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麗敏有時候黑眼圈非常嚴重,監獄可能有不讓其睡覺的行為。
范麗敏小腿經常浮腫,時好時壞,在監獄可能被罰站。
范麗敏在監獄短短五個月,臀部上卻已經長了老繭,在監獄可能被罰坐小板凳。
范麗敏在監獄無法煉功,血壓居高不下,監獄強制要求范麗敏長期服用降血壓的藥物,但是范麗敏睡覺常常流非常多的口水,感覺非常不正常,這種症狀與服用精神病人的藥物出現的症狀非常相似,監獄疑似對范麗敏使用了控制精神的藥物。
監獄還威脅范麗敏,不准對家裏說裏面的情況,要為家裏的安全考慮,以其女兒,丈夫的安全,威脅范麗敏不准說出實情。
據悉,監獄對范麗敏非常特殊,范麗敏被關在五監區,而安排家屬會見總是和三監一起,不知是否為了孤立范麗敏,以強制轉化。
范麗敏 |
家住靜安的范麗敏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靜安國保綁架並抄家,次日,國保610綁架了范麗敏的女兒,並要求其指認自己的母親為代價,換取自由,並用女兒威脅范麗敏的丈夫,要求其在非法搜查的所謂的照片上簽字,以換取女兒的自由。
范麗敏的丈夫是一位殘疾人,在失去妻子與女兒的雙重打擊下,受此威脅,最後只能忍痛在照片上簽字。范麗敏的女兒在被關押一個月後,被取保候審八個月。
范麗敏在公安調查階段,丈夫便為他委託了律師,結果國保去該律師事務所以查賬為名,要求律師退出,不要為范麗敏做辯護。
在檢察院階段,由於得知律師做無罪辯護,靜安區檢察院科長趙琪昊向律協和司法局投訴,威脅律師以達到律師退出辯護的目的。
法院階段,家屬從北京請來了兩位正義律師為范麗敏做無罪辯護,但是,董律師申請的十位證人,法院全部駁回,不出庭質證,並將堅持質證的董律師趕出法庭。
公訴人問范麗敏是不是煉法輪功,范麗敏說是。李律師問范麗敏為甚麼煉法輪功,審判長吳國強打斷說這個問題不能問。又問范麗敏是怎麼被抓捕的,范麗敏說:「一幫人衝入家中,將我強行帶走,不出示任何證件……」吳國強聽到這裏,又說這個問題不能說。
范麗敏的女兒指出,為其做口供的警察全部造假,這些在口供上出現的名字的警察,從未替其做過口供,法官卻當庭無視這些造假。范麗敏的丈夫說當時簽字,只是因為他們拿女兒的安全作為威脅,自己根本沒有選擇,這是一場交易,法律就這樣被踐踏了。
法官吳國強說,只是叫你來說情況,不是叫你來發表演說的,在這種明顯不公平的庭審中,范麗敏最後的自辯權也被剝奪。
靜安法院最後只是草草的在判決書中寫搜查過程存在瑕疵,便企圖為靜安國保,陳家明,殷國鵬、周峰等610惡警的行為合法化背書。
范麗敏對靜安法院的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不服,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不顧法律與事實,在范麗敏提出法輪功不是×教時,法官鬱亮無理的說,就是×教,已經定了,新定的,剛剛定的。企圖哄騙范麗敏。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家屬在得知法官是誰後立即為范麗敏聘請了律師,可是因為害怕律師介入,法官快速在三日內審理結案,並且拒收律師的手續。並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范麗敏被劫持到女監後,與家屬會見與通話都有監聽,街道610科長朱菁協同居委會,以看望范麗敏為由,在范麗敏夫妻間傳話,故意挑撥范麗敏夫妻關係,以達到轉化范麗敏的目的。
范麗敏案件主要責任人
上海市靜安區國保610:陳家明、殷國鵬、周峰
上海市靜安寺派出所警察:丁家凱、奚鄭華、張傑、應紹武、葛仲宇、朱偉忠
上海市靜安區綜合治理科科長:朱菁
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琪昊
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吳國強(刑庭庭長)、芮志平
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段守亮(刑二庭庭長)、蔣征宇、鬱亮
上海市女子監獄 五監獄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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