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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親被害死 葫蘆島王茁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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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王茁是一位公司職員, 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的父母王瑞齊、史迎春被迫害致死,他本人被非法勞教三次,兩千七百多個日日夜夜,受盡摧殘。王茁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王瑞齊
王瑞齊
史迎春
史迎春

以下是王茁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於一九九五年開始學習法輪功,通過學煉法輪功,我找到了人生的真諦,在生活中變得寬容,忍讓,家庭變得和睦。

我的父母看到我的變化,也開始煉法輪功。父親王瑞齊身患牛皮癬,胃潰瘍疾病,在練其它氣功不見效的情況下,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不長時間,兩種病都好了。父親是葫蘆島市連山區農業局機關公務員,辦公室主任。在單位曾連續多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等,對工作兢兢業業,是個清正、廉潔的優秀員工。全家通過學煉法輪功身體得到了康復,家庭變得幸福、和睦。

母親史迎春曾患有牙病、膽囊炎、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修煉之後大約一個月,她所有的病症完全消失。

母親在「真、善、忍」法理的指導下,用修煉者寬容的心態要求自己、化解了以前與親屬的矛盾。在工作中不收其他人送的錢,這點得到了老闆及同事的認可。老闆說:用煉法輪功的人放心,不貪、不佔。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發動了對法輪功全面迫害。這場有史以來最邪惡、最殘酷、最慘無人道的迫害,使我失去了雙親:母親兩次被非法勞教,後又判刑七年,在瀋陽大北監獄被迫害致死。父親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後因得知母親在大北監獄的被迫害致死的噩耗及對我的思念(當時我在瀋陽馬三家勞教所),身體每況愈下,在母親離世八十天後,含冤離世。

此外,我的二舅、大姨、老姨均因為信仰法輪功被先後非法勞教。

而我在這十五年裏,先後被拘留四次,刑拘兩次,非法勞教三次,兩次三年,一次兩年,兩千七百多個日日夜夜。經歷過多次被電擊、被包夾、嚴管、睡水泥地、坐窄板凳。在我被勞教期間,根本就不知道父母已經雙雙離世的消息,從馬三家勞教所出來後,突然得知父母雙雙離世的噩耗,如晴天霹靂一般,我的心情可想而知。

這一切,出自於江澤民的一己之私,造成了雙親的含冤離世,對我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傷害,對我親屬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所以我在這裏,對發動這場迫害、造成這一切根源的元凶──江澤民提起控告。

葫蘆島勞動教養院的酷刑虐待

我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到位於永定門西街的國家信訪局進行上訪,上訪後被葫蘆島駐京辦接回到葫蘆島連山區,然後對我進行了一個月的拘留,在拘留所吃的窩頭裏面發現過老鼠屎,吃的鹹菜頂風都可以聞到臭味。拘留一個月到期後,渤海 派出所的警察直接把我接到派出所裏,問我還煉不煉,我回答:「煉」。警察說如果這樣就勞教你。我在派出所被關押了五天後送到葫蘆島勞動教養院非法勞教了三年。

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點左右,獄警張福勝將我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姚顏會、張璇、蘇洪濤等人叫到教養所的教室,管教科張福勝逼迫張璇讀污衊誹謗法輪功的書,遭到張璇的拒絕。隨後,張福勝對張璇拳打腳踢,將張璇打的口鼻出血,嘴角打爛。張福勝的手上沾滿了張璇的血,用一盆水洗手後將水全部潑到了張璇的身上。後又讓我、姚顏會、蘇洪濤讀,我們不讀,張福勝強迫我們跪在拖布桿上,並指使六、七個「四防」人員對我和姚顏會拳打腳踢,持續到晚上九點。由於長時間的跪拖布桿,致使膝蓋下麻木兩天。

第二天「四防」員王濤、劉亮用床板、拖布、鞋子等對我進行毆打,致使我前胸、後背呈黑紫色,疼痛難忍,教育科佟幹事將我叫到另一間屋裏,讓我雙腿叉開,雙手著地,對我進行體罰,汗水不斷的滴落到地上,毆打及雙手著地的體罰致使我當時雙臂、雙手失去知覺,不聽使喚,中午吃飯的時候需要人餵才行。

下午3時,「四防」員王濤等人將學員姚彥會毒打致昏死後,警察用電棍電擊,仍不見姚甦醒,其他「四防」員才停止毒打,將姚彥會送往醫院搶救,姚後來脫離危險。張福勝又強迫我、張璇、蘇洪濤跪至晚九點。當晚十一時左右,院長姚闖得知了此事,並做了筆錄,六月一日才停止打人。後強迫我、姚顏會、張璇、蘇洪濤我們四人坐在水泥地上,直至七月二十五日。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的十二、十三日下午,大隊長劉國華、李劍等警察將我帶到教養院一樓東側的一間大屋裏,屋裏大約有五六名警察。將我的上衣扒光,隨後將我的雙手背到背後,雙手用手銬銬住,將我按在水泥地上,有兩名警察用腳踩住我的腿,使我的雙腿不能動彈,我看到旁邊擺著四、五根電棍,上面標注「三十萬伏高壓脈衝」等字。劉國華問我轉不「轉化」?我說不「轉化」。隨後,劉國華、李劍,張國柱等警察用電棍對我進行電擊。四五根電棍同時在我的眼眶、頭部、嘴巴、耳朵、臉部、脖頸、前胸、後背、腋窩等部位進行電擊。電棍電擊的部位猶如千百根鋼針同時扎在身上一樣,承受世人難以想像的刻骨銘心的痛苦……空氣中瀰漫著焦糊的味道,電棍放電時啪啪的聲音在耳邊響起……氣氛極其恐怖,直到電棍沒電了,電棍接著充電,在充電的時候,劉國華扒下我的棉鞋,用棉鞋抽打我的嘴巴,臉被打腫,在電棍充滿電後,又繼續用電棍電我,直到電棍沒有電為止。由於反覆的電擊,被電棍電擊後的皮膚呈一塊一塊的褐色,臉被棉鞋的鞋底打的腫脹很高,回到宿舍時候,周圍的人都認不出了。即使回到宿舍,身上也還有那種難聞的焦糊味道,直到過後好幾天才退去。後來我被嚴管迫害,每天坐在十釐米寬、高一米的長條板凳上,屁股被硌的生疼。

因我們不放棄信仰,在冬天裏,葫蘆島教養院讓我們十六個人在水泥地面睡了一個月。多人造成腿疼、腰痛、肩膀疼、肚子疼、腹瀉等。

二零零一年我們開始絕食抵制迫害,共計二十餘人。教養院做了迫害準備,增加了二十左右個「四防」,值班警察也在增多。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我們在床上睡覺,葫蘆島市防暴大隊全副武裝的特警從門口破門而入,其中兩名全副武裝、頭戴面罩的特警將我從床上拽下,當時一名教養院的警察指著我說:「他是王茁,帶走。「(後來聽說是市長下令以暴力事件處理),我和其他幾名學員被防暴大隊強行拖去看守所。

三年非法勞教到期後,我又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了一個月,說十六大沒開完呢,又把我送到看守所關押了二十天後才放回。

回到家時,由於家中長期無人居住,木頭窗戶都要脫落下來,地板的灰很厚,部份地板的地面都發毛了,牆皮脫落,景象很是淒涼。就這樣的家,由於警察騷擾,我也不能回,在外面流離失所一年多。

瀋陽張士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又遭到葫蘆島市連山分局的綁架,由瀋陽鐵西國保警察押送到瀋陽,到瀋陽後,在車上,我的雙眼被蒙住,送到一個不知名的舊樓裏面,在樓裏聽到了狗叫的聲音,在這裏警察將我雙手綁到背後,用電棍電擊我,對我進行刑訊逼供,在椅子上坐著一個大約五旬的男子,比較胖些,警察說:「你知道他是誰嗎?他可以決定你的生死,說判刑就判刑,說讓你勞教就勞教你。」後來我又被非法勞教三年。

我被劫持到張士勞教所,警察史鳳友等人將我帶到白色二層樓上,二樓的暖氣片已經被棉被包裹上,史鳳友等人將我的雙手掛在床上,然後用電棍進行電擊。

在張士勞教所以大隊長宋百順為首的警察多次強迫我們觀看污衊、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坐小板凳,強制我們勞動。

馬三家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下午約三點鐘左右葫蘆島市連山區化機街道派出所警察李廣玉以「登記」為由,敲開我的家門,隨後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等幾名警察進屋。將我家中的電腦搜走,把我劫持到葫蘆島市興城首山拘留所,十一月四日被送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進行體檢後被拒收。後又被帶回化機派出所。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下午又被送往綏中看守所。據說已請示省裏後又被強行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警察曾經三處住所(在外面租的房子,因被迫害而流離失所)抄家,在不開門的情況下,破門而入,前後共搶走台式電腦兩台、筆記本電腦一台、大法書籍若干,而並未出示搜查令及開具任何清單。

在打工期間有的單位因為知道我是學法輪功的不敢用我。

父親王瑞齊遭受的迫害

王瑞奇,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大專文化,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群英街28號樓四單元19號。原工作單位:葫蘆島市連山區農業局機關公務員,辦公室主任。父親在單位曾連續多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等,對工作兢兢業業,是個清正、廉潔的優秀員工,在生活中他是個好丈夫、好爸爸。

父親因身患牛皮癬,胃潰瘍疾病,在練其它氣功不見效的情況下,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不長時間,兩種病都好了。大法的救命之恩堅定了父親修煉的信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是新千年就要來到的日子, 父親決定去北京說明法輪大法好,安排好局辦公室有關工作後,局長楊寶泰找到父親王瑞奇問:是想上北京嗎? 父親說想去。單位其他人也來所謂的「做工作「,一直到下午五點鐘也沒做通。農業局打電話給渤海派出所,叫來兩名警察,一個叫楊榮貴,另一個是十八、九歲姓蔡的警察,逼迫王瑞奇放棄上訪的權利,隨後把他綁架帶到渤海派出所,半夜十一點送到葫蘆島市拘留所。

在拘留所,父親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俊生將王瑞奇由行政拘留改為刑事拘留,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送到葫蘆島市看守所,看管父親的警察叫劉力生,三十七天後送到葫蘆島市教養院勞教迫害二年。

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 父親王瑞齊在葫蘆島市教養院被勞教科長劉國華多次進行強制「轉化」,當時迫害法輪功的大隊大隊長是劉佳文,副大隊長崔曉東,教導員孟慶華,小隊長劉海厚、季承國做日常勞教的迫害事情。因向葫蘆島市委市政府上書,要求:還師父清白;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公開向師父和法輪功學員賠禮道歉, 我的父親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晚橫遭葫蘆島市公安局防暴大隊強行抓人的再次迫害,遭受教養院十名警察的毒打,用四根電棍電的殘酷迫害。

二零零二年某一天,連山區區委書記李懷瑜帶人到葫蘆島市教養院對我父親進行洗腦,問他:你信不信,你現在「轉化」,我就可以給你安排工作。 我父親說我現在頭髮白了,就是頭髮都掉了,我也不「轉化」。李懷瑜無可奈何地帶人走了。

父親被非法關押兩年後,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我和親戚們去葫蘆島市教養院接他,葫蘆島市教養院以他不放棄信仰為由不放人,而是給連山區渤海派出所打電話,渤海派出所副所長劉久東、片警左永鵬帶警車去葫蘆島市勞教所,將我父親帶到渤海派出所。

父親出獄後,單位因他平時工作表現出色,兩年非法勞教期間的工資都給他了。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多,開完農業局機關幹部會,父親被副局長谷振峰找到局長劉景字辦公室,劉景字說要送父親去興城洗腦班,父親說回家準備一下,才趁機離家走脫。從此父親有家不能歸,有班不能上,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八月中旬,連山區區長王會岩、人事局局長王國江、農業局局長劉景字等人開會,以父親無故不上班十五天以上為由,開除他的公務員職務。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點多鐘, 父親正在遼寧省錦州市北寧,被北寧市公安局夥同當地派出所綁架,當時被綁架的還有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我父親走出樓梯口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被警察暴打、塞進汽車。揭穿了警察所說的抓賣淫嫖娼的謊話,使在場的一百多名圍觀群眾明白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當時被送往北寧市拘留所,下午送到北寧市看守所,負責這次抓捕的隊長叫姚成。

在北寧市看守所的所長叫王世學,父親受到死刑犯姓洪的殺人犯多次踢打,最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送到錦州市勞動教養院迫害。

錦州市教養院法輪功專管大隊大隊長是白金龍,副大隊長有楊廷倫,張春風,教導員李松濤,隊長有韓建軍,張家彬,穆錦生等人。警察張春風打完王瑞奇嘴巴後,當時蠻橫地說,我沒打你,誰看見我打你了。當時在場的張家彬被父親質問,他打我,你為甚麼不制止?張說:我管不著他,制止不了。純粹是一副流氓無賴嘴臉。王瑞奇在錦州市教養院被非法關押三年,期間曾經遭受多次毒打和酷刑折磨。

母親史迎春兩次遭勞教迫害

史迎春,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出生,中學文化,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群英街28號樓四單元19號。

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母親多次遭到中共當局綁架迫害,曾經二次被非法勞教折磨五年。九九年十月五日,母親因堅持煉功,被綁架到連山區公安分局,之後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遭看守所所長李雅傑、周潔以及另一不知姓名的胖警察(五十多歲)毒打。其中一次,李雅傑把史迎春叫到走廊,叫人扒掉她的褲子、讓她趴在地上,然後說:「你 不是煉功嗎?來,咱倆先練練。」說完,李雅傑就拿著膠管照著母親臀部一頓毒打。有時她們打累了,就兩個人輪番打。

李雅傑為了防止母親煉功,一天,李叫人給母親戴上手銬、腳鐐,拿來髒毛巾,一頭繫在腳鐐上,另一頭逼迫母親用牙咬著,手銬到背後,腰直不起來,逼她往前走,抬腳非常沉、落腳非常重,每走一步都十分痛苦、難受,之後又逼她跪著,一跪就是幾個小時,汗水順著臉往下淌,地也濕了一片。晚上不讓睡覺,除了坐著就是站著。

就這樣,母親在看守所被迫害二十多天之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瀋陽馬三家教養院。

在馬三家的女二所,母親為維護自己的信仰權利絕食抗議非法迫害,一個叫吉利的警察把她叫到辦公室。吉利和另一個警察兩人各拿一根電棍同時電擊她,一人電腳、一人電上半身和臉,電棍發出啪啪啪的響聲,人被電得渾身劇烈的顫抖,她們還罰站,母親被一站就是十多個小時。有一次,因為母親拒絕被強迫走步,吉利找來兩個人,三個人拿三根電棍一起電母親,同時電腳心、手心、臉和嘴,並叫囂說:「不把你電服不算完。」

就這樣迫害了一個月之後,警察把母親送到了一所。一所的迫害更加嚴重,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兩個犯人貼身監視,被稱為「包夾」。「包夾」寸步不離,吃飯、走路、幹活、上廁所、睡覺時都是一邊一個,警察唆使犯人任意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有一次, 兩個犯人拿史迎春的手往牆上使勁摔,摔得青一塊紫一塊,摔完了之後,又把她的手綁在床上。第二天向警察做假報告說母親在廁所睡覺,使她們一夜沒睡好,警察董彬和一個姓張的警察聽後,立即把母親叫到辦公室,把她的衣服扒掉,手銬到背後,強迫她跪下,兩個人用兩根電棍啪啪就是一頓電。

還有一次因為煉功,一個姓張的大隊長把母親叫到辦公室,扒掉她的衣服,戴上背銬,姓張的手裏拿著一根電棍,牆上還插著一根電棍正在充電,一會電臉、一會電腰,一會又喊來一個犯人幫著電,那個犯人專門電腳心。也就是這次,她們不僅迫害母親,還把另一個也堅持煉功的大連法輪功學員弄到隔壁的辦公室,讓她聽母親受迫害的聲音,以恐嚇、威脅她。就這樣,史迎春在馬三家教養院被折磨了兩年,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臨走時,馬三家勒索了母親六百元被灌食的費用。

回家後第六天,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母親再次因為在公園煉功被渤海派出所綁架、之後被送到連山區公安分局,當天被送到葫蘆島市拘留所。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之後,被送到了馬三家教養院被非法勞教三年。這次在馬三家,相對於肉體迫害,更嚴重的是精神上的摧殘。在不法警察邱萍的迷惑和蠱惑下,母親「轉化」了、寫了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之後,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和痛苦,時常莫名的流淚,之後被強行送到了精神病院進行所謂的「就診」。

雙親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晚,母親史迎春由於出去發真相小冊子,被惡人誣告,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派出所警察綁架。 當天晚十點多鐘,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渤海派出所、國安等六至七人,拿著從母親身上非法搶來的鑰匙打開家門,入室搶劫,父親正在家中睡覺,和母親一起被抓到渤海派出所,當時有連山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陳玉龍和姓王的警察,渤海派出所姓馬的副所長。

老倆口被渤海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宿後,八月三日上午,被渤海派出所姓李的副所長,姓楊的警察送到葫蘆島市看守所的臨時所在地綏中看守所關押,當時管父親的警察所長姓孫。

父親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警察多次非法提審他,他拒不回答警察的任何問題,只說我甚麼也不知道,我每天上班,晚上正在睡覺你們就把我帶來了。我是好人,你們不應該這樣對待我。有一次非法提審他時,他當著警察的面把手銬從手腕上摘了下來,放到桌子上,當時在場的警察都很震驚。最後警察想向他要二千元的「取保候審」,父親說沒有,警察讓他向親屬借,父親說親屬都是農民沒有錢,八月十六日被釋放,回到家中。

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母親被非法秘密判刑七年,於十月二十二日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母親史迎春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早晨,上午被劉姓科長叫到辦公室談話,下午又被佐教(佐曉豔)叫到辦公室談話,談話內容是讓母親放棄修煉法輪功,出來後,他們就讓母親學監規。當天值班的是劉科長和楊隊長,由於母親不放棄修煉,劉、楊二人就指使犯人高嵐對老人嚴加看管,強行「轉化」。當晚十一點,高嵐就帶領黃葉青、杜秀雲、呂 晶、王秀娟、李莉莉、王彤、姚圓圓、方莉莉八名犯人,在404房間對母親大打出手,直打到深夜二點,這時候老人已被打得不行了,她們就把老人拖入水房澆水。二點三十分,高嵐一看老人已經昏迷,就和隊長把史迎春送往獄中醫院搶救,獄醫治不了,就又送到獄外醫院搶救,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一家三口只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長期遭到中共慘無人道的非法關押和酷刑折磨,身心都不同程度遭受摧殘和創傷。尤其是在母親史迎春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非法秘密判刑七年後,被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而我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又遭綁架,被關押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已經六十多歲的父親,精神與身體的雙重痛苦使他有些承受不住,身體有些不支,悲傷的吃不下飯,即使吃下去,也要吐出來,身體日漸消瘦、渾身無力。在此之前,由於被單位開除,失去了生活來源,而且自己還要補交一萬三千元的養老保險,他一直欠外債,他不得不出去打工來維持生活並還債。

自從二零零八年十月我和母親被非法關押後,父親承受著親人離別思念的無盡痛苦和煎熬,每兩三個月後,還要拖著虛弱的身體去遼寧省瀋陽市去看母親和我,給我們母子二人平均每月一百元錢,自己每月的生活費用很少,此時他的身體已不能打工了,一直到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又突聞噩耗,妻子冤死在獄中。當時父親躺在女子監獄招待所的床上極度悲傷,失聲痛哭,悲傷的哭聲使在場的警察都不忍心看下去。今年二月份他到女子監獄看望妻子時,人還好好的,突然死去,他無法承受,明知妻子一定是被迫害致死,可監獄為了掩蓋其犯罪行為,威脅、逼迫父親在母親火化單上簽字,身為其丈夫,一方面由於家裏沒有錢為母親請律師,另一方面監獄威脅我的家人說,如果家屬不同意火化,要把其家屬中學法輪功的人都抓起來,在壓力下,四姨害怕家裏的親人再受到牽連,再加上父親身體也要承受不住了,就同意火化了。

回來後父親悲苦交加,導致身體每況愈下,到二零一零年五月初,已經病倒在床,吃甚麼吐甚麼,面無血色,骨瘦如柴,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凌晨悲傷離世。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觸犯了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和《禁止酷刑公約》,已經構成了滅絕種族罪、酷刑罪及危害人類罪等公認的國際犯罪;觸犯了中國《憲法》及《刑法》等多部法律,已經罪無可恕,必須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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