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女士是《高電壓技術》雜誌的編輯,她三次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遭到中共警察的綁架、關押,並被非法勞教,被關洗腦班,遭藥物迫害。鑑於江澤民是發動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元凶,任明女士日前已將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寄給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
以下是任明女士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經歷,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修煉前曾患有甲亢、子宮肌瘤、神經衰弱、頸椎病、腰椎病、腎炎、卵巢巧克力囊腫、嚴重鼻炎等多種疑難雜症,整天被疾病折磨的渾身無力,頭昏眼花,根本上不了班,只好辦理了病休,在家病休了三年,跑遍所有大醫院也未能治好我的病。1999年3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頓覺身心受益,所有疾病全消失了,我又恢復了青春活力,家庭和睦,其樂融融。修煉半年後,我就精神抖擻的回到了工作崗位,並處處嚴格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同事都說我變了一個人,又健康,又和氣,也不爭名奪利。
萬萬沒想到,我剛剛煉了四個月法輪功,江澤民就在1999年7月,一手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致傷。無數學員在精神上受到摧殘,在經濟上遭受損失巨大。這場迫害的範圍之廣,手段之惡毒,令人髮指。
江澤民操控的「610辦公室」及公安機關對我的殘酷迫害簡述如下:
1、1999年12月,我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申冤請願,被北京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後移交給湖北省駐京辦關押,駐京辦讓我們交伙食費、住宿費,大冬天十幾人睡地鋪,兩天後單位把我接回武漢,被保衛處關在單位小區不許回家,洗腦迫害一週,後因我兒子突然發高燒,才放我回家,那一年我兒子才11歲,上小學5年級,丈夫經常出差在外,我不在家,兒子連飯也吃不上。
2、2000年5月,我再次去天安門遞交為法輪功申冤請願的上訪信,又被北京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湖北省駐京辦關押期間,被武漢市公安局駐京辦警察無理搜身,搶走隨身攜帶的現金1700元,沒有給任何收據,至今也未歸還,幾天後由武漢市關山派出所兩名警察將我接回武漢,警察及其家屬在京的費用、來回車費全部讓我丈夫出錢結算,並威脅如不出錢就扣我的工資,我則被單位和派出所在單位小區監視居住三個月,每月只發給300元工資,還要打掃衛生掃樓道,每天派人監視跟蹤,受盡歧視、謾罵,因為我去京上訪,中共大搞株連迫害,停發單位所有職工當年獎金,以挑起不明真相的同事對法輪功的不滿。
3、2000年11月11日,我又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法輪大法好」,遭到天安門派出所警察和武警的綁架,被武漢市卓刀泉派出所警察將我們三個人銬在一起接回武漢,當天警察就非法直接將我送進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一進去就脫光我衣服搜身,衣服拉鏈全部剪掉,光著腳不許穿鞋,受盡屈辱,高牆內終日見不到陽光,大冬天洗澡、洗頭都是涼水,一條通鋪睡十幾個人,大小便都在屋裏,把我和吸毒的犯人關在一起。
4、2000年12月,卓刀泉派出所警察將我從武漢市看守所接出,直接送進武漢市洪山區青菱洗腦班,因我拒絕「轉化」,2001年1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在何灣勞教所八大隊,我每日被迫做奴工,從早上7點做奴工到晚上9點,勞教所一天只許上兩次廁所,上午、下午各一次,即使口渴也不敢喝水,每餐吃的是水煮白菜、蘿蔔和發霉的土豆,晚上9點下班後,還要被值班警察無理罰站到半夜12點才能休息,警察因我不轉化,不許家人接見和送錢購買日用品,每天連牙膏、衛生紙都得借別人的,勞教期間單位扣發了我全部工資、取消晉級。
5、2001年8月,因我拒絕繼續做奴工並要求家人接見,被勞教所獄警關黑屋小號,吃喝拉撒都有2個犯人包夾,期間又被大隊長陳萍、陳莉萍等警察強行將我雙臂背銬,吊在鐵窗上整整一天,不許上廁所,疼痛難忍,放下來後又被背銬在地上三天三夜,頭、腰、背趴在地上不能直起,大夏天汗流浹背,渾身疼痛難忍,三天後手銬放下來雙手發黑,腫的像麵包,毫無知覺,連穿衣服都很困難,雙臂無力,抬不起來,雙手只能抬到腰部,勞教所警察陳麗萍怕我出來告他們,又擅自給我加期三個月,出來後去陸軍總院骨科拍片檢查,醫院診斷為:雙肩袖骨永久性損傷,骨頭已發黑,醫生說因受傷時間太久,已無法治癒,我堅持煉功一年後才恢復正常。
6、何灣勞教所非法勞教到期後,因我沒有「轉化」,勞教所不放人,2002年3月,卓刀泉派出所警察直接將我從勞教所接出,送到武漢市洪山區九峰洗腦班繼續迫害,洗腦班負責人張杏枝5天5夜不許我們睡覺,不許家人探視,80歲的老母親和我丈夫找到洗腦班,被警察擋在外面不讓進,張杏枝說要交兩萬元才放人,我堅決不許交。
7.2002年6月,又將我從九峰區洗腦班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洗腦班繼續迫害,每月交六千元伙食費,所有洗腦班費用都從我的工資裏扣除,洗腦班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被猶大謾罵,動手動腳,後因沒達到轉化目的,單位不再出錢,省洗腦班只好將我放回,上班後單位每月只發給我400元工資,丈夫單位2002年倒閉,失業在家,兒子上初中,一家人全靠母親退休工資生活,湖北省「610」人員還經常去單位騷擾,要求單位領導開除我,領導要文件依據,他們說沒有,這才作罷。
8、2012年4月19日下午,我獨自一人在家照顧90歲高齡的母親,下午騎車外出時,突然被一輛小轎車擋住去路,車上跳下來四個男人將我圍住,他們分別是卓刀泉街辦事處維穩辦主任葉某,卓刀泉派出所警察張某,另兩名是洪山分局國保的警察,他們說已經跟蹤監視我十幾年了,說是奉了洪山區「610」主任岳朝霞的命令,在18大前要抓我去洗腦班,然後不由分說將我直接綁架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兩個包夾死死監控我,不許出房間一步,不許和別人說話。一進洗腦班,我的飯菜就被下毒,吃後頭昏腦脹,血壓升高至150,上吐下瀉,洗腦班醫生萬軍還給我打不知名的黃色針劑,我拒絕打針,警察鄧群就威脅我說:綁著你也得打進去。我被洗腦班強行關了兩個月,天天強迫看誹謗大法的恐怖錄像,通宵開著大燈和電視,不讓睡覺,白天抱幾十斤的書罰站,不許上廁所,司法警察江黎麗打我耳光,威脅不「轉化」就用電棍電擊、灌食等。我身心備受折磨蹂躪,人的尊嚴被踐踏,已達到人身生理承受極限,感覺人都要崩潰了。湖北省板橋洗腦班(即湖北省法制學習班),每天都有法輪功弟子被毒打、灌食、謾罵、電擊、毒打等,慘叫不絕,那是個活摘人的靈魂的屠宰場,很多法輪功學員在那裏被逼死、逼瘋、致殘。我違心妥協從洗腦班回家後,約兩年都不能正常生活,頭昏腦脹、無力、恐懼,需要人照顧陪伴才敢外出,家人也受到刺激,驚恐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