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師父的話,向內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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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那是農曆正月初五,我清早起來煉完功,做好早飯,等著女兒、女婿起床吃飯。不一會,他們屋裏傳來像打架似的聲音,我克制自己:我是煉功人,要忍住,不管閒事。可是,那屋裏的叫罵聲越來越大,我想還是勸他們幾句吧,就走進屋裏說:「嚷嚷甚麼,也不怕叫樓下人聽見笑話?」「你還怕別人笑話!」女婿不由分說衝我來了:「你昨天不好好伺候我們,還叫我們吃剩飯,你拿我當甚麼?」接著說了很多難聽的話,我氣得手發抖,指著他說:「你這個失教養的孩子,我不和你一般見識。」

我回了自己房間。他鬧的更兇了,叫女兒抱著孩子走。女兒不走,他就強迫她:「你不跟我走,我就把你媽告到派出所去。」女兒還是不走,他像發了瘋似的,結果真把警察找來了,說我教女兒煉法輪功,不讓女兒回家。警察一看是家務事,不管,就要走人。他擋著警察說,「等我媳婦上了車,才讓你們走。」無奈,我女兒只好抱著孩子跟他回去了。我躺在床上,心裏酸酸的,都修煉這麼多年了,怎麼還會在我身邊發生這麼大的醜事,我是怎麼修的?這是甚麼心促成的呢?我就開始向內找,我自己誤在哪裏?

說來話長,我有一個很懂事的女兒,不論哪方面,在我眼裏都很優秀。因此我就想把女兒留在身邊,不讓她走遠。不料這個女婿看中了我女兒,非要娶她,我說甚麼都不答應,無論他是甚麼大城市,家中條件多優越,我就是不同意,我們之間僵持了三年,我也恨了他三年,我為了不讓他得到我女兒,處心積慮的想方設法給女兒優越的條件,甚至為她買上了樓房,結果女兒還是棄我而去。最後沒辦法,我只好以 「這可能就是緣份」安慰自己,勉強同意他們結婚。

結婚後,我和女婿之間的鴻溝並沒有鋪平,結果他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他,今天,矛盾還是發生了,表面上是他的錯,其實還是我不對。我是修煉人,我沒有用修煉人的胸懷寬容他,我還處處跟他較勁,老是看不上他,甚至還當著親戚的面說他。所以他今天就來這一通。看來,我要把這心放下。

我嘴上說放下,可心裏並沒有放下。有一天我在擦地時,一抬頭猛然看到了女兒和女婿的結婚照,看看心愛的女兒,瞅瞅身邊的女婿不禁嘆了口氣,你怎麼能找這麼個不懂事的丈夫,我有點惆悵,別人家的女婿對丈母娘畢恭畢敬,而他卻敢……。突然師父的一句話打進我腦子裏:「因為業力落到誰那兒誰難受,保證是這樣的。」[1]我豁然開朗,原來,我對女婿的怨恨並沒有放下,我若放下了,我能羨慕人家的女婿嗎?我如果真的放下了,我不應該感謝他嗎?因為是他幫我提高上來了。他讓我找出了:求名心,愛面子的心,怨恨心、瞧不起人的心、自以為是的心,更主要的是不能讓人說的心、對女兒的親情等等許多執著心。我真應該聽師父的話:不但不能恨他,我還得謝謝他,真的好好謝謝他!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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