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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南縣法院不講法律 強行對孫喜琴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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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樺南縣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對法輪功學員孫喜琴非法庭審後,於十月十三日對她非法判刑四年。孫喜琴當即提出上訴。十月二十日,辯護律師代孫喜琴向樺南縣法院遞交了上訴書。

律師黎雄兵在九月十八日的法庭上為孫喜琴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講出事實真相與理由,合法、合理。但是樺南縣法院合議庭卻選擇拒絕接受、採納,強行無理地對孫喜琴進行非法判刑,赤裸裸地暴露出中共所謂法院根本不講法律。

以下是黎雄兵律師的無罪辯護詞摘要:

對法輪功信仰者進行的勞教、洗腦班和判刑已經有十六個年頭了。此間,法輪功也傳遍了世界各地,香港、澳門、台灣、歐洲、北美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孫喜琴居然再次被指控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可是公訴機關一直沒有舉證:何謂邪教和邪教組織、怎樣利用邪教組織以及的行為怎樣破壞和破壞了哪些法律哪部法律的實施。

庭審調查以及辯護方證據孫喜芹工作單位所出具的《孫喜琴的現實工作表現》表明,孫喜琴為人誠懇、生活樸實、謙虛謹慎、吃苦耐勞、勤奮好學、團結互助、愛崗敬業,沒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同事鄰里親朋有口皆碑。邪在哪?沒有,根本沒有!

孫喜芹早期因為患心臟病 、風濕病、胃病神經官能症等疾病,久治不癒而修煉法輪功,提高心性做一個好人而修煉法輪功,基於自己的切身體驗和獲益堅持到今天。此間,曾經被迫關進學習班、拘留所、看守所要求放棄修煉,也曾一度被迫停止修煉。但停止修煉後,身心和健康狀況重又惡化,幾經痛苦煎熬、掙扎再次修煉並堅持到現在。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或言論!

近幾年來,我們國家一直在強調和推進依法治國,尊重和保障人權,努力消除「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專制強權行為。遺憾的是,今天的這個案件依然是典型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人權侵害行為,詆毀法輪功為邪教沒有完全法律依據。

孫喜琴遭受了許多的苦難,被無辜關押、被強制進學習班,直到今天的刑事審判。但她一直表現出平和、包容、真誠、善良的胸懷,她希望以自己的親身經歷來感召他人,她希望以自己的付出來傳遞事實真相,她承受不能與女兒團聚的親情煎熬……她是無罪的,希望法庭給予公正判決,讓她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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