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張筱蓉屢遭當地的不法之徒的騷擾、迫害,一直持續到今天。二零零八年張筱蓉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人格侮辱、被抽血及非法奴役等手段迫害。今年七月,張筱蓉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送交了對江澤民的控告書。
張筱蓉在控告書中陳述的情況:
一、修煉三天身體得到淨化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過去身體很差,患有各種疾病,如胃病、頭痛、神經衰弱,後來竟然發展為嚴重的抑鬱症,大小醫院都治不好,花了很多錢。實在沒辦法,我被送到了精神病醫院治療,也毫無效果,當時我真是生不如死,整天就想自殺,不想活了,全家人都為我擔心。
1998年,正當我萬分絕望的時候,我的同事介紹我去煉法輪功。當我看了《轉法輪》這本書,我很激動,我感覺自己有希望了,從此,我開始修煉法輪功。
走入修煉後,大概三天左右,師父就把我的身體淨化了。我感到各種疾病的症狀都沒有了,心情也愉快了,每天都是樂呵呵的,那真是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啊!人也變年輕了。我知道是大法師父救了我的命。
修煉後,我按大法的要求不斷提高自己的心性和道德水平,在家、在單位,我按照大法師父的要求「真、善、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標準做一個好人,處處為他人著想、不爭、不鬥、不為名利,工作上兢兢業業的。單位領導、同事、家人和鄰居都說我變化很大,都公認我是個好人。
二、遭人格侮辱、被抽血及非法奴役等迫害
1999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重慶彈子石派出所的人到我單位調查我。領導也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從那時起,一遇到所謂的「敏感時間」(每年所有的大小節日,以及上面認為的國家的各種重要活動、會議時間),派出所都要派幾個協勤人員二十四小時非法跟蹤我,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權利。
2004年8月18日,派出所警察及協勤人員(大概七、八個人),氣勢洶洶強行闖入我家,對我實施非法抄家,搶走了我的幾十本大法書籍、資料等私人物品。他們還很野蠻的對我使用暴力,把我雙臂狠狠扭著強行拖走,邊托邊嘲笑我說:好輕啊,是學了輕功的。到了派出所,對我進行非法審訊,有個警察一直辱罵我、恥笑我,還大聲的侮辱我師父。晚上一點多,又強行把我綁架到拘留所進行迫害,我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六天。
2008年奧運期間,7月15日早七點鐘,黃桷埡派出所夥同610辦公室的七、八個人把我暴力綁架到警車上,要強行抓捕我,他們還說從後門走,不要讓群眾看見。我就大聲的喊:法輪大法好,你們在迫害好人。這次又強行闖入我家中,抄走了我的大法書籍和資料等私人物品。將我強行綁到派出所後,四個邪警強迫我按手印,我堅決不按,下午就把我綁架到看守所進行迫害。
8月12日,又將我送到勞教所進行迫害。剛進勞教所的時候,首先就是把我所有的衣服脫光,讓我做十個下蹲,極大的侮辱了我的人格,還逼我買她們的衣服穿,然後就將我單獨關到樓上很小的一間屋裏,對我進行殘酷的虐待和折磨。
8月份,重慶的天氣很熱,勞教所不准開風扇、不准刷牙、不准洗澡、不准換內褲。對我們實施連續罰站的酷刑,從早上六點鐘站到晚上十二點鐘,腳和腿腫的很大,手也腫的很大。還逼迫我轉化,放棄法輪功的信仰,強迫我每天寫思想彙報,寫不起字,就會被罵,被打。寫的不合他們的意,就要懲罰我做二百個下蹲,不准說話。我還被強迫做「奴工」,每天包糖八十斤,折絲帶450個,每天連續被強迫勞動十幾個小時,完不成任務的,就被罰站到晚上十二點鐘。其實這些糖都是很髒的,包裝很好看,因為時間很緊,做工的人大小便從不洗手,根本達不到衛生標準。而這些糖大量流入市場批發,主要是流向婚慶市場。
在勞教所裏,我常常被罰冬天集體淋雨,夏天集體曬太陽,吃飯蹲在地上吃。每次親人探視回來時,警察都會強迫我當著他們的面,脫光褲子做十個下蹲。每遇到國家法定節日前,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排著隊,被強迫在警察面前,脫光衣服和褲子,做下蹲。這是何等的侮辱虐待、愚弄人格!
勞教所裏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強行進行身體檢查,還要自己承擔檢查費用。一般是由重慶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開來專車,車裏配備有各種的醫療檢查器材,很多醫生給我們檢查、抽血,不登記我們法輪功學員的名字,全部由編號代替。那段時間,我在勞教所裏過著非人的生活,我的老母親很擔心,整天痛苦萬分,給她老人家造成的精神痛苦是無法想像的。
2011年6月23日,黃桷埡相關政府人員,要強行綁架我到重慶南山洗腦班強行轉化。同時,也綁架我的親家陳東菊(大法弟子)一起去。我堅決不去,兩名警察使勁的把我的臂膀扭著往大廳裏拖,我一歲多的孫女大聲的哭喊著:我的婆婆啊!那種痛苦的哭聲,周圍的群眾都聽見、看見了,他們都說這些政府人員又在抓好人了。我丈夫說:你們不准把她抓走,她一個手無寸鐵的老太婆,怎麼反對了共產黨?!警察這才鬆開了手。
7月18日,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及警察又闖入我家,準備強行將我抓到洗腦班,這次他們直接找我丈夫談話,強迫我丈夫配合他們的工作。他們告訴我丈夫,他們也不想這樣做,是上面壓下來的名單,必須執行,讓我去幾天就回來,我丈夫就同意了。我看事態不好,第二天我就外出了。但是他們還是不放過我的家人,天天十幾個人到我家恐嚇威脅,逼我媽媽和丈夫,要把我交出來,全家人吃不好睡不好,精神高度緊張,無法正常生活,對我媽媽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了重大傷害,由於承受巨大壓力,使我媽媽出現了高血壓症狀。我被迫在外流離失所十一天,我回家後,第二天派出所夥同610人員一早便來到我家門外,還出動了公安人員和警車,欲當場對我實施迫害。我正告他們:法輪大法好,我修「真、善、忍」做好人,你們有甚麼資格來給我洗腦,全世界都需要「真、善、忍」,難道不對嗎?610人員說:我們也沒辦法,我也搞不懂為甚麼要抓你們。
後來得知,這次迫害,正是當時的主政重慶的薄熙來、王立軍發起的,要求重慶610及各單位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強行轉化,強行要求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必須達到100%。若大法弟子拒絕,可不經任何法律手續,立即將大法弟子強行抓捕到洗腦班非法拘禁。還強行要求大法弟子家屬配合,若家屬不配合,可到家屬單位及住宅騷擾,牽連家人,異常邪惡。
不幸的是,6月25日,我親家陳東菊被抓到重慶南山南地洗腦班非法拘禁並殘酷迫害了一個月。十六年來,陳東菊也多次被當地派出所的人騷擾,強迫她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逼她違心的轉化自己的思想,對她造成巨大的精神傷害,莫大的精神壓力使她的身體每況愈下,2012年10月18日,她含冤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