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道權是一名民營企業家,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下午,在小區內講真相時被沙坪壩國保李德明等人綁架。重慶沙坪壩區法院在二零一三年兩次對他非法庭審,兩位辯護律師為他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讓法庭人員無言以對。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下午,重慶沙坪壩區法院非法判劉道權八年。劉道權家屬委託律師再次上訴。重慶法院原本要在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對劉道權再次非法開庭,但出於恐懼,突然在開庭前頭一天取消了開庭,但無理維持原判,並悄悄將劉道權劫持到永川監獄。
迫害法輪功學員劉道權的責任人:
法官:劉琪、謝傳江
公訴人:王光明
國保警察:李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