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江原來是蛟河市松江鎮中學教師,教導主任,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無病一身輕,教學水平也提高,深受師生的尊敬和歡迎。劉江在蛟河市松江弘揚法輪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末,劉江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被松江武裝部長姜喜才劫持回,非法拘留迫害十五天。二零零零年正月,再次進京,被非法勞教,劫持到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迫害一年,並被松江政府勒索七百七十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劉江被松江派出所綁架,大法書籍等物品被搶劫。劉江被劫持到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二年。期間母親去世,未能見到最後一面。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劉江與妻子潘學玲被吉林市國安警察和蛟河市警察合夥綁架、非法抄家,被搶走大量多種物品。法院誣判劉江六年,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迫害。劉江被非法開除公職,家中失去經濟來源。
在監獄,劉江遭到殘酷迫害,身體受到很大傷害。為此監獄同意假釋,遭到其戶口所在地吉林省蛟河市松江派出所百般刁難,回家後受到警察的騷擾,為了生計四處奔波。到正式解除監獄迫害時,劉江的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