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黃秀平女士在《刑事控告狀》中敘述的事實:
一、修煉法輪功不僅健康身體,同時教導人們做好人,提高人的道德品行
我今年五十七歲,曾經患有慢性胃炎,低血壓,輕度類風濕,四肢痺痛,頸椎、胸椎經常疼痛,由於心臟供血不足,常常胸悶、氣短、疲勞。是單位醫務室的常客,中西醫都治過一直未見效。1997年7月我有緣拜讀了《轉法輪》這本著作,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法理吸引了我,我內心深處認定這是我要找的人生真諦,從此我成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一週後身體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的狀態使我總是笑呵呵的,所以人們說我整天像有喜事似的。我按照李洪志師父教導的「真、善、忍」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修心性、重德行善、做好人。現舉工作和生活中的幾個例子:
1、在單位上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接我班的同事都說我生產現場收拾的乾乾淨淨。我們上的是倒班(早班、中班、晚班),因為每個班次的時間長短是不一樣的,有的同事家裏有事想換班找人換有人就不願意,當找我換班我都會熱情的答應使對方滿意從不計較時間長短。我工作上的表現也得到同事、部門領導的認可。當我第一次進京上訪被關押時,班長都被叫到辦公室問責,班長說人家(指我)在工作上那是沒說的,哪有髒活累活搶著幹,人家(指我)那麼好,我們怎麼管?同事們也都找領導反映說我在工作上任勞任怨,是大家公認的好人。
2、單位多次福利分房我也都沒調過,讓給其他職工去調,現在的住房建築面積五十二平米。單位組織的公費旅遊,在修煉前去過一次,有的同事都去過很多次了,我也不去爭。因為修煉後都把這些看淡了。
3、我公爹在和平醫院住院時我陪床照顧他,同屋也住著一個老爺子,她女兒女婿每天陪床照顧他,就老對我公爹說,你女兒(指我)照顧的你真好,又有耐心又細心又勤快,我公爹說這是兒媳婦,他們都很驚訝,說你兒媳婦怎麼這麼好啊?!說他家老爺子的兒媳婦別說陪床,連來醫院看看都不來,他們都很羨慕也都誇我公爹有福氣。醫生也都以為我是女兒,當得知我是兒媳婦時,他們都很尊敬我,說我又善良又賢惠,還說我公爹有這麼個好兒媳婦,是哪世修來的福。
4、我丈夫在市中醫院住院時,我每天早晨送飯上午陪他輸液,輸完液我就問他想吃甚麼,我回家做好再送來,一天送三次,整整二十天。同屋住院的其中有一人說,我們都羨慕大哥,嫂子是那麼的賢惠,明天讓我媳婦來向嫂子學習。第二天他真把他媳婦叫來了,他媳婦對我說,我們那口子天天誇你,你太好了,真是辛苦,我可做不到。
我能做到是因為我修煉了大法,提高了心性所自然體現出來的。法輪大法的法理有著無邊的內涵,教導我們「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
其實,修煉前我曾經脾氣暴躁,少有耐心,抱怨生活不公,心情鬱悶,心胸狹窄。修煉讓我變得平和、熱情、身心舒暢,充滿笑臉;修煉更讓我變的豁達、寬容、笑對人生得失,自在無煩惱。
由於法輪功教人向善的法理和健身的奇效,自從1992年5月傳出至一九九九年七月,短短7年時間就吸引了上億不同年齡、不同職業的人修煉。至今已傳遍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轉法輪》一書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
然而法輪功這樣一部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卻被江澤民污衊為「邪教」,其修煉者遭到殘酷迫害。我實在想不明白,於是我踏上了向國家反映情況的旅程,沒想到卻遭到非人道的迫害。
二、99年初次依法上訪遭警察迫害,後又被單位派出所不斷騷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批法輪功學員被抓捕;七月二十二日起,被控告人江澤民利用其權力,操控全國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鋪天蓋地、連篇累牘的滾動播放中央電視台編造的所謂「1400起因練習法輪功自殺、死亡案例」等虛假新聞,大肆誹謗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抹黑、栽贓宣傳,嚴重侵犯了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名譽權。
懷著對國家反映真實情況的目的,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我於一九九九年十中旬進京依法上訪,在天安門遭到警察推搡,毆打。北京警察把我非法抓捕後,又押送到石家莊駐京辦,之後關押在石家莊興華街派出所(現已更名為維明派出所),期間副所長梁雙建(已調走)對我刑訊逼供,逼我承認是組織者,鼓動者,我不配合,又惱羞成怒的對我揪頭髮、拽衣領、猛搧耳光十多個、推搡數次,然後銬在樓梯上兩天兩夜,之後又被雙手背銬在樓梯欄杆上整整一夜,蹲不下站不起,痛苦極了。之後又投進北焦拘留所非法拘留30天。
非法拘留三十天後,不讓回家,直接被單位非法拘禁四十一天,並強行索要每天五十元高價房費共計2050元。白天晚上輪流派人貼身監視,門外有公安科的人把守,白天局機關科室人員輪流來給我做「工作」,逼迫我放棄信仰,局長趙永祥、書記武季珍、副書記張英芳也輪流來給我做「工作」,逼迫我放棄信仰,並說局裏壓力很大,並以開除我工職來脅迫我放棄修煉。
局裏允許我上班後,給我留局查看一年處分,每月只給二百九十元的生活費,不給繳社會養老保險金,年休假、節假日都不讓休,我上班像犯人一樣被監視。
二零零零年三月兩會期間,我作為「重點人物」又被單位非法拘禁,再次逼迫我放棄信仰,白天晚上輪流派人貼身監視,門外有公安科的人把守。企圖再次勒索每天五十元高價房費逼我放棄信仰,我說我每月才掙二百九十元,生活都困難了,我交不起,並以絕食來抗爭。在我絕食三天後被放出。共被非法拘禁十五天,期間單位被興華街辦事處勒索兩萬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我在單位上班又被騙到興華街辦事處談話,派出所警察高有貞早已在此等我,逼迫我在已印好的「不進京上訪,不堅持修煉」的所謂保證上簽字,我拒絕,警察高有貞對我進行恐嚇威脅沒達目的,隨後關押在興華街派出所,警察高有貞、魏明輪流提審我,並恐嚇威脅,要抄我家我拒絕後,魏明揚言拿萬能鑰匙開我家門,後又從陽台拆掉窗扇進入陽台,再打碎玻璃進入屋內抄家。我被興華街派出所關押九天,並以絕食抗爭,絕食三天後放出。
二零零零年六月,母親因為我擔驚受怕病臥在床,我回老家保定在母親膝前盡孝,沒想到石家莊興華街派出所警察高有貞、橋西公安分局政保科李雙文和我單位部門領導居然跑到保定抓我,並且當著正在輸液的母親的面將我綁架,讓我的母親受到極大的驚嚇。我被綁架到興華街派出所,警察高有貞多次對我恐嚇威脅,並揚言給我湊材料送勞教,無故關押二十一天,為了表示抗議,絕食7天,後被放出。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又把我從單位綁架到興華街派出所,逼迫我在已印好的「不進京上訪,不堅持修煉」的所謂保證上簽字,我不簽,警察高有貞對我恐嚇威脅,說正在搜集我的材料準備送勞教,隨後把我銬在派出所會議室的椅子上五六個小時,這次非法關押八天,絕食八天後放出。
只要一有所謂「敏感日」我就會被非法關押,我不明白我錯在哪裏?我不明白我為甚麼就成了「重點」?
三、興華街辦事處韓勝利等人集體造假設騙局,妄圖用謊言欺騙全國人民
我被單位非法拘禁四十一天期間,興華街辦事處書記韓勝利以「談話」為名,讓單位領導陪我來辦事處,逼迫我放棄信仰,恐嚇威脅、偽善欺騙整整一天,沒達目的又施詭計。
幾天後,韓勝利又以「談話」為名,讓單位領導陪我來辦事處,韓勝利說今天不談你的信仰,這麼多天沒見過你的孩子,你想不想見啊?我問孩子在哪,韓勝利支支吾吾。我又被戴主任叫到其辦公室,戴同樣說,這麼多天沒見過你的孩子,你想不想見呀等等,我問孩子在哪,戴同樣支支吾吾。我不知道他們要幹甚麼,心裏就有了警惕。我又被韓勝利叫到另一辦公室,韓讓我在對面坐下,正說著,進來了一男一女(後來得知女的叫李玉強,自稱是央視記者),女的拿著話筒放到我面前的桌上,男的對著我要攝像,我馬上站起身嚴肅的說:「你們要幹甚麼?不許攝像,把話筒拿走。」緊接著我孩子被牛書記拽著胳膊走到房間門口,我非常驚訝,就又大聲說了一遍:「你們要幹甚麼?不許攝像,把話筒拿走。」韓勝利不高興的說:「本來想拍你和孩子見面的鏡頭,被你給攪了。」攝像沒拍成,隨之把我孩子也拽出去了,也沒讓我見孩子。我不知道他們對我孩子要怎樣,我跟了出去,被辦事處的白科長叫住,被看管在房間裏不准出來。
後來才得知,他們把我孩子哄騙到辦事處院子緊南邊的房間裏,以「談話」為由,偷偷摸摸的給孩子攝了幾個背影,被他們編成謊言解說,上電視欺騙全國人民。他們還曾到我家裏找到我丈夫,誘導他按他們的意思說幾句,我丈夫沒說他們想要的話,最終他們沒有達到目的。他們還不罷休,就拍了我家胡同口幾個畫面,作為欺騙素材。
四、再次上訪,遭到更大的迫害,有家不能回
不明真相的警察瘋狂對修煉者進行迫害,他們在犯罪而不自知。為了能儘早的終止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我再次進京上訪,卻再次被抓捕。轉送到北京平谷縣看守所,遭到公安警察體罰半蹲四個小時左右,後因體力不支坐到地上,再次遭到警察毒打。為了抗議這種虐待,我被迫開始絕食絕水,警察竟然唆使男犯人打我十多個耳光和嘴巴,三天後我被警察搜走所有的財物後,夜晚被丟棄在北京平谷縣的某荒野。
酷刑演示: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 |
輾轉回家後,朋友告訴我派出所已經把我列為「重點中的重點」,準備再次抓捕我。為了讓警察不再作惡,為免遭再被迫害,我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五、再次被抓捕,並強制洗腦,精神和肉體都受到很大傷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六點左右,由石家莊市公安局政保支隊馬文生等人、橋西公安分局政保大隊長李榮旗等人,夥同紅旗大街派出所曹忠平等人,再次將我綁架,並且搶奪了我接近六千元的財物。
我被關押在紅旗大街派出所,警察日夜給我戴手銬,晚上把我雙手銬在椅子上,不讓睡覺,逼我放棄信仰。我絕食抗議,絕食7天後被警察強制插胃管灌食。後送到第一看守所,由於身體原因拒收。
之後又轉送到由勞教所改裝的省「610」洗腦班。勞教所警察崔豔芳對我恐嚇威脅並衝我大吼大叫,把我關在小屋裏連續幾天幾夜不停的有人向我灌輸損害信仰的言論,強制我看損害信仰的錄像,晝夜不讓睡覺,警察管這叫「熬鷹」。單位還派了倆人晝夜輪流看管,整整三個多月的精神折磨和身心摧殘,我被迫害的神志不清。
二零零二年四月初,回到家後身心疲憊虛弱,調養了十五天,去單位上班,單位依然只給我發290元生活費,單位黨群辦主任劉增友經常找我「談話」,逼迫我放棄信仰,因我丈夫和我同一單位,多次給我丈夫施壓。下班後,給我家裏打電話監控我的動態,讓家裏的老人、孩子寢食難安。
二零零二年六月,單位的黨群辦主任劉增友等幾人受省「610」洗腦班的指使,再次氣勢洶洶的到家裏綁架我,正巧我有事不在家。得到消息後,我只好再次被迫流離失所。
六、再次被綁架、折磨,並且非法勞教,逼我放棄信仰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山西臨汾警察張長茂、溫建國等人再次將我綁架並且沒收了我的全部財物。我被抓到臨汾看守所,我絕食絕水抗議這種非法關押。在所長的唆使下,五六個男犯人強制對我野蠻的灌五、六大碗濃鹽水,痛苦難當。之後又被邢姓警察(女)打耳光七八個。三天後又被某身高168cm,體壯,操臨汾口音的男警察暴力毆打。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當天轉到洪洞縣看守所,我被高姓警察用紙筒抽打臉部。第二天又被所長崔姣春毒打。他打人十分兇狠,把我打倒在地,又被提起來,再連搧十多個耳光,邊打邊罵,之後被迫戴上腳鐐一週。為逼迫我放棄信仰,又被副所長郭玉梅揪頭髮拖走毆打、劈頭蓋臉的搧耳光打嘴巴十多個,她還把兩個女號的人集中在一起,讓大家都蹲下,強迫我站在大家的前面,慫恿在押人員對我進行侮辱。上邊來檢查了,郭玉梅強迫我穿看守所的號服,我是好人不是犯人拒絕穿看守所的號服,再次被郭玉梅施酷刑:她將我雙手強制交叉戴手銬十天,導致雙手淤青,麻木,無法正常生活。之後看守所逼迫每個在押人員寫自己的犯罪事實,因為我沒犯法,更沒罪,我是好人是被迫害的。所以我用了三頁紙寫了揭露罪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告訴警察們真相。郭玉梅看後卻惱羞成怒,氣勢洶洶的當著全號在押人員的面,用串鑰匙的大鐵環(開監獄門的鑰匙串)打我頭部、肩膀,(號長同情我阻攔郭打人,把她的手也打腫),並給我戴上腿箍(特別痛苦的刑具)長達一週左右,導致嚴重無法生活。無奈之下我只能選擇絕食,一週後才摘掉腿箍。之後被逼迫經常做洗衣工,凡是郭玉梅家人、親戚的被褥、棉衣都拿這來拆洗,家人親戚的衣服床單也拿來洗,男警察家的衣物也拿來洗。這次對我的非法關押長達十一個月之久。
二零零三年九月下旬,我被送至太原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勞教所警察雷紅珍、孟顥、劉忠梅等對我進行多次迫害,逼我放棄信仰,並且以減刑為誘惑指使犯人對我進行迫害。我連續幾天幾夜被禁止睡覺、禁止上廁所、禁止洗漱、禁止洗衣服,來月經弄髒了衣服也不讓洗。不停派人對我灌輸損害信仰的言論,還強迫我觀看損害信仰的錄像,我多次被迫害的心律過速、胸悶、氣短、渾身無力,頭痛頭暈頭懵,體力難以支撐,神志不清。我被種種酷刑折磨、偽善欺騙、並強迫做奴工(安裝打火機配件、納鞋墊、織毛衣、撿葡萄乾、做汾酒盒子等),還強迫做不願做的事。長期殘忍的折磨導致我失眠、頭疼、腰疼、手麻、渾身無力,整日神情恍惚,使我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七、二零零五年回家後被單位開除工職,失去工資收入,並騷擾不斷
二零零五年,我回到家。單位在我勞教期間單方解除合同(實為開除),不讓上班,導致我沒有工資收入,給家庭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難。單位不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保險金,並且現在已過了退休年齡也不給我辦理退休手續,二十多年的工齡化為烏有。
之後,每逢過年過節和所謂的敏感日,都被居委會杜主任,張書記進家騷擾,精神摧殘。還多次給家裏打電話騷擾,讓家裏老人驚恐不安。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我被友誼大街派出所的教導員、片警冀小兵、李娜、劉光儀,還有居委會張書記、杜主任,強行到我家搜查、抄家。給我的家庭生活造成了極大傷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我在老家保定侍奉身體不適的母親,片警冀小兵、居委會書記來我家騷擾,並打聽我母親家地址,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叫其監視我,我母親受到驚嚇,我公爹也顫抖著聲音給我母親家打電話找我,為我擔驚受怕。
我是億萬修煉者中的普通一員,修煉讓我心靈得到淨化、身體得到健康。「真」讓我如實、真誠的表達自己的遭遇;「善」讓我面對迫害,卻始終相信政府可以妥善的解決好這個問題;「忍」讓我為創建社會精神文明做出了很大的貢獻。我不希望那些如我一樣的億萬好人,還在蒙受著不白的冤屈。
我希望政府正視我的遭遇,秉公判斷是非,還一個清白在人間。
被控告人江澤民利用其手中掌握的最高權力,利用「610」非法恐怖組織,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來,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操縱實施了全面滅絕性的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活動。在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庭遭受迫害之慘烈,令人髮指!追本溯源,江澤民是這場犯罪活動的首惡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