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燕華修煉法輪功後,長期不孕的她生下可愛的兒子,並且在兒子成長過程中,法輪大法幾次救了兒子的命。肖燕華在控告狀中指出,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導致十六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澤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團,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以下是肖燕華在控告狀中敘述大法救了兒子的事實及她本人遭迫害的事實:
修煉法輪功是從我懷孕開始
我結婚幾年一直沒有孩子,習慣性流產二個,第三次懷胎六個月,胎兒死在腹中,而且還是胎盤前置不能正常引產,大出血,做了剖腹產手術。醫生說我以後懷孕的機會很渺茫。
二零零五年再次懷孕,每天提心吊膽小心翼翼,六個月時又開始出血,醫院也查不出原因。在醫院無法治癒我身體的情況下,我在家人介紹下走進了法輪功的修煉。後來,我的兒子健康出生了。
大法師父一次次救了我們
孩子六個多月時,有一次發燒不退,用體溫計都量不出,溫度到頭了。我就把孩子抱到醫院去打針,十二月份的北方是非常寒冷的,可是汗水卻從孩子的頭髮上像流水一樣,小被都能擰出水來,點滴打完了也沒有退一點燒,醫生也沒有辦法。我們就只好去中醫院再試試給孩子進行灌腸,可是燒還是沒有退一點,無可奈何的把孩子抱回家中。這時我想起了李洪志師父,把師父的法像拿出來,跪下求師父幫助給孩子退燒。奇蹟很快發生,二十分鐘後,眼看著孩子的臉由深紅色慢慢的恢復正常膚色,再用體溫計測量溫度,一切正常!孩子好了,就像甚麼也沒有發生一樣,開始精神起來了。這一次真正讓我體驗到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師父就在我身邊保護我們。
孩子二歲時,我帶他去農村親戚家玩,孩子玩耍時掉進了三米深的菜窖裏,窖底鋪了一層紅磚,就見孩子哭了一聲就沒有動靜了,當時我嚇壞了,心想孩子是不是摔背過氣了,表弟趕快用梯子下入窖中,把孩子抱上來,這時看看孩子沒有甚麼事,把孩子放到地上,這時發現走路腿一拐一拐的,不過我也沒帶他去醫院就這樣腿跛了半個月好了。我知道是李洪志師父再次保護了孩子,否則,孩子從那麼高摔下去不知道會有甚麼結果。
孩子三歲時我們開車出去旅遊,途中翻車,滾了兩個個兒車底朝上翻著,當時車裏有三個大人,和三歲和八歲的孩子,我們好不容易從車裏爬出來,相互看看,我們五個人沒有一個受傷的。路人都說你們車裏一定有信甚麼的有人保祐,這麼大的車禍沒有一個人受傷。師父一次一次保護著我和家人,大法的神跡在我們家人身上展現的太多太多。
遭綁架、關押、毆打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我和同修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一個叫青梅的村子,在村口等車準備回家,這時來了二個警察開著警車攔住了我們,強行把我們推到車上,後來知道他們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鐵嶺派出所的,其中一個警察叫朱澄華對我進行毆打 ,還有一個叫許兆東的人把我拉到一個四面都是牆的屋裏一腳把我踹倒在地上,還把我的胳膊反背到後背。他們強行把我們三人綁架到拘留所,五天後我回家,但是我的同修一人被非法判刑四年,一人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李學軍夥同陽明派出所劉景寬、許兆東、遲恆、周文斌、鄭傳陽、楊曉峰以及陽光社區李君華八個人闖進我家,在我家裏進行非法抄家搶走我家的電腦,十多個硬盤,大法書籍等東西,幾個人強行把我綁架到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所長馬國棟、范存生打我的臉,帶領男警察和男在押人員對我進行無理行為,給我戴上手銬腳鐐,定位在床鋪上。九月五日下午,因為我不配合他們報號,女警察丁毅就唆使在押人員對我進行長時間毆打,我的腰部被打傷,不能活動。我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才得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