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俊峰,女,五十九歲,山東省濰坊市人,曾經煉過法輪功,二零零八年七月被惡警綁架,於二零零九年十月被濰坊市寒亭區法院判刑九年。後被送至山東省濟南女子監獄第十一監區非法關押。後被減刑五年多,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回家。
曹俊萍、曹俊峰在監獄被關押期間,都受到惡警的信任,擔任舍長,協助惡警迫害被非法關押的其他法輪功學員。她們為了所謂的立功減刑,早點回家,出賣了其他法輪功學員,其中多位法輪功學員因此而被綁架、非法判刑。
在被非法審訊中,曹俊萍、曹俊峰為了減刑,積極做立功表現,向邪惡透露很多跟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時的細節,甚至連一般家常話題,她女兒找男朋友的家常話,都做所謂的「交代」。導致與曹俊萍平時接觸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後被判重刑,在監獄中遭受殘酷迫害,幾近失去生命;幾個大型資料點被濰坊國安等惡人破壞,多人被綁架,設備物資損失慘重。
曹俊萍、曹俊峰所講出的事情涉及範圍很廣,細節詳細,連做筆錄的警察都感到驚訝,驚訝她們甚麼都講,單是筆錄資料就做了厚厚的一摞。結果,自己所謂「交代」的全部內容,都成為了邪惡給予其判刑的證據,出賣自己,出賣他人的行為,導致自己被判重刑。
她們充當邪惡幫教,「轉化」、迫害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威逼寫所謂「三書」、「五書」等(罵師父、罵大法等),寫的能不能合格,第一關首先經她們同意,再由她們交給大組長,然後由大組長交給警察(每組10-12人),她們向惡警彙報法輪功學員的思想動態及言行,如傳經文、煉功等。還背地裏給惡人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種壞主意。了解內幕的人都說她們做的很陰險。
在被非法判刑前,看上去還比較善良的曹俊萍,在監室裏卻是另一番面孔,她經常大聲呵斥、謾罵法輪功學員;獄警分配曹俊萍寫攻擊大法的文章、三書、五書、思想彙報;打掃衛生、搞體育活動、文藝她都很積極配合。曹俊萍為了早回家,獄警無論分配甚麼事都跑在前面,甚麼都想爭第一。見了惡警,表現得唯命是從,得到獄警的信任,多次樹立她作為轉化成功的榜樣。監獄開攻擊大法的會,她也上台發言。為了自己儘快出獄,她把每天每人僅分得的一點熱開水,都搶過來巴結她的上司──大組長。而這點熱開水,是其他法輪功學員想留下來給一位被迫害的不能走路的學員用。就這樣,被迫害癱瘓的法輪功學員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都只能長期喝生水,即使是冰天雪地,也只能以冰水解渴。
曹俊峰更是邪惡,不僅事事配合獄警,還主動不讓和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說話,包括法輪功學員洗刷都得派人監管,只要不符合她的意願,就大聲呵斥、謾罵,甚至出壞主意對法輪功學員加以迫害,並經常把法輪功學員拉出去開會、訓斥。
在大約6平方米的黑屋子,幫助邪惡轉化法輪功學員,沒有床,把被褥扔到地上,大小便不給衛生巾,來例假也不給任何東西,讓經血順著褲子流,經常不讓法輪功學員上廁所;甚至打罵學員,把痰吐到法輪功學員身上。
在監獄,對普通刑事犯減刑規定,一般過半就可以減刑或者假釋回家(基本屬於正常)。但對因修煉大法而被關押的,獄警認為表現特別好的,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才給予刑期減免過半回家。而曹俊萍、曹俊峰基本上是所謂的刑期過半就減刑回家的。從這方面也反應出曹氏姐妹幹了邪惡認為幫助了它們的「大忙」,有「重大立功表現」。
曹氏姐妹幹出善者痛惡者快、助惡為虐的一些犯罪行為,不僅加劇了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也使自己造下了難以償還的罪業。
為了阻止類似惡性事件的發生,把她們曝光出來,也是在挽救她們。希望曹氏姐妹以及有類似惡行的人,能從跌倒中爬起來,悔過自新,洗心革面,重新走入修煉。不要因為一時糊塗,而錯過這萬古機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