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阜新市西鐵南驛小區的王傑老人,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在家中被西鐵派出所曹旭等警察綁架、抄家,家中四萬多元現金也一併被掠走。家人到派出所追問為何帶走王傑時,警察當時說因為控告「國家領導人」,第二天又改口否認是訴江的事。之後,西鐵派出所捏造所謂證據,構陷王傑。海州區檢察院、海州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
在十二月八日的法庭上,旁聽席座無虛席,人們看到證據在握的律師與一旁唉聲嘆氣的公訴人員、無精打采的審判人員形成鮮明對比。在一個多小時的非法庭審中,公訴人始終不敢提及訴江一事,而派出所提供的所謂理由一會是濫訴、誣告,一會又是有人「舉報」,所提供的證據也是前後不搭,漏洞百出。
主審法官崔毅有意避開訴江一事,問王傑老人關於電子文檔是否屬實時,王傑平靜地說:「我是控告江澤民了,因為他迫害我們,控告他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主審官趕緊低下頭。後來,律師要求法院公示檢方所提供的物證與人證,法官以案件特殊為藉口,宣布休庭,草草收場。
退場時,旁聽者們議論紛紛,有人對法警說:「這不是你們在犯法嗎?」法警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