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奎福因在老家桓台縣對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濟南家中被桓台縣國保大隊三名警察綁架、抄家,桓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十一月五日,桓台縣法院開庭審判此案。因為張奎福的辯護律師在庭審前遭到當庭法官的威脅,遂對家人表示自己不得不聽法官的。對此,張奎福在法庭上強調,絕不承認任何人對他強加的所謂罪狀,包括違背其個人意志的律師的辯護詞。
十一月十四日,法庭對張奎福非法判刑七年。
參與對非法判刑責任人:桓台縣法院:審判長呂軍紅、法官朱萌
桓台縣檢察院:檢察員艾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