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何建民在訴狀中陳述的部份內容:
喜得高德大法 重德向善
一九九四年八月,同事聆聽了李洪志師父在哈爾濱傳功講法,告訴我這一喜訊和他受益的情況,與法輪功的特點,我說:「太好了,我也要學法輪功。」他說:「沒有票了,你要學就到八區找煉功點吧!」我連起了三天早,終於在長青公園的小花園內找到了。在走進煉功場的當天,就得到輔導員的幫助,開始煉功學法。
多年來,我尋找健康的途徑和生命的歸宿,了悟人生真諦,是在身臨其境修煉法輪功的心性昇華、重德向善中,如願以償的。《法輪功》和第二年出版《轉法輪》這部偉大的著作告訴我聞所未聞的法理,使我在修煉之初就明確了,要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指導修煉,並持之以恆。 我通過學法修心,遇事向內找,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從本質上改變自己,我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善良代替了狹隘與自私,寬容代替了爭爭鬥鬥,真誠代替了虛偽與妒嫉,做事先考慮別人,遇事能忍,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闊天空,不再與友鄰單位斤斤計較,給予了善待和寬容。 新總經理到任知道我自費安裝電話,囑咐到財會報銷,這是領導的好意,可是單位除保衛科長外,幾位資歷比我長的老科長都未報銷,這樣易引起他們心理不平衡,影響新領導到任的威望,我隨即捨棄了四千元初裝費的利益,用善良和真誠去體諒領導和老同事的心。寬容化解了與親屬多年的恩怨,真誠幫助傷及過自己的昔日同事;關心孤寡老人,善待部屬,和睦鄰里,真善忍的光輝照亮了家庭與單位內外。 修煉法輪功使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沒有病的滋味,心血管、腦血管、神經方面和花眼等病症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沒有心理負擔,思想境界和道德昇華,對工作和生活充滿信心。修煉二十二年來,沒花過單位的醫療費,每年可為單位節約兩千元左右,派出所教導員仲崇君看我身體這麼好,根本不相信我小時候得過先天性心臟病,連連問我哪裏診斷的,當我說是第四醫院賈博士診斷的,他感慨地說,賈博士是我家親戚,叫賈連元,那時叫第一工人醫院。
大法在淨化我的身心中,也在開啟我的智慧,人民藥店工程與聯建單位發生動遷費爭執,對方以斷電阻止施工,雙方主管部門訴諸市政府協調會,作為藥材總公司辦公室主任,集團公司推薦我做最後一輪發言後,秘書長當即表態:明天給人民藥店開閘送電,恢復施工,挽回六百六十萬元經濟損失,修煉使我明瞭生命需要真善忍,按照師父的要求,用修煉者的心願,不爭不鬥,寫出符合「真善忍」普世價值的報導,使我的身心在修煉實踐中受益,也助公司走出困境,被評為全國中藥行業優秀新聞工作者。
迫害之初 被非法拘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我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在天安門,我所攜帶的自制的橫幅「法輪大法好」還沒等展開,警察就跑過來搶奪,我喊出「法輪大法好」的呼聲,被劫持,拘禁在天安門公安分局,又送到宣武區公安分局拘留所等候,最後被拘禁在椿樹派出所二十六個小時。
我向警察講真相,下午五時許,被帶到派出所一樓的一個沒有照明的黑屋子中,一個中年警察強行給我照相,非法取了我的指紋,並遞給我一張紙條,上面平行寫兩行字,上行是12.18,下行是A9,用低沉的聲音對我說:「你拿著這張紙條,喊你時候就跟著走,別弄錯了。」然後,我被帶到聯防隊員的值班室中。
後半夜凌晨一時許,警察帶我上樓,四個警察一齊找我,讓我無論如何也要說出個地址來,相持一小時,我被吉林駐京辦非法拘禁二十個小時,我告訴那裏工作人員真相,並把家中電話給了他們,家中去人到吉林駐京辦接我,交了一千元罰金。
中共黑監獄:我被施以酷刑折磨:「蘇秦背劍」、「背銬」、「吊銬」 、「坐鐵椅」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三時許,我在家中遭到道外公安分局和南馬派出所的非法抓捕,國保大隊教導員方成樸、警察侯廷義、楊蘊輝、宋孟春、派出所副所長李衛東、片警張良,在沒有搜查令情況下,由張良以分局領導看我的名義騙開房門,門剛開一條縫,方成樸即自稱「610」,帶人非法侵入並搜查我的住宅。
四時許,方成樸帶人去道裏中央大街醫藥藥材公司,當眾綁架正在上班的妻子。我被綁架後,公安警察在家中滯留,五時許,方成樸指使警察和女衛生員,把《明慧週刊》拆開,一張一張鋪在地上當傳單數,十餘冊週刊,數成一千張傳單,轉眼間,方成樸落筆三千八百多張,逼迫我妻子簽字。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下午四時許,我在道外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中,遭到道外分局國保大隊秘密劫持,帶往西出零公里哈爾濱市區外的秘密黑監獄,刑訊逼供七宿八天一百八十六個小時。「蘇秦背劍」、「背銬」、「吊銬」、「坐鐵椅」,日復一日地在睡覺後折磨我的精神和神志,剝奪我的睡眠,不計後果的對我進行肉體和精神的摧殘。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
參與迫害我的有:道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方成樸、楊隊長、侯廷義、宋孟春等警察、武警李中隊長、自稱司法學校的楊某某、市610關處長、武警部隊團參謀長、六個武警士兵二十四小時三班倒。
冤獄七年 遭新建監獄、呼蘭監獄五年迫害
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遭綁架之日起,我被非法關押在道外看守所達六個月。期間,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道外區法院對我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九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新建監獄。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
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月被非法關押在新建監獄集訓隊期間,我被強制跑步、長時間抱頭罰蹲,三頓飯在飯廳前罰蹲等候,睡前罰蹲。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零零五年三月,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集訓隊期間,我被強迫穿「嚴管」字樣的號服,長時間罰站、強迫背「監規」背「報告詞」、罰蹲,「五聯保」包夾、跟蹤,在四大隊,遭到「噴氣式」酷刑,上放一碗水,坐小板凳,鐵夾夾耳朵,數天不許睡覺等迫害。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零零五年三月在呼蘭監獄集訓隊從早至晩扒蒜用鐵撓子扒開蒜皮,致使手部三、五天脫一次皮;二零零五年正月開始加量二十五斤,扒不完連夜在監舍幹,常常幹到後半夜。以及在四大隊縫製汽車靠背配件、挖地溝、拆舊包裝物線頭等雜活。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起,呼蘭監獄四大隊在十餘天內對我實施坐小板凳的酷刑折磨;中隊指導員呂明東受江澤民欺騙安排叫小木匠的服刑人員製作該監獄最殘酷的刑具小板凳只有二寸半寬,二寸半高,一巴掌左右長,坐上即搖晃,用這種酷刑折磨我十餘天,四個整天整宿不許睡覺,不許站起,那種筋要蹦起的各種痛苦無以言表。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至四日,呼蘭監獄教改科、四大隊與市610,糾集哈市、五常、伊春等地不明真相的十餘人到監獄對我進行詆毀大法誣陷大法欺騙宣傳,當時我的妻子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孩子在大學讀書,有家不得歸,流離失所,寄宿於我姐家中。呼蘭監獄強迫我的姐姐、姐夫、外甥和我的孩子在五月二日到監獄,觀看這種精神酷刑折磨,我的姐姐被嚇的病倒,姐夫已是古稀之年,並用這種酷刑折磨我的孩子和我的親屬,反過來,再加重我遭受的精神酷刑和身心折磨的創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呼蘭監獄四大隊以我發燒為由強行送到監獄醫院,當晚退燒後,醫院透視檢查無病變,次日早出院,一隊指導員呂寧受監獄追隨江澤民迫害的影響攔住不讓出院,再做透視檢查,以肺結核為名將我送進傳染科強行迫害性「治療」,每天點滴六大瓶一小瓶藥液,其中有不明藥物,醫院打病危報告,家屬聞訊趕至醫院要求「保外」。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我回到家中。
冤獄期滿 「610」構陷 再遭騷擾、綁架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南馬辦事處「610」辦公室主任孫喜德、南馬派出所副所長霍曉波以我不寫「三書」為由,阻止呼蘭監獄開釋放證明,監獄刑罰科以不寫「三書」為由,拒絕返回家屬所交的五千元押金。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元旦前夕,我去香坊區一位朋友家看望,一進門就被非法侵入在室內的香坊派出所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香訪看守所二十二天。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我家中敬掛於室內的師父的法像,我的法輪功書籍與《精進要旨》被非法闖入家中的南馬派出所警察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