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日早六點左右,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公安局六七個警察,非法闖入李秀紅的住所,一個警察亮出警察證說是通化市公安局的,警察證上寫著:通化市公安局張文迪;兩個警察將李秀紅用力按在床上,未出示搜查證,便搜查了其住所,搶走了幾部手機、一部筆記本電腦、一個MP3、一塊移動硬盤、二十幾張真相幣、還有工資卡、醫保卡、超市、藥店的會員卡、公交卡等今都未歸還。
隨後,一群警察只讓穿著短睡衣、睡褲的李秀紅穿了一件外套,拿了一條外褲,就將其帶去了團結派出所,移交民警:金玉龍、張明澤。派出所警察說已經跟蹤很久,有錄像、有照片,還讓其說出在某法輪功學員家都見過誰,都說甚麼、幹甚麼了。還說很多同修都去過那個學員家「會功」。李秀紅零口供、零簽字。
從早上六七點鐘到團結派出所到晚上六七點鐘離開,警察未給其一點水和食物,雖然李秀紅再三要求,也沒讓她穿上外褲。
晚九點左右,李秀紅、朱亞萍被劫持入看守所後,在獄警值班室,獄警說「把她衣服扒下來」,一群犯人便蜂擁而上,連掐帶扯,撕扯李秀紅的上衣。犯人將衣服搶下後,把紐扣剪掉。因李秀紅不讓搶衣服,值班獄警王湃聞聲從臥室出來,不分青紅皂白打了李秀紅兩個嘴巴。
進入二號監室後,因李秀紅不穿囚服,以毒犯梅傑為首的四個犯人當著獄警陳佳的面,把李秀紅推到監室內的廁所,連掐帶打還澆涼水……陳佳轉身就走了。李秀紅的嘴被打破,胳膊被掐破,多處瘀青黑紫色十多天後還在。
據說,在李秀紅之後,在二號監室還有一名法輪功學員遭毒打,但沒聽到喊聲。
九月三號一早,二號監室又傳來學員丁麗娜的喊聲:打人了!打人了!那天,丁麗娜下樓照像,穿著囚服,赤著胳膊。後來得知也是因不穿囚服被打、被澆涼水。
李秀紅向了號民警馬駿(從柳河刑警隊抽調)說明:這裏犯人打我,管教看著不管,我要向駐所檢察官提出控告。問題沒解決之前,我絕食。李秀紅向在場的獄警隊長李欣春說了此事,也向所長姜宏傑反映了犯人打人一事,並給他看了胳膊上的傷,姜宏傑答應處理,但此後並無消息。
九月八日李秀紅已食水未進近七天。下午開始給李秀紅輸液,九月九日開始灌食。灌食第一天用的是十八的粗管,後來改用十六的管子。後來每天灌兩次,再後來就開始每天輸液一次。
九月二十四日晚二十三點多,李秀紅出現嚴重輸液反應;第二天又出現嚴重輸液反應。
九月二十五日,李秀紅家屬為其聘請的正義律師到看守所會見李秀紅。李秀紅在會見室外等了很久,並未見到律師,後來向獄警隊長李欣春提出此事,李欣春說:姜所問了,是政法委不讓見。李秀紅隨即向駐所檢察室趙姓檢察官提出此事,趙以李秀紅進食為條件,還說:別和我講理,我不和你講理。下午六一零頭目薛玉亮、辦案民警馬文波等到看守所,企圖讓李秀紅進食、辭退律師。
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檢察院的人員提審李秀紅,李秀紅向獄警表示,沒見到我的律師之前我誰都不見。後來被強行帶到會見室,李秀紅對檢察院人員提出堅持要見律師,並要控告公安機關阻礙律師會見。
九月二十六日十八點左右,李秀紅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