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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喜琴被構陷 辯護律師要求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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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樺南縣法輪功學員孫喜琴,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已八十多天,遭中共人員構陷,辯護律師認為不構成犯罪,要求撤銷案件。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孫喜琴在街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樺南縣八浪鄉派出所所長馬長勝路遇看到,立即叫來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將孫喜琴綁架到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小林和其他警察對孫喜琴非法審訊到晚上十點多鐘,沒有達到目的,就將孫喜琴關到樺南林業局看守所非法關押。

孫喜琴被綁架後,國保警察隨即對她非法抄家,將家中的電腦、打印機、三部手機、法輪功全部書籍和李洪志師父畫像,還有mp3、真相資料這些私人用品全部掠走。室內床、櫃滿屋翻的一片狼藉。

國保大隊長李小林對此案非常積極,在數日內就上報到佳木斯市政法委、610,當即被轉回本縣處理。李小林又送到樺南縣政法委、610,於二月五日上交到檢察院批捕。

三月五日,孫喜琴的辯護律師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了當事人談話兩個小時。

三月六日下午一點多鐘,辯護律師回到樺南縣找辦案單位,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小林開始態度有些蠻橫,律師徵求閱卷,李小林找理由推諉不讓閱卷。律師提出四點,從法律角度講:以《刑法》第三百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起訴、判刑、拘禁,屬於錯用法律 。另外「兩高司法解釋」中根本沒有出現過法輪功三個字;因為法輪功不是邪教,所以兩高解釋跟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所謂的「事實證據」,不論有多少本法輪功著作、多少法輪功資料,都與起訴的罪名無關。 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一個正式文件,公安部二零零零年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宣布了十四種邪教,也沒有法輪功。

在辯護律師的論證下漸漸無語,李小林最後無言以對,無可奈何地說:那上面也沒下來正式文件,沒有依據我們也沒辦法。律師提出當事人取保候審,李小林再次推諉。

四月一日上午,辯護律師去樺南縣檢察院提出閱卷,看完卷後下午再次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當事人,談話又達兩個小時。

律師已將要求對提出辯護意見:認為不構成犯罪,要求撤銷案件郵寄到樺南縣檢察院。據內部知情人士說:這些與法輪功案件有關的工作人員,幾乎每天都能接到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電話。但檢察院依然堅持要將構陷孫喜琴的案件提交到法院。

樺南縣政法委:劉世友18004545777、13845455777辦0454-6222610
樺南縣610辦:周偉15663067123辦0454-6262615
樺南縣公安局:
副局長許長軍 13512692091
國保大隊長李小林 13846118868
國保警察曾勁峰 13349446015
八浪鄉派出所:
所長馬長勝 13836690777,辦0454-6781010,宅0454-6225958
樺南縣檢察院
檢察長:周紹忠13512686666
副檢察長:騰岩松13019758999
副檢察長:張金玲 13734525999
公訴科科長:徐力軍 15845160006
郭勝寬18003680888
王友志13739525999
靳力15945895766
鄂華忠13903647369
盧勇強13091625777

樺南縣法院:

劉雪峰 13339548688,辦:0454-6231133、0454-6667567
李少峰 13504693300,辦0454-6222457、0454-6260303
王宏圖 15326576668,辦0454-6234176
盧震 13089651666,辦0454-6222755、0454-6225449
孫景良 13199126188,辦0454-6229889
金永軍 13836690920,辦0454-6131816
於洪軍 13352548555,辦0454-6268039
孫慶才 13199125678,辦0454-6220235
朱佑梅 13039626655,辦0454-623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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