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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王蘭香被轉石家莊監獄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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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唐山市五十七歲的善良婦女王蘭香被非法關押一年多,日前被轉石家莊監獄繼續關押迫害。王蘭香被非法判一年半。

王蘭香家住唐山市古冶區林西南公房,以前在開灤林西礦服務公司上班,是親戚朋友、街道鄰居、同學同事公認的好人。王蘭香在家對丈夫體貼關心,做上可口的飯菜;對子女用善來教導,擁有一個和睦幸福的家庭。王蘭香對公公婆婆一家由修煉前的矛盾,到修煉法輪功後用修煉人的標準「真善忍」要求自己,用善心、寬容、理解善待公婆一家,化解了過去的矛盾,一家人和睦相處。公婆發自內心地對王蘭香說:你是好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唐山市開灤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孟祥勇和唐山古冶區新林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入正在家做飯的法輪功學員王蘭香的家 中。在沒有任何理由和依據的情況下,非法抄了王蘭香的家,抄走了個人物品和一千元錢,並綁架王蘭香到古冶區新林派出所。據悉,王蘭香是被她原服務公司工友苗領弟(女)騙開門的。

王蘭香當天被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四月十八日又被唐山市開灤公安分局非法批捕。

唐山市路南檢察院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將王蘭香的卷宗第二次退回開灤公安分局。八月二十七日開灤公安分局第三次將王蘭香的卷宗遞交唐山路南檢察院,兩次均無證據補充。唐山市路南檢察院於十月十一日將構陷王蘭香的卷宗遞交唐山市路南法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唐山市路南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蘭香非法開庭。法院只許家屬五人旁聽,說是沒有那麼多座位。而且外面戒備森嚴五步一警,圍著法院站一圈。開庭過程中,法庭人員的問話,被正義律師識破並揭穿。王蘭香兩次說話之後,身體狀況虛弱沒能再說話。律師當庭辯護非常用心。

十一月十九日唐山路南法院告知王蘭香家屬,王蘭香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王蘭香家屬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北京律師針對唐山路南法院對王蘭香的非法判刑予以起訴,起訴書於十一月二十四日遞交唐山路南法院,現已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期間,王蘭香家屬不斷的奔走呼籲要求釋放王蘭香,因為他們也都知道王蘭香身體的有病症狀。

王蘭香家屬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再次到中級法院要人,中級法院說在上星期四、五(一月二十九或三十日)已發回路南法院了,但沒告訴結果。唐山路南法院二月四日通知家屬維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王蘭香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唐山市路南區法院:
審判長:魯桂平
審判員:劉向山
代理審判員:周琳
書記員:於靜雅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劉建
代理審判員:陳鳳麗
代理審判員:李博
書記員:馬穎

綁架直接責任人:
唐山市古冶區新林派出所,王金平(警號086611)、所長徐康、電話13780503669
唐山市開灤公安分局,王建忠、張希有、王利光、王悅林、孟學友
開灤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孟祥勇(書記),電話:302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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