所的姓劉的隊長和王幹事就強制我寫保證書(不煉法輪功),被我拒絕。他們倆就氣急敗壞的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擊我的臉、頭、耳、鼻、口、嘴等部位,頭髮被電糊了,整個五官被電的焦糊看不清模樣,整個房間充斥著焦糊味兒。之後他們倆惡狠狠的威脅我說:回去趕緊寫保證書,否則三天後我們的班沒你好果子吃。我回到監室,當時在場的勞教人員看到我的樣子全都嚇呆了!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晚上撕心的劇痛,使我輾轉睡不著覺:我不明白,一個深得民心利國利民的好功法,當今的執政者江澤民為甚麼就容不下?為甚麼就不遺餘力的瘋狂迫害!
修煉前,我是吉林市鐵路文化宮的放映員。因單位環境是屬於娛樂場所,所以三教九流的人都有,這樣我不知不覺中沾染了很多惡習和不良嗜好━━吃、喝、嫖、賭,每天吸煙一支接著一支。成宿的喝酒,每天喝的醉醺醺的,有一次喝醉了從六樓滾到了一樓。對妻子稍有不順就非打即罵,恨得她都要和我離婚了。由於沉迷於賭場,經常藉口請假去賭博,輸掉幾萬元,沒錢了就上父親那兒要,整個家庭被我攪的不得安寧。
一九九八年,在母親那裏,我有幸看到了李洪志師父的法輪大法書。法輪大法深奧的法理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母親說:兒子,你修煉吧,只有大法能改變你。從此我開始修煉法輪功。
在短短的幾個月的時間裏,我戒掉了所有的不良嗜好,單位領導和同事及家人都說我脫胎換骨了。一次酒桌上單位領導勸酒,我說我修煉法輪功了,不喝酒,我善意拒絕。在場的人都很吃驚,一個從前有名的「大酒包」怎麼變化這麼大!還有一次,我和同學在一起打撲克贏了三十多元錢,在回來的路上我越想越不對勁兒:我是煉法輪功的,師父告訴我們做好人,我怎麼還能賭博去贏別人的錢呢,這不符合修煉人的標準。於是我返回來把錢還給他們,說明情況後他們都表示理解。
是李洪志師父的法輪大法使我重獲新生,使我從每天的醉生夢死中找到了人生的目標,明白了人生的意義━━人應該善良的活著,做任何事情都應該為別人著想。由於我的變化,家庭從此變得和睦,原本要和我離婚的妻子看到我的變化也走入了法輪功修煉者的行列。這一切不爭的事實,是任何強制手段也改變不了的!
我被飲馬河勞教所非法關押六個多月後,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份沒讓回家直接劫持到吉林市樺皮廠洗腦班強制洗腦轉化一個月回家。
三、在鐵北監獄遭種種酷刑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早上七點多鐘,突然昌邑區國保大隊、民主派出所警察五~六個人闖入我家,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進門不容分說把我按倒在地雙手倒背扣上手銬劫持到國保大隊,進行威逼恐嚇後,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劫持到長春鐵北監獄非法判刑六年。
在鐵北監獄,大隊長李文軍指使刑事犯張光真(被判死緩的殺人犯)等四人二十四小時監視我。半年之後刑事犯張光真向大隊長李文軍回報我的情況:我觀察他半年了,他是個真正的好人,我是刑事犯,是殺人犯,我有甚麼資格監視他?!哪有壞人監視好人的道理。
吉林鐵北監獄某監區大隊長李文軍,是參與競選監獄長的四個大隊長之一。李文軍想通過迫害法輪功撈取政績,於是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並威脅如果我不寫所謂的四書,就要對他採取強制轉化,使用「成型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切手段。
「成型監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監區,那裏的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包括:指派多名刑事犯人迫害一位法輪功學員:不讓睡覺、針扎、吊刑、小號禁閉、拳打腳踢、冷凍、罰站等並用;把兩個三百六十斤鐵桶焊起來,安個門,把法輪功學員硬推進去,每隔幾分鐘用鐵棒狠敲鐵桶,達到不讓睡覺體罰的目的;用木板、扁擔、鐵錘打,用牙刷等器物別法輪功學員的手指。
李文軍還在全監區犯人的大會上公開揚言:如果我不寫所謂的四書,監區的每個犯人每月少得十分。其邪惡目的是激起犯人對我的仇恨,利用犯人折磨我。當時有個叫王立波的大法弟子胳膊被打折。
在這種長達三個多月的無人性的強制高壓逼迫下,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下午,為阻止監獄繼續迫害大法弟子,我爬上六~七米高的廠房房頂,要求與監獄領導對話。提出兩點:一、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停止迫害。監獄長葛保中一邊虛假答應我的要求,一邊指使犯人要將我強行拉下房頂。在這種被逼無奈的情況下,為了抵制迫害,我從六~七米多高的房頂跳下來,造成腳骨粉碎性骨折,胸、肋、腰椎多處受傷,已不能翻身活動生活不能自理。(編註﹕法輪功嚴禁殺生,包括自殺和自殘。常人的一些方法雖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很危險,容易真的傷及性命。作為法輪功學員,應該時刻牢記自己是超常的修煉者,必須要珍惜生命,避免效仿常人的思想行為。)
四、被吉林鐵北監獄醫院指使十六個犯人迫害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把我送到鐵北監獄醫院,把我抬到死人床上,用鐵鏈子把手腳呈大字型扣到死人床四個角上。在我雙腳粉碎性骨折的情況下。獄政科長使勁按我的腳,當時就按出了一個大血泡。並邪惡的說你不是不怕疼嗎?
在我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他們還指使十六個犯人監控我。
惡警監獄長周忠、葛保中在監獄幹警的會議上為推卸責任,明確指出:只要史成斌不死,監獄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八十一歲的父親在吉林鐵北監獄費盡周折,在鐵北監獄醫院見到了我。當時老人看到我被監獄醫院雙手一邊一隻手銬銬在床上,雙腳被打上夾板,周圍有刑事犯人監視看管。(迫害大法弟子史成斌的直接責任人:原監區大隊長李文軍,教導員唐兵等。)
五、為躲避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我被非法監禁迫害六年,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才逃離了那個人間地獄。回到家中,經常遭到當地警察騷擾,家中電話被長期監控。吉林市民主派出所和蓮花派出所都參與了此事。
二零零八年七月,在我姐姐家居住時,電話也被監聽,出門的路上迎面與幾名警察相遇,惡警揚言要綁架我。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去看望年邁的父母,剛進屋十分鐘左右,江北土城子派出所幾名惡警就到了我父母家,企圖綁架我。之後走脫。我現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導致十多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澤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團,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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