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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程金芝、李俊英第四次被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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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程金芝、李俊英第四次非法庭審。三位律師出庭為當事人辯護。

之前第三次非法庭審是在十一月三十日,當時該法院存在明顯違法操作,是在律師不能閱卷、不能出庭的情況下硬性開庭的。對此,當事人程金芝聘請的王磊、任全牛律師主動與法院院長聯繫、交涉,並將此事及時曝光到多家網站及電視台。當地法輪功學員也及時投稿給明慧網曝光此事。

由於多家媒體陸續報導此事,該法院受到很大的輿論壓力。當地法輪功學員又主動勸說程金芝家屬配合,一起找院長,強烈要求重新開庭,還給當事人正當的權利。加上法輪功學員耐心講真相,使法院糾正了錯誤做法,在第三次非法庭審後相隔三天,法院就通知律師將於十二月二十一日再次重新開庭。

開庭當日,王磊、任全牛律師一走進法院大門就被法警要求安檢,被律師拒絕。法警叫來隊長,兩位律師告訴他,法律規定律師不必安檢。之後被放行。

進入大廳後,令律師感到驚訝的是,法院每層樓的大廳裏和樓梯間都站滿了法輪功學員,僅在本案法庭門外就有近百人佇立。而院方卻將庭審安排在一個小法庭裏,僅容納十多個座位,這樣不得不限制旁聽人數。兩位當事人家屬和親友加起來,僅有十一人可以旁聽。

更令人不解的是,看守所距離法院的路程很近,開車不到一小時,而檢察院距離法院更近些。可是法院居然以「遠程視頻」的方式進行庭審。就是說:當事人程金芝、李俊英在看守所,公訴人在檢察院,審判長、書記員等工作人員在法院,三方都通過視頻方式參加庭審。

審判長宣布開庭後,王磊律師首先提出兩個問題:一是外面要求旁聽的人數很多,本案作為公開審理的案件,法院本應佔用較大的法庭;二是參加庭審的『三方』相距很近,法院卻以「遠程視頻」方式庭審,這違反《刑事訴訟法》,違反『庭審現場言辭』原則。

面對律師質疑,坐在庭審現場的副院長魏文斌說:今天開庭的多,法院沒有大法庭了,所以只能用小法庭。就「遠程視頻」方式庭審,他說是因為路上堵車、無法將當事人從看守所帶過來,叫律師不要糾結這些。還說以甚麼形式開庭是由法院決定的。王磊律師說:我保持異議。

庭審中,王磊、任全牛律師都給程金芝、李俊英作無罪辯護。律師首先揭穿幾件事:警察進入當事人房屋時不穿警服、不出示警官證、搜查證,不出示物品扣押清單、不讓當事人核對物品種類與數量,不讓當事人在扣押清單上簽字,這些行為統統都是明顯違法的。

在律師堅持要求下,審判長同意當庭提取部份物證。在物證辨認階段,面對辦案人員送來兩袋子散亂物證,程金芝說,有些書籍的封皮她都沒見過,一些彩印圖片也不是她的;一大堆雜亂的掛曆,她也從沒見過;那些所謂的文字資料,居然都是些廢紙、廢品,根本就不能看。而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辦案人員聲稱的兩份「口供」,根本不是當事人自己說的,而且程、李二人都沒簽字,純粹是公安人員誣賴、強加的。對此,李俊英要求當庭調取當時的錄像來對證,法庭沒能採納。

程金芝、李俊英都對檢方的指控進行反駁,並強調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

王磊、任全牛律師勘驗物證後,先後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等幾個方面予以全部排除和否定,公訴人對此無言以對。兩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帶動和鼓舞了另一位大慶當地女律師,以致三位律師配合起來很默契,整體辯護力度很大。

在辯護階段最後,王磊律師說:「兩高」的司法解釋,直接違反《刑法》和《憲法》。而《世界人權宣言》更明確規定公民有公開或秘密表達、傳播教義的宗教信仰自由。

對於律師精彩的無罪辯護,當事人家屬都很讚佩。而公訴科科長朱赤宏卻表現出明顯的對立情緒,他問三位律師:法輪功到底是邪教組織還是合法組織?律師說,煉法輪功完全受法律保護。朱又問,你們是在質疑國家法律嗎?律師回答說:我們遵守、尊重國家的每一部法律,只是說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朱赤宏無話可說了。

此次庭審中,審判長施宏濱的態度與之前相比有了明顯的改觀。庭審過程中幾乎沒打斷律師發言,並如實記錄律師辯護詞。在庭審結束前,他還當眾宣讀、核對全程庭審筆錄,當場給律師和程金芝、李俊英打印出來,讓他們瀏覽之後簽字,確保庭審的嚴謹性。

庭審結束時,施宏斌問律師對庭審的意見。律師說,除了剛開庭時提出的兩點異議外,其它還得看判決結果。最後,律師對施宏斌說:「看看外面要求旁聽的公民那麼多,那代表的是民意!」。

當日,至少有三百多位法輪功學員進入法院,從一樓到四樓,大廳裏、樓道裏到處都是,其中年歲大的老人有很多。大家都默默守候了一整天,令律師及當事人家屬都很感動。就連法警都感歎說:「我們兩小時一換崗,他們卻站立一整天。」

整個庭審全程七個多小時。上午十點半開始,十二點半休庭。下午一點半開始,晚七點結束。

庭審的結果,要等法院『合議』後裁定。

讓胡路法院全景
讓胡路法院全景
讓胡路法院正門
讓胡路法院正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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