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只要沒做好,那件事沒有向內找,那件事指責、抱怨別人,就相應有麻煩事出現。不向內找,光向外求,這樣發展下去不危險嗎?那還修煉甚麼呀!不在法上修就會摔跟頭,如果把自己當成修煉的人,事情就會有轉機。
比如,在處理孫子哭鬧的問題上:孫子每隔一天、兩天晚上就要哭鬧,已有兩、三年了,我開始採取人的辦法,如:哄、抱、離開房間等,都不行,每次仍要哭、鬧、尖叫1至2小時,叫他停下來,他說停不下來。叫他控制自己,他說控制不住。時間長了,我心裏不平衡,抱怨孫子太鬧,影響我休息,影響我煉功,就打,這時我左腳開始痛,腳底長出三串水泡,用針挑破,繼而長出血泡,挑破後,又出現象石頭一樣堅硬的血塊,形狀就像鱷魚頭,腳底變成邪魔的棲身之地。不光長泡,而且整隻腳疼痛難忍,通宵不能入睡,一夜起來幾次,或走動、或煉功、或看書。也向內找過,找了一大堆人心、執著心:怕心、疑心、貪心、妒嫉心、顯示心、浮躁心、爭鬥心、治病心,還有學法不入心、還有色魔干擾,等等都沒找到點子上。就算能找對,有時能做到,有時又做不到。師父說:「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1]。
後來我改變方式,放下情,放下浮躁情緒,靜下心來。一天清早四點半我到另外房間打坐,坐了一會兒,又聽見哭聲,我不動心,孫子邊哭邊走過來,剛靠近我,就像觸電 一樣迅速彈回去,往後倒退幾步,站在櫃邊,突然停止了哭聲。我說:「你到床上睡覺去。」他一會兒就睡著了。此後,我基本不抱怨孫子的哭鬧,心想,這可能就是我的修煉形式吧!就有意識培養耐心,消除對立情緒,又教他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念一句,他念一句,經常念,後來每天念100遍,再後來念200遍。連續一個多月以後,孫子再也不哭、不鬧,還說:「奶奶,我以後學你煉功。」有一天,他指著櫃子上的法輪圖形說:「那上面的法輪在轉。」
再舉一個例子:前面提到的對同輩人有成見,後來重重的跌了一大跤,右邊胳膊一個多月抬不起來,上臂疼了一年多,經常抱怨:「叫你不要練那個附體功又不聽,發展到不能走路、不能說話、完全癱瘓,經常半夜又哭又叫,連保姆都嚇著。」抱怨她不僅害自己,還坑害家人,認為孩子們的反常現象是因為家裏有外來信息,就是這樣片面理解《轉法輪》〈第三講〉「附體」一節。師父說:「在真正的修煉者面前,它甚麼也不是,你別看它修了千兒八百年了,還不夠一個小指頭捻的。」[2]其實只要照師父講的不求它、不要它、不供它,就不會有影響的,況且我們有師父法身保護。你把它看的很高大,就過不去。如果過於擔心、害怕,那就是執著,就沒有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於是我跟她說:「過去我不懂,自己也沒有修好,缺乏善心,所以沒有給你講真相。這是我的錯,現在我告訴你,你也是大法造就的生命,也是為法而來,既然與我生活在一家,也是與我有緣,師父慈悲,不計任何生命以往之過,只要你們善待大法、同化大法,師父都救度。」「想善解的,希望你們離開這個家,離開她。」希望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樣說了兩次,痛了一年多的胳膊好了。
還有其它方面,只要用法理要求自己,事情就會往好的一面變,這裏就不講了。當然,在自己的頭腦裏還殘留著很多「黨文化」餘毒,刺耳的話會脫口而出,語言中充滿著鬥爭的意識,都是邪黨暴力哲學的反射,鬥爭的語言會引起人際爭端,會失德、會造業,還會給人造成心理傷害、與人產生矛盾、使修煉環境惡化。抱著這種心態講真相,效果不好,也救不了人。
抱怨、指責別人是顯示心作怪,是妒嫉心、爭鬥心抬頭,說白了是證實自己的私心。怎麼辦?多學法,時時、處處、事事把自己當成修煉人;說話前想一想這話對別人有無傷害;聽一聽《九評》解體黨文化;遇到問題或矛盾、一思、一念都向內找。用大法嚴格要求自己,在一思、一念上下功夫,逐漸把「黨文化」的餘毒從自身頭腦中徹底清除出去。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