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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醫療統計師辛淑華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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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然而在當今的中國,信仰卻受到殘酷的打壓。千千萬萬名法輪功修煉者,僅僅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卻被抓、被勞教、被判刑等迫害,甚至被折磨致死。

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修煉者辛淑華就是其中的一例。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辛淑華,是吉林省通化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鐵路醫院)的一名護士。因身患嚴重的肺結核,體弱無力,從事不了護士工作,改為做醫療統計工作,一九九六年晉升為統計師。修煉法輪功前,因患肺結核,經常發燒、咳血、排菌(痰內有大量結核桿菌)、雙肺多處空洞,用抗癆藥三個月即耐藥。一米六六的身高,體重只有一百零二斤,身體每況愈下,多次想輕生,只因當時孩子小,堅持活了下來。

一九九八年八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短短兩個月的時間,肺結核病的症狀消失,直至今日再沒用過藥。從此,我的人生充滿了陽光。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受到打壓後,我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多次被抓、被勞教。

一、被本單位迫害經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被打壓,我因進京上訪,爭取合法的修煉環境,回單位後被領導(當時的書記是閆繼武,院長是王華力(已在二零零二年車禍身亡))給警告處分、降職(統計師降為統計員)、降薪,調離工作崗位。當時院長王華力在門診大廳罵師父、罵大法,並惡狠狠的說:「大辛子得死到監獄裏」。

與此同時,單位同事,領導和鐵路分局領導經常找我談話,逼我放棄修煉。並把我調到單位最髒、最累的護理病房(設在醫院裏的敬老院)工作,每天為臥床病人翻身、餵飯、擦屎、擦尿。在這艱苦的環境中,我始終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耐心為患者服務,受到患者家屬的好評。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我從勞教所回來後,單位不讓我上班,無奈我去護理病房當臨時護工,單位只給我開四百元工資。

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間,我被安排去了「發熱門診」設的觀察病房,在那裏刷廁所、消毒、洗隔離衣等,幹著繁重的工作,也只開幾百元工資。

二零零四年被安排到了醫院的洗衣房工作,只開一千元工資。

二零零五年又回到護理病房工作,工資仍是統計員待遇。當時的院長是孫洪山,我找他恢復職務時,他拍著桌子說:「這是遺留問題」。書記閆繼武說:「我給你恢復職務不等於給法輪功平反了嗎?」

由於微薄的收入,我和正在上學的女兒過著艱難的生活。冬天我倆吃的蔬菜是土豆,夏天也是買最便宜的菜。

我還有幾個月就退休了,現任院長兼書記王亞光讓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才能給我恢復職務和工資。我在工作中沒有出現任何差錯和事故,給我降職是違法的,這是實施經濟上的打壓。

二、被東昌區公安分局綁架迫害經過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日,我在鴨園鎮一同修家被東昌區公安分局、老站派出所警察跟蹤、綁架。隨身帶的四千元錢被東昌區公安分局政保科梁萍、沈樹恆拿走,並未出示任何收據。當時被關進老站派出所的黑屋子裏,一隻手被銬在牆上,只能站著,一直到次日下午四點多。

我又被送進東昌區公安分局刑警隊的鐵籠子裏二十四小時,在裏面只能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當時我正趕上來月經,警察不允許我上廁所,褲子都濕透了。在被連續關押四十多個小時中,他們沒有給我任何食物,只有一位好心的警察給了我一杯水。之後他們把我送進了通化市看守所。

在通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吃的是發了霉的玉米麵窩窩頭。每天纏牙籤(插果盤用的)四、五千支。冬天用冰冷的水洗完澡後,全身凍的發抖,半個多小時才能緩過來。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四個月後,被東昌區公安分局政保科沈樹恆等人送進了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兩年。

三、在勞教所被迫害經過

二零零二年二月,皇曆的「小年」,我被送進了吉林省女子勞教所七大隊四小隊。開始她們派邪悟人員輪番做「轉化」,逼我放棄修煉。無果,我被帶進車間工作。

當時四小隊是負責用電動縫紉機做出口的祭品小人服裝。每天在機台上工作十幾個小時,我的臀部被磨的黑紫。每個月只給六元錢,只夠買一包衛生紙。這是肉體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折磨尤為突出。每週,勞教所警察都進行「翻號」,把我們枕頭包(裏面裝的是衣服)及行李扔的滿地,並且每週、每半個月、每月都得寫總結,談體會。在車間幹活期間,警察的叫罵聲,法輪功學員被折磨的慘叫聲,真是叫人毛骨悚然。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我因不跳那種體操,姓侯的大隊長惡狠狠的說,「等你回去算帳」。中午我被叫到辦公室,侯隊長和姓強的警察每人手拿一根高壓電棍,她們分別站在我的左右側,開始對我電擊,我的臉上、胸前鎖骨等處電擊了數次,身上被電起了泡。電後不長時間,我感覺胸悶、氣短,然後躺在了地上,她們卻視而不見。這就是媒體報導的對勞教人員的「春風化雨」。

我絕食抗議對我的暴力行為,被她們加期十天。

四、其它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當地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爭取合法修煉環境,我被叫到院長室,通化鐵路分局政法委人員問我進不進京,我說「想去」,就把我關進了鐵路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秋,通化市東昌區政府,夥同各個派出所把轄區的法輪功學員分別關在不同的地點辦「洗腦班」十五天。當時我和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關在鐵路車輛段的大會議室裏,每天晚上只能睡在凳子上,吃飯自己解決。據他們講,區政府為這次「洗腦班」耗資巨大,而我們並沒花他們一分錢。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我去乾溝發救人的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跟蹤,被綁架進了通化縣國保大隊。當夜被送進通化縣看守所。零四年三月被送往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在這期間,我絕食反迫害,身體非常虛弱,勞教所拒收,我回到了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末,我在單位工作時(當時做清掃工作),老站派出所出動多名警察,到單位翻我的更衣櫃和臨時休息處,從前任清掃員的大衣兜裏翻出了幾張傳單(可能她們清掃時揀到的),為此,他們把我送進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被瀋陽鐵路局通化分局政法委夥同醫院領導人員綁架進了撫順撒爾滸風景旅遊區招待所辦的洗腦班(這裏之前已經辦過多期「洗腦班」),我絕食抗議。他們給我灌食。灌完後那個叫吳偉的警察(據說是馬三家勞教所派過來的)問我恨不恨他,我說,「修大法的沒有恨」。我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寫出此文,對所有折磨過我的人沒有怨,更沒有恨,只有憐憫。因為善惡必報是天理,傷害別人的同時,實質傷害的是自己,老天爺記著每個人的一言一行。只是希望他們善待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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