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門調查訴江之事 警察三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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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山東來稿〕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左右,山東青島市黃島區某派出所的兩名警察來到我家,說是上面派他們來調查起訴江澤民的事。

他們主要問了幾個問題:甚麼時間煉功的?煉法輪功受甚麼益了?和誰聯繫?護沒護過法?受沒受過處分?為甚麼起訴江澤民?控告有甚麼要求?現在還煉功嗎?等。

兩個警察一個做筆錄,一個在一邊錄像。

我告訴他們我為甚麼煉法輪功,我說,我一身病,八年治不好,修煉法輪功後全好了,至今已十八年了,身體沒病,既沒吃過藥,也沒打過針。大法要求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有好處。憲法規定信仰自由,可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利用共產黨、利用公檢法等迫害法輪功,出賣國土,把國家搞的民不聊生,貪污腐敗盛行,他不但迫害我們,也害了我們國家,害了我們中國人。我們做好人,修心養性,強身健體,卻背負了十六年的冤屈。他在任時我們有冤無處申。現在國家發表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我們為甚麼不告它?我們的訴求就是給我們師父和大法弟子恢復名譽,給我們一個自由修煉的環境。

他倆態度很好,我們在祥和的氣氛下交談。我看了他們的警察證和警號,一個問:「你給我們上明慧網啊?」我說:你不迫害我,我不會給你上明慧網的。他問:「以後你會有甚麼行動?」我說:看事態發展吧!如果誰迫害我,我就告誰,不迫害我,我就正常工作、生活、修煉,做我自己該做的。他說,我沒迫害你吧?我們只是履行上面下達的任務。

我又給他們講了法輪功真相,為何「三退」。我說見面就是緣份,把你們入過的黨、團、隊退了吧?兩人都答應了,一個退了黨,另一個退團後說:「這還不用入黨了。」走時說以後再來找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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