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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酷刑折磨 湖南郴州李佔鮮夫婦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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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李佔鮮,湖南祁東縣人,年輕時就被人稱為「老頭子」、「半條命」,疾病的長期折磨,使他未老先衰,苦不堪言。一九九四年七月,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僅自己身體好了,還為單位解決了許多生產技術難題,造福了社會。他的妻子彭秀蓮,親眼見證了大法的神奇,也走入了大法修煉的行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在此後的十六年中,李佔鮮夫婦飽受無數的非人迫害。其中包括李佔鮮被非法判刑一次,非法勞教二次,非法關進洗腦班二次、非法關入看守所三次、非法關入拘留所至少三次。彭秀蓮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時常要替被綁架長期非法關押的丈夫的安全擔憂,還要不得不應對「610」、公檢法及各級政府的非法恐嚇。李佔鮮的父親李德祥在這種恐怖中出現病態,手腳乾瘦,人脫像,臥床不起,於二零零七年離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湖南省郴州市飽受酷刑折磨的李佔鮮夫婦向最高檢察院、法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李佔鮮的相片
李佔鮮的相片

下面是李佔鮮夫婦在《刑事控告書》敘述他們控告江澤民的事實和理由。

一、郴州市文化局非法抄走法輪功書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日,郴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在陳兵志的帶領下,在我的「三味書屋」書店裏將我綁架,罪名是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說我經營了5.8噸「黃色」書刊,但實際上郴州市國保大隊是抄走了我一千零一十九本法輪大法書籍,並非甚麼「黃色」書刊。在這之前的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郴州市文化局抄走法輪大法書籍四千二百八十四冊,這是有據可查的。在這之後我被綁架到監獄後,由我的同事崔化明(已故)、王桂珍夫妻保管的大量法輪大法書籍也被抄家掠走,價值三萬多元。

二、被非法勒索錢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郴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陳兵志經常帶人對我進行騷擾、抄家、綁架、搶劫,使我無法正常工作、生活。一次把我綁架到郴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辦公室,搶走了二萬元錢之後(無收據),不讓回家。第二天,我妻子彭秀蓮無法經營書店,到郴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陳兵志當著我的面從我妻子手中非法索要一千元錢。然後嚇唬我們不准對別人說,這才放人。陳兵志多次帶人將我綁架到國保大隊,還用手銬將我銬在走廊裏。有一次我從上午一直被銬到晚上,還準備了木棒說要打死我。晚上十幾個人圍著我,到晚上十二時才放回家。

三、反覆被拘禁、非法拘留、非法勞教、洗腦迫害,並遭受種種酷刑折磨,甚至遭受不明藥物注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郴州市國安在我家門口蹲坑,郴州市北湖區公安局的陳剛要我到公安局去看「澳門回歸」的電視,當時我單位的同事李輝剛到我家也被叫去。去後甚麼也沒說,就把我兩人關到拘留所,罪名是:企圖煉功破壞澳門回歸。在拘留所警察對關押人員說:「好好照顧他們。」那裏的關押人員說:「警察要我們照顧你們,不照顧你們我們就會被警察整。你們懂的。」

首先是洗冷水澡,然後強迫我們跪下,用我的皮帶,因為是很好的牛皮,被他們搶去,先用皮帶抽打我倆。折磨到午夜睡覺,光木板,沒有被子。之後的十五天,天天遭暴打,用各種方法折磨我們。我們雙手撐著牆面,打人的人雙手握緊,用胳膊肘猛擊我們背部,名「大拐彎(也叫雞翅)」。共十幾種名目的邪惡手段折磨我們。十五天後,拘留所把我一個人放出來,不放李輝。我借了四佰多元錢給了拘留所,才放了李輝 。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我還沒吃早飯,陳兵志一行人衝進我家,當時有二千多元錢放在櫃子上。警察陳欣一進門就將錢裝進自己的口袋,還搶了我兩個存摺,一個工商銀行存摺現金三百多元,一個記不清了,他們還搶走了我的身份證,所有錢物至今未予歸還。期間郴州市公安局稅偵大隊搜走存摺兩個,其中農業銀行存摺金額一千八百多元。在郴州市公安局的反覆騷擾下,我根本無法正常生活工作,書店無法經營,只好賠本將書店轉讓,損失近萬元。在迫害中直接經濟損失共計現金超過十萬元。在以後的十三年中全家失去生活來源,損失無法估量。

當天陳兵志將我綁架到國保大隊,上午用手銬銬在走廊裏,中午將我銬在傳達室,一天沒有吃飯,晚上綁架到郴州市第二看守所(螺螄嶺)。在看守所裏,獄警暗示在押嫌疑犯多多「照顧」我,由此天天「照顧」不斷:第一關就是大冷天洗冷水澡,脫光衣服,先用冷水全身淋透,然後用一個容器,下面一個小孔,慢慢往身上淋水,名「將軍澡」,時間長達四十多分鐘。開始一個多月,我天天被逼洗冷水澡,之後就幾天洗一次了。

第二關,我又被脫掉衣服,三個犯人對我胸口,每人擊打五十拳,共一百五十拳,名「開心拳」。還有「剁鳳爪」、「炒肚片」、「炒腰花」、用牙刷把彈額頭,一次幾十次,額頭全是包,用針扎全身,各種名目的酷刑有十幾種。還有一種叫「三步倒」,人離牆三個腳掌長,人直立頭向牆撞去,連他們自己都說這種刑法太殘酷。

看守所強迫關押人員做彩燈,我被強迫「拉單邊」,任務很重。因為我右手殘疾,只有拇指與小指正常,無名指缺失,食指與中指無關節,不能彎曲,瘦小變形,拉了幾天雙手都血淋淋的,之後膿血直流。晚上不讓我睡覺外,白天就用各種酷刑折磨我,使用最多的就是牙刷把彈額頭,因為隨時可做,所以我的額頭上就是大包連小包。還有一種對我經常使用的酷刑是打臀部,脫掉褲子,用鞋底狠勁打臀部,一次至少打一百五十板以上,多則二百多。那種恐怖的「三步倒」,早中晚做三至五次。沒做好重做。這些人說:有沒有地獄不知道,這裏就是地獄。

67天後的四月三十日下午,看守所強迫家人交了幾百元(具體數記不清了)的生活費,陳剛要我打出租車送他回家,在車上陳剛拿出一張紙說:接你出來你要簽字,就是釋放證,我交差用。但是拿出來的紙是折起來的,只能看見簽名的位置,看不見其它任何內容,當時也沒想甚麼就簽了兩個名字。而且陳剛從我家拿走二千元錢算保證金,現在有陳剛簽名的收條作證。

各種單位走馬燈似的找我的麻煩,當時我統計有四十多家,單位還成立了幫教小組,組長到家來騷擾,名曰:幫教。不久他就得腦血栓了。單位保衛科就更邪惡了,隨意撕我及家人的信。我被抓到勞教所後,他們半夜圍著我的房子叫喊,用電筒照射。一天我的姪女帶著她的同學在我家住一晚,他們先圍著房子用電筒照射,嚇的小孩子渾身發抖,他們再衝進門來,要小孩子的身份證,否則就要綁架她們。現在我的姪女已經是成年人了,一直不敢到我家來。

一次燕泉路派出所讓我單位騙我去開會,把我與同事王桂珍綁架到拘留所,我絕食八天,我單位各路人馬紛紛勸我吃飯,警察給予恐嚇。我一餐飯沒吃,強行從我家人那收了一百多元伙食費將我放了。記不清多少次被綁架到拘留所,有一次我在挨打的時候,有一個人說:你們走開,看我的。對我心臟打了三拳,痛的我直不起腰,好像胸口肌肉都在向心臟收緊,我煉「佛展千手法」時,忍痛強行把胸口拉開,而肌肉有力在向心臟部位拉,那種痛苦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煉了幾遍以後可以正常活動了,但還痛了一個多月。此人說被他打過的人沒有能動的,他天天以一種奇怪的眼睛看著我。最後同修給交了二百多元所謂伙食費被放人。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天剛亮,郴州市北湖區公安局國保隊長吳志強帶人將我綁架到長沙新開鋪勞教所。當時沒有看見任何手續,更談不上甚麼申訴,甚麼法律了,說是勞教一年。勞教所經常製造恐怖氣氛,不轉化就是加教延期。我就因為不准警察打人被延期三個月,勞教所還叫囂不轉化不放回家,我絕食反迫害,才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回家。回家的前幾天郴州市水電局保衛科李善雄帶領十餘人,居然在勞教所會議室對我進行轉化,我說:「住口,我修『真善忍』,何罪之有,你們如此顛倒黑白,就是犯罪。」這夥人灰溜溜走了。

回家不久,又被吳志強在深夜綁架到「洗腦班」,我直接對郴州市「610辦公室」主任張和平說:「你們綁架我們到黑監獄,是破壞法律。」我在床上打坐,郴州市「610辦公室」的鄧石得(音)、彭冠華幾人圍著我,鄧指著我的鼻子說:「我們就是要把你搞的傾家蕩產。」我說:「我無所謂了,你們看上了甚麼都拿去吧,我成了專修弟子,就雲遊四海了。」因為我們都不配合轉化,吳志強就帶著警察到「洗腦班」鎮壓。吳志強問我:「李佔鮮你認不認識我。」我說:「你燒成灰我也認識你呀,你三天兩頭綁架我,騷擾我。」吳志強說:「你從勞教所回來,為甚麼不到我這來報到?」我說:「那是你對我的迫害,我可沒有承認的。」在這裏一個多月,在萬家團聚的新年期間,我們卻被關押在「洗腦班」。因達不到轉化目的,又將我們關押到拘留所,十五天後又是學員給我交了幾百元所謂生活費才回了家。

我第二次綁架到洗腦班是二零一四年八月。被郴州市北湖區政法委一個姓李的副書記,北湖區「610辦公室」的趙志勛主任,振興社區的徐春花親自帶二個巡邏人員在我家門口,我一出門就被綁架。按李書記說的,湖南迫害法輪功的重點是郴州,郴州市的重點就是空調設備廠。其他人現在都找不到人,只有你在這了,沒辦法了只有找你。這麼多年我們都沒有找你到洗腦班。因為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在這多年的反覆迫害、騷擾中,沒有住這裏了。

李書記口口聲聲就是要扣掉我的養老金,說甚麼拿著共產黨的錢反對共產黨。說甚麼扣掉你的養老金你信不信。我說信,共產黨幹的壞事多了,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它幹不出來的。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對這種違法的任意綁架,關押,我絕食抗議。洗腦班叫一位姓曹的私人醫生給我注射不明藥物。此人在郴州市駱仙路開一家小門診,掛名「曹醫生診所」。但他冒充「人民醫院南苑」醫生。自稱姓李。我二次指出他姓曹,不姓李。他堅決否定,反覆稱姓李。這是我第二次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

老人發神韻晚會光碟,被南塔派出所綁架,等他們把郴州市國保的人叫來後,他們搞清我的名字,晚上到我家去抄家,搶走了我的電腦及打印機。當時我妻子彭秀蓮癱瘓在床,無人照顧。廖秉剛把我送到郴州市看守所。看守所警察從我身上搶走八十多元。後來家人給了我三百元,我絕食反迫害一個多月沒吃飯,沒喝水,沒花一分錢,離開看守所時只給了我兩包榨菜,一筒早餐餅。錢一分也沒退還。就是兩包榨菜、一筒早餐餅一到長沙新開鋪勞教所也全被搶走了。在看守所一個多月我絕食反迫害,看守所給我多次注射不明藥物,雖然口乾,口苦,也沒有想到他們在打毒針。在離開看守所時要我簽字,我拒絕簽字。看守所拿出一張身體狀況的空表格說,你離開看守所身體沒問題,這個名你就簽了。我當時認為身體沒問題,要為別人著想,於是在這張空表格上簽了名。

一年後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一五年初,我的身體出現嚴重問題,頭痛像裂開一樣,頭腦昏昏沉沉, 全身無力,隨便坐哪兒就昏昏睡過去,幾乎失去記憶,誰給我說話,一轉身甚麼也記不得。這是打毒針的原因。

二零一一年七月,我第二次被非法關押到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在勞教所裏整人的手段是更高明了,警察在勞教所稱為「功能區」的地方作惡,首先這裏沒有人住,沒有監控。打人的都是關押人員,不是警察。他們說:我們本來就不是好人,用的手段就是下三濫的。比如,他們逼我雙手平伸,腳尖著地長時間站立,把寫有謾罵、誹謗大法師父的紙條塞進腳下、褲襠裏。兩個鼻孔插上香煙。達不到目的,他們又說好話,求你幫忙,他們拿著筆握住我的手抄寫「三書」。他們說:「共產黨就是造假。」「你們說共產黨是邪教,我們相信,以後打共產黨我第一個參加。」這就是勞教所的故事。還有勞教所的醫療設備太先進了,對我們的身體檢查很全面,從X光、心電圖到抽血,全部都做了。出勞教所後我才知道體檢的真正原因。

四、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零四年我被郴州桂陽縣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在郴州市華寧花園,廖秉剛(郴州蘇仙區現任國保大隊長)帶領桂陽縣國保大隊將我綁架到桂陽縣黨校,用手銬、腳鐐將我鎖在空調下五天五晚,不讓睡覺。我被綁架的同時,警察到我家抄家,郴州市北湖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高偉民(音)將我家的防盜門、木門全部砸爛。他們抄了我家大量的私人物品,比如桂陽國保的人看上了我家的放大鏡,這種放大鏡是老產品,質量好,是看圖紙用的,說這個是作案工具,就搶走了。桂陽國保從我身上搶走手機價值八百多元,現金二百多元。我妻子彭秀蓮多次到桂陽縣公安局討要,他們就是不給,車旅費花掉不少。由郴州市國保大隊政委陳兵志帶領郴州市北湖區國保、蘇仙區國保、永興縣國保、安仁縣國保、桂陽縣國保、嘉禾縣國保對我進行輪番的審問、謾罵、侮辱。說:陳兵志拿了你二萬元,你就敢搞得他下不了台,這次我們至少判你十年。還叫囂:你不承認就把你老婆、孩子抓來。當時真搞不清他們如此興師動眾,花費納稅人十萬元之巨,到底要幹甚麼。經過幾天從他們的談話中知道,他們在桂陽抓了一個大法弟子上明慧網,要我承認他是受我指使,目的是要搞出一個大案來,把我塞進監獄,挾私打擊報復。因為我們倆人不認識,要編造甚麼東西,也不是件那麼容易的事。經過五天五夜的車輪戰,他們也沒有把謊言編好。桂陽檢察院的公訴人(蔣波,判決書上的名字)在看守所對我說:「你沒有犯罪,上面要我搞你,我只有搞你。」我說:「法輪功的冤案是會平反的,你怎麼辦。」他說:「希望那天早點到來。」此人在法庭上雖然被問的張口結舌,醜態百出,但還是表現出仇視法輪功。桂陽法院對我的所謂庭審,審判長廖玉清,審判員歐陽思俊,人民陪審員李教柳。在法庭上被律師問的無話可說,他們拖了五個多小時,不給我說話的時間,只允許我說一句話。就宣布休庭。故意錯用法律判我三年六個月。判決書都是誣蔑,造謠,陷害。比如判決書說我將《正義的審判》交給嚴勇上傳明慧網。判決書上明確註明嚴勇是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被綁架。而《正義的審判》是二零零四年八月後出來的。我指出來,在申訴書中寫出來。他們居然不屑一顧,無所謂。因為他們本來就是陷害。我在桂陽看守所十個月,被關押人員酷刑打罵是時時刻刻都發生的。我家人第一次送一百元錢買日用品,被搶走。又送三百元,又被搶走。又送四百元與水果,又全部被搶走,一分錢都不給我,水果皮都不給。有些關押人員都看不過去,一個被關押的年輕人判緩刑出獄,打電話給我家人,說了我在看守所的情況,我妻子彭秀蓮及親人找桂陽看守所理論,我的情況才稍有改善。因為我在看守所煉功,被看守所戴上幾十公斤的腳鐐,用全身力氣提起才能勉強移動腳步。我絕食抗議迫害。看守所無奈,二個犯人用工具給我開腳鐐,這個警察站在旁邊大罵:「你以為就是你恨共產黨,我也恨共產黨,我在派出所幹的好好的,非要把我調到這裏來。」我說:「我誰也沒恨過,我只是反迫害。」這個警察天天打人,用皮鞋踢人。

我被送往湖南網嶺監獄迫害,獄警陳志剛帶領一幫犯人,沒收了我的所有東西,包括衛生紙。副監獄長許碧炎叫人把犯人曬的囚服拿來兩套給我。所以我除了幾套囚服,一無所有。遭受了多少酷刑呢,我也數不清了。獄警陳志剛強迫我面緊貼牆壁站立,從上午站到下午。晚上不准睡覺,我帶去的錢不准買物品,被陳志剛拿去買紙,給我寫三書,抄法律,一直到下半夜,剛躺下一、二個小時,天未亮,所有的人未起床,我就起床被強迫罰站,連續幾個月,天天如此。陳志剛親自拿著電棒,主要就是電頭部,敏感部位。還要幾個或者十幾個犯人捉住我,用髒抹布把我的嘴堵上,全身不能動,陳志剛一邊用電棒電擊我,一邊對我叫罵。犯人也跟著罵人,打人。不但罵我,還罵我師父。陳志剛譏笑說:「你發正念將電流打在我身上試試。」就這樣天天打人。一個多月後的一天,陳志剛一邊惡狠狠的罵,一邊用電棒電我的頭部,看我沒有反應,他突然叫了一聲,我知道他遭電流打了。從此後他才沒有再用電棒電我。我這個房間有五個人,其中四人是夾控我的,房間裏貼滿了誹謗法輪功標語,似乎又回到了文化大革命。見嚇不了我,陳志剛又發狂似的貼了許多攻擊,謾罵法輪大法的標語,還把一條罵法輪功的標語貼在我床上。這幾個犯人可以任意對我打罵,侮辱,不准上廁所,太陽下暴曬,不准洗漱。我吃飯的碗,有時一個星期都沒有洗。他們說:「警察說這個牆壁是黑的,你要說是白的,你就該死。」我從被綁架後一年了才送到網嶺監獄,郴州市「610辦公室」、郴州市公安局國保緊跟著就到了網嶺監獄,因為他們迫害我的目的沒有全部達到,要通過網嶺監獄來達到目的。所以陳志剛是很瘋狂的,他說:「你們當地公安居然到監獄來,我們這裏是第一次,你這個樣子還看不出,在郴州是法輪功頭子。」我告訴他:「1、法輪功是修煉,沒有組織,所以沒有甚麼頭子。2、在我煉法輪功的幾年,我因工作問題,一年有大半時間不在郴州,對郴州的事情根本都不清楚。」陳志剛說你編一個謊言,要用更多的謊言來掩蓋。陳志剛後來到了郴州,知道我們不說謊,說謊的恰恰是他們自己。而郴州610、國保非要編造我是甚麼頭子,這是他們的本性吧。

二零零四年我妻子彭秀蓮撿到六萬八千元錢,全部交給了失主。桂陽國保大隊長指著我的鼻子說:「你們名利心也太強了,編造甚麼撿到六萬八千元錢交給失主,現在撿到錢誰會交啊。」我只是笑了笑。

更有甚者,郴州610、國保知道了彭秀蓮是街洞煤礦的,為了編造我是甚麼頭子,街洞煤礦的資料是我給的。他們居然把彭秀蓮的妹妹的兒子(一個四年級的小學生,智力不全的小孩子),綁架到老師辦公室,恐嚇了半天,小孩子因為智力有問題,只能大概說在老師辦公室,要小孩說他阿姨,姨夫給了甚麼人東西,經常與誰打交道,小孩子嚇得都不敢去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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