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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寶雞市七旬老人在監獄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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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寶雞市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林濟隆(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從上海打工回到寶雞後遭綁架、刑訊逼供,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在渭南監獄遭受迫害。

林濟隆老人是寶雞市陳倉區渭陽柴油機廠退休職工,他說:「我母親二零零四年三月在她九十四歲時,曾諄諄教導我:『世上甚麼東西都可以丟掉,唯獨法輪功你不能丟!』她在讀《轉法輪》時,曾看到無比美妙殊勝的東西,且守口如瓶,只是微笑地問我:『看到書裏的東西嗎?』這是她感悟後由衷的心聲。可惜她老人家年輕時,為撫養我們兄弟姐妹五人,含辛茹苦、累彎了腰,得法後不能煉功,身體改變不多,在二零零五年二月撒手人寰。」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林濟隆老人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受了種種迫害。下面是老人自述這次綁架、與在監獄遭受的迫害:

一、遭綁架逼供、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四日一抵達家,就聽說市公安局在找我,讓我快點離開。五日我去寶雞女兒家,二十二日晚七點三十分剛回到家,不法警察就來敲門了。他們進屋就問我甚麼時候回來的?到哪去了?我拿出回來的車票給他們看,他們看後沒吱聲。我見一個像頭目的,便問「你叫劉永華吧?」他說:「怎麼知道我?」我說:「你名氣很大。」他說:「你主動把你的書交出來,我們就不搜啦。」那位姓劉的手機鈴聲響了,他起身接電話,回話說:「我現在他家裏,要問寶雞話西小區的房子是誰的?」他放下電話便問我:「新建路話西小區的房子是誰的?」我答:「是我女兒的。」他便回話告訴對方。他掛了電話,就急匆匆帶另倆警察離開,並對我說:「你明天到分局來一趟。」到門口又說:「你不要跑,你要跑到哪我們都能把你抓回來。」我說:「我不會跑,明天早上準時到。」

第二天早點吃過,我在七點五十到寶雞陳倉公安分局的門口等候劉永華。他在八點四十來上班,把我帶到他們辦公室。和昨晚去我家的另倆人一齊扯閒聊天,劉接了電話說:「上級領導來啦」。我猜可能是昨晚通電話的人。劉讓那倆人繼續和我聊天,他去接那領導,直到中午十二點劉才回來。劉拉我上了家小餐館,點了三個菜,又喝酒、又下飯後,要我主動結帳(花了八十三點六元),仍然帶我回到分局劉的辦公室。此時我心裏明白了,這是軟禁我。

直到下午六點下班時,劉外出回來說:「老林咱們上班。」帶我下樓坐上黑色轎車,前後幾輛警車一起朝我居住家開去。十多分鐘後,進了我們小區停在我家樓下,十幾個人尾隨我上樓,便在我家翻騰起來,前後兩間房陽台都翻個遍,被查出:法輪功各種書刊二十二本,傳單圖片三十九張,光碟三十七張,信件一封,U盤一個。完畢後劉問我:「寶雞房子的鑰匙在哪裏?」

取了鑰匙後,他們就挾持我上車,五輛警車呼嘯著開往市區。渭濱分局和經二路派出所的大小車七、八輛已在新建路上等候我們,二十多個穿便衣隨我上樓。我當打開房門、打開開關被震驚啦,客廳裏有很多《洪吟》等裝訂本,他們見狀像狼一般迅速衝進房內查翻起來,把房內所查物品堆在一起,像是破獲甚麼特大案子似的,個個興奮不已地忙碌著清點、登記、照相,讓我指認,閃光燈一閃一閃的。

面對這一大堆物品,渭濱分局一局長衝我恨道:「看你們都弄些啥!」我也被看傻眼了。當時有:《洪吟三》五十四本,《明慧週報》四份,像紙六包,打印紙五包,破網軟卡片四百張,空白光盤三盒(每盒五十張),真相光盤(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等)一百五十一張,光敏印油五盒,章(均刻有法輪大法好字樣)六枚,光盤刻錄機二台附帶連接線,無線上網卡二個,筆記本電腦一台附帶連接線,法輪功磁帶五盒,光盤貼二十八張,塑料袋六包,光盤袋五十九個,法輪年曆一張,真相護身符一個,衛星接收天線一套(未拆封),讓我在登記表上一一簽字按手印確認。而後陳倉分局的局長將我移交給了渭濱分局局長,他命令經二路派出所把我帶走。

到了派出所已是晚十點,開始審訊逼供做筆錄。他們不顧我已過七十的老人,只讓我坐在冰涼的「老虎凳」上整整一天。第二天上午給我照各種角度的照片,做指模,稱體重,量身高,按足印,驗血型,下午又重複進行了上述各項檢查,再次又錄口供又做筆錄。下午五點半他們開了拘留證、將我戴上手銬、推上警車,拉到橋南凌雲賓館,再次要我坐老虎凳(除上廁所,連吃飯睡覺都坐在上面。)他們輪番審問我:「把鑰匙給誰啦,和誰一起做資料啦。」我的回答始終如一:「把鑰匙給誰我不能說,我不會出賣同修,……從不見面,不知道他們是誰,長甚麼樣,他們也不知道我。」就這樣每三天或一星期錄一次口供,我明白他們的目的是找新線索。又問我:「你們的資金從哪來?」我說:「都是用自己的退休金省下的錢做這些事情,買電腦、買刻錄機等,都是自願付出,從不強行攤派。」記得做口供筆錄有七次之多,拘留證先後開了五次。

在此期間還有個叫「張老師」給我讀誣蔑法輪功的書和文章,放香港鳳凰衛視製作(誣蔑大法和師父的錄像)。我發正念抵制,最後那個「老師」生氣灰溜溜地走了。前後有十天左右,他們十五個人輪番換班看管我,輪番做工作談話,說只要我說出一個人就讓我回家過年,不追究任何責任。我說:「我懂你們那一套,說了一,又問二,說了二,又問三,是豆腐渣擦屁股,沒完沒了。我不會從狗洞裏鑽出去。」

在二十八天裏,坐了二十三晝夜老虎凳,屁股坐出褥瘡,小腿、大腿都腫脹起來,我提出抗議後,他們派人查看屁股和大小腿,才同意讓我上床睡覺。但他們怕我逃跑,用手銬銬在老虎凳上,怕我用功能傷害他們(這是惡徒自己說的)。

他們還用親情來勸說我,讓我二女兒用電話來勸我,說不聽就脫離父女關係。找來我哥、我妹、我前妻、我小女兒、我朋友老陳來勸我。最後,他們覺得在我身上挖不出甚麼,對我沒辦法,只能說我是老豆角油鹽不進。到十二月二十日送進渭濱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個月,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被開庭,非法判三年零六個月。

二、在渭南監獄遭受的迫害

我被送進渭南監獄,由一警察帶我到監獄衛生所檢查身上有無被毆打的紫斑和傷痕,而後就入監中隊即十一中隊,由負責監管我的服刑人搜查我帶來的衣被,我穿的外衣褲都被他們拿走。他們專門為我騰出一間號舍,只有我和倆個監管我的犯人,一個叫路廣清的先自我介紹後,指著帶我進來的說:「他叫馬佳,以後你必須服從我們的監管,叫你幹啥就幹啥。你看到甚麼,只當沒看見,聽見甚麼就當沒聽見,不許問,不許多嘴、多說話,上廁所、坐、站都要打報告,經允許後才可行動。你年齡大,我們也不過多為難你,可你一定要配合好我們,你才能過得好一些。」他讓馬佳端來涼了的饅頭和菜讓我快點吃,而後拿來手銬把我銬起來掛在床架子上。

一個星期後,接我入監的警管來到號舍,馬佳殷勤端來椅子和坐墊,讓「張隊長」坐下,我們排成一列坐下。張隊長對我說:「讓你戴手銬,是讓你知曉監獄這地方是懲罰人的地方,你們罪犯要明確自己的身份。這裏不是外面的菜市場,你必須認罪服法,儘快地把服刑人員行為規範背下來,甚麼時候去掉銬子,就看你的表現,由你自己定。」過了兩週,他親自來讓我背這行為規範,還讓我背順口溜。我說:「你們事先沒要求我背順口溜。」張就兇狠地說:「我讓你背你必須背!」他氣急敗壞地走後,我馬上挨了兩監管的一頓拳打腳踢。路廣清說:「你好大膽子,還敢和『政府』頂嘴,我們都不敢。」馬佳說:「這次打你算是輕的,要記住:『政府』說話,我們只能答『是』」。

他倆罰我每天拖三次地,洗碗,打掃衛生,給路廣清洗衣服(內衣褲和囚服)。使喚你稍不隨意就辱罵,還逼我寫一個月的所謂「思想彙報」。

一次惡警張中秋找我談話,先問我以前幹甚麼工作等,我把我的簡歷告訴他,他問甚麼時候開始煉法輪功的?我藉機向他洪法,他馬上阻止我的話,開始誣蔑師父,我發正念抵制他,用向他諮詢:「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二十八天坐老虎凳的事實及判決書上沒抵扣刑期」來岔開他對大法的邪惡攻擊。他讓我寫一份情況給他,替我向上反映問一下。我如實寫了經過,由馬佳交給他。他看後,氣急敗壞地沖到我們號舍,訓斥我說:「你寫的是控告信,不是反映情況要求諮詢的信,甚麼老虎凳,老虎凳不存在,哪是預審椅。你可通過檢察院告他們虐待你。你寫的這我沒法問。」他又指責倆位監管問:「你們怎麼也不先看看就交給我。」氣憤地走了。馬佳瞪眼對我大罵,瘋狂地拳打腳踢,用拳頭砸向我的喉嚨、胃(這樣打傷人也看不出來傷),用拳頭砸我的頭頂,頭上鼓起十幾個包。打了半個多小時,他們也打累了,讓我罰站,晚上睡覺戴著手銬銬在床架上。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日下午,路廣清叫我寫學習《刑罰》三百條後的體會,我沒有理會他讓我結合實際認罪悔罪,他朝我臉上搧了一記耳光,把我拉到廁所便池邊上罰站。我說:「你這是體罰,是觸犯刑律的。」他說:「我就體罰你,你能把我咋的。」說著還用塑料衣架抽我。我忍痛強硬地說:「你這樣還想早點回家,你也回不了。」他一聽火更大啦,他理解成我要揭發他私藏手機,要坐禁閉就減不了刑啦。他怒火沖天地把他的手機狠勁一摔用腳踩,還不解恨,又用寫毛筆字的壓鐵砸手機,邊砸邊罵髒話:「我讓你告,你看我能不能回家。」意思是你告幹部來查沒有東西,你就成誣告。他黑瘦的臉更黑啦。這下他叫上勁啦:「我非好好整治你,叫你欲生不能,欲死不行,往瘋裏整你。」開始叫我長時間罰站。從二日下午連續罰站到四日早上,除吃飯二十分鐘能坐下,其他時間都站著,也不能靠牆。

三月三日晚上路廣清對馬佳說:「明天讓他跟新犯一起出操訓練,整死這老傢伙。」到三月四日早上,馬佳沒有叫我去出操。路廣清睡懶覺在床,九點鐘左右醒了,看我稍息站著,喊叫讓我立正站直了,不能靠牆。我不理睬他,他一下子坐起讓我到他床邊上。這時我想如果他敢打我,我就和他拼了。我走過去,他問:「咋的,不服氣,皮癢癢了。」我說:「你到底想幹甚麼?」他說:「我就想幹這個。」一腳踹到我的小腹上。我覺得一陣疼痛,把他按倒在床……他抓住我殘缺的右手中指使勁向外擰。我感到手指裂痛,他趁勢一下推開我站在地上,用腳掃我的腿,把我摔了出去。我側身半跪著,低頭一看右手中指的第二關節骨頭外露脫臼,鮮血直流都濺到牆上。馬佳這時解完大便,看到我們打起來了,我的手指被折成九十度向外耷拉著,趕緊拉住路廣清說:「不能再打啦,出去叫衛生員薛松啦。」這時候我看到中指成了這樣,想起三十九年前的三月六日,工傷失去了右食指,三十九年後的今天中指又成了這樣,抓起塑料小凳向他砸去,他胳膊一擋。馬佳回來抱住我說:「別打啦,趕快治手去。」衛生員來一看我的手指成那樣,還在流血不止,跑出去向幹部報告,馬佳被叫去問情況。路廣清以勝利者自居,洋洋得意地去刷牙。

等衛生員到監獄醫院聯繫,十點半到醫院。監獄醫生說:「我們這兒沒條件,要到社會上的骨科醫院看。」先對我進行簡單的處理,打了破傷風針掛鹽水瓶。此時馬佳向我做工作說:「這事絕對不能說打架打的,你要說是你不小心自己摔倒的。不然會影響到中隊一年的成績和評比先進,幹部們的年終獎金都要泡湯了;張隊長不在家出了這事,他還要受處分。你以後的日子怎麼過,你要考慮好。」還說:「這裏面打死一個犯人就像碾死一隻螞蟻一樣,沒人過問。家屬來就說是生病死了,誰來追究。你好好想想。」

下午二點辦完監外症手續,由指導員袁健、劉振年、連長陶彥輝、張洋四人押解我到渭南是骨科醫院,進行「開放性脫臼復位」手術--關節復位、韌帶血管縫合、打鋼釘固定,手術三個多小時後回監獄。此醫療費花了一千七百四十二元,由我個人承擔。

有一天,十一監舍的號長陳碩悄悄跟我講:「他們把你手搞成這樣,你要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找袁指導,他們以後就再也不敢打你。」我因不認識他,也不了解他,不能全信他說的話。我抱著試探的口氣向馬佳提出要求見袁指導。馬佳立即扳起凶惡的臉孔反問道:「找袁指導幹甚麼?」衝上來一頓拳打腳踢後,把我拉到一間空房裏,窗戶和門都用報紙遮擋著(那天監獄中隊來檢查),門上掛了鎖,我被反鎖在裏面。監獄領導來檢查時,他們打開門說:「這是法輪功。」邪惡們看了看,也不過問就走了。馬佳又拿來手銬,把我銬回號舍,狠狠地邊打邊罵:「你這老不要臉的,你還想告我們,我們就打你啊。」拳頭打喉、打胃、打胸,雨點般往頭上打,左右開弓搧耳光。我眼冒金星,心裏默念:「疼痛轉移」到他親人身上,我一點也不覺得疼。他說:「路廣清快回家不管事啦,以後我管你,你要不服從就這樣對你。你都不想一想,幹部讓我們管你,你說的話他們會信嗎?是聽你的還是聽我們的?前年有個你們的人被逼瘋了。冬天那麼冷的天他穿襯衣;夏天天熱他穿棉襖;大小便失禁,經常拉褲子裏,幹部不聞不問,之後這也不吃,那也不吃,人瘦的皮包骨頭,不久就死了。監獄對他家人說:害病死了,就完事啦? !又說:「我也知道你們是好人,法輪功的事我們也知道,你們的人都給我講過。我們坐了十幾年牢了,有希望早點離開這鬼地方……誰不讓我們回家,我就恨誰。我也恨共產黨……」 「你的手雖然這樣了,不要以為這樣你就可以自由了。不聽我的,惹我生氣,我照樣打你。」說著往我的右手打了兩下。

四十多天後,外出拆線;兩個月後,取鋼釘。馬佳拿來一些「三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讓我看是怎麼寫的。後來我也違心的寫了一次「三書」。

在我被釋放前三天,一個服刑人員(經濟犯)告訴我,大法弟子高壽海(咸陽市七零四廠藥劑師)就是被惡警張中秋指使惡人路廣清、陳碩逼瘋的,冬天穿襯衣,夏天穿棉襖;大小便失禁,吃不下東西,衰竭而死。他還對我說:「路廣清、陳碩以後還要回來坐牢。張中秋他也跑不了。」

我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九日刑滿釋放,由監獄交寶雞市陳倉區政法委書記帶渭陽社區工作人員去監獄接我回家。監獄惡警張中秋做交接手續,可我現在仍為「國安重點人員」,被監管、考察。

在此,我鄭重聲明:我在渭南監獄惡警和邪惡逼迫我所寫的、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一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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