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市路北法院非法庭審孟凡全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四月二十三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孟凡全,人權律師從法輪功的合法性、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擁有法輪功資料合法性、傳播法輪功合法性等方面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同時對公訴人黃巍指控孟凡全的罪名(將非法抄家的物品私自銷毀後又作為證據指控孟凡全)等做了有力的辯駁,並奉勸公訴人撤訴。

孟凡全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號結束七年冤獄回到家中,同年五月二十三號又被唐山路北分局和龍東派出所從家中綁架,惡警進門就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打印機、真相資料、切紙刀、電視機、影碟機等,並被行政拘留十天。

路北檢察院黃巍將五月二十三日所抄物品的數量也拿來指控。並且這些物品已被警方銷毀。律師嚴正指出控方違反了一事不再罰的法治原則,在案件沒有完結銷毀物證是嚴重的違法犯罪。

公訴人的臉一會兒紅一會兒白,因為他指控的這些連不懂法的普通民眾都覺得很荒唐,他難道不知是違法犯罪嗎?唯一的解釋就是公訴人在替偷驢的拔橛。但是幕後黑手610人員卻沒在場出現。

整個法庭合議庭三人,公訴人一人,辯護律師一人,家屬辯護人一人,旁聽席只有孟凡全的五位親屬,還有4、5個法警來回走動。非法庭審持續了兩個半小時。

事件回顧: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在上班路上被警察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孟凡全,四月十八日被唐山路北檢察院非法批捕。孟凡全曾於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七年,當時法官狂叫:政權就是法!孟凡全出獄不到一年,又再次面臨公檢法圖謀的非法判刑。

孟凡全原為河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教師,一九九四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他對工作認真負責,愛護學生,出錢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學校職工講的),是教職工公認的好人。

自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孟凡全堅持信仰,拒絕向中共妥協,屢遭迫害,多次被綁架、關押、抄家;2006年更被非法判刑七年。認識孟凡全的都對他的遭遇深表同情,對邪黨迫害好人敢怒不敢言。

唐山市路北檢察院公訴科黃巍:0315-2061265
唐山市路北法院審判長:梁慶松;0315-2061756
審判員:董振榮
陪審員:陳桂菊
書記員;劉衛軍
路北區檢察院人員電話(地址:唐山市衛國路長虹道口258號)郵編:063000
職 務  姓 名  手 機   辦公電話   宅 電
檢察長:魏寶成
副檢察長、反貪局長 劉學民15903159977
副檢察長 南克勤 13803150007
副檢察長 馮世斌 13613338800
副檢察長 單慶梅 13582882228
紀檢組長 管玉柱 13513399100
政治處主任 孟昭陽 13780452268
辦公室主任 李 達 13785534650

偵查監督科科長 范淑芹 13663372112
控申科科長 張 亮 18332983291
監所科科長 李小泉 13513334842
預防科科長 楊 潔 13832983266
案件管理監督科科長 王海斌 13722509568
民事行政檢查科長 張繼海 18332983318
督查室主任 李子敏 13582576655
案件評審科科長 於開龍 18332983510
案件評審科副科長 張樹理 18332983380
法警隊長 張福增 13903151500
公訴科:黃巍(構陷孟凡全) 0315-2061265
偵查監督科代科長:張琳芳(構陷陳立武)
公訴科:劉樹立:13785534551
公訴科科長:李志強
反瀆職侵權局局長:畢鐵生
反貪賄賂局局長:尹洪濤
反貪賄賂局偵查一科科長:韓瑩
反貪賄賂局偵查一科科員;馬興
反貪賄賂局偵查一科科員;嚴冬
反貪賄賂局偵查二科科長:周雪松
反貪賄賂局偵查二科科員:陳傑
民事行政檢察科副科長:孫 爽
偵查監督科科員:陳偉
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薄英傑

唐山市中級法院 (地址:唐山市建設路)
刑二庭庭長 李繼林
刑一庭庭長 白越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