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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勞教迫害 佳木斯市張國海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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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2015年8月28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張國海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42歲的張國海堅持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江澤民集團迫害,他的妻子被迫和他離婚。他曾於二零零二年被警察抓捕,之後被非法勞教,在佳木斯勞教所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四年張國海再次被非法抓捕,之後再次被非法勞教,先後被佳木斯勞教所、綏化勞教所關押迫害。張國海被非法開除公職,目前他為躲避迫害而流亡在外。

以下是張國海在訴狀中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叫張國海,現年四十二歲,畢業於瀋陽鐵路機械學校,家住佳木斯市前進區。我原是寶清縣萬金山鄉農村人。一九九一年考入瀋陽鐵路機械學校,九五年畢業後分配到哈爾濱鐵路局佳木斯車輛段。

一九九六年,我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上初中時,由於壓力大,患上了神經衰弱,身體虛弱等疾病,變得脾氣暴躁。我發現法輪大法就是我一生在尋找的,是利己、利他、利社會的好功法。修煉不久,我身體上的疾病不翼而飛了。我每天快樂地工作、生活,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在單位裏兢兢業業的工作,獲得一致好評。

以下是這些年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我的迫害事實:

(一)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遭綁架、勒索。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和妻子趙穎到北京為給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我看到穿軍裝和便衣的一夥流氓打手,抓著法輪功學員就打,我和妻子也被這群打手強行帶上警車,劫持到一個不知名看守所。

第二天,我們被劫持到佳木斯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兩天後,佳木斯公安局趙毅等警察把我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在佳木斯看守所,警察讓犯人看著我們,我們煉功警察就讓犯人打我們,我被非法搜身,強迫做奴工:拖走廊地、切白菜、洗蘿蔔。在那個人間地獄裏吃的是難以下咽的窩窩頭,喝的是幾乎沒幾片菜葉的菜湯,沒有一點油腥。我和趙穎被關押七十多天,我岳父去找佳木斯國保大隊被陳萬友勒索一萬元左右,我們才被放回。看守所勒索伙食費一千多元。

中山派出所周甫慶勒索所謂的遣送費兩千三百元(包括警察的臥鋪票、吃喝的費用、駐京辦的住宿費五十元及八百元的所謂辦公費用)。這些錢是從我的工資扣除的。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在非法關押期間,我無故被犯人打罵,刑事犯看著,不讓煉功。我為了抗議非法關押,開始絕食,我被強行野蠻灌食,所有絕食的法輪功被分開監室。由於看守所潮濕,我染上疥瘡。

(二)二零零一年,我同妻子趙穎在寶清縣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傳單,被人惡告,萬金山派出所兩警察把我們劫持到寶清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後,鐵路分局公安處兩警察夥同我所在單位佳木斯車輛段的紀委書記毛瑞波,將我們劫持到佳木斯鐵路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八天。

我上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身上開始長疥,還沒有癒合,在這次被非法關押時,疥更加嚴重了,我每時每刻都在痛苦中煎熬。我和趙穎身上都長了疥,身體狀況差,後來保外就醫回家,看守所還勒索家人伙食費二百多元。

(三)妻子被洗腦導致婚姻破裂。二零零一年,妻子趙穎到北京去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後,非法勞教一年半。在臭名昭著的新安勞教所裏,她被強制洗腦,恐嚇。新安勞教所的惡警怕她出來還繼續修煉法輪功,就挑撥她與我離婚。她獲得自由後,由於承受不住巨大壓力,在二零零四年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去佳木斯勞教所與我離婚。我們原本感情很好,由於這場迫害,導致離婚。

(四)非法入室搶劫綁架。二零零二年四月份,佳木斯市邪惡之徒開始大規模迫害法輪功學員,入室搶劫、綁架、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這期間被非法勞教、判刑的有近上百名法輪功學員。

四月十一日,以中山派出所所長徐永利為首,夥同其他惡警綁架我。姓吳的片警給我打電話,謊稱有事要找我。正好我休息在家,我沒有料想他們會對我下毒手。我聽到片警敲門聲,心想我又沒有做違法的事,所以就輕易給他們開了門。闖進來了十多個警察,他們流氓嘴臉完全地暴露出來,像土匪一樣進行搶劫,法輪功書籍、幾張法輪功真相資料、VCD等私人物品,全部被搶走。我被綁架到中山派出所,晚上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後,被非法勞教三年。

(五)被非法勞教、強制轉化、酷刑折磨。在佳木斯勞教所這個魔窟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我被非法搜身,惡警唆使刑事犯看著我們,不准閉眼睛,盤腿。我不聽他們的,他們就將我關進小號,銬在暖氣管子上,坐在小凳上一個姿勢,銬了半個月,手腫得像饅頭,臀部也疼痛難忍。我絕食半個月,他們就強制灌食。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紅色恐怖籠罩著佳木斯勞教所,江澤民要轉化率。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開始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為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不許法輪功學員接見家人。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逼坐不足二十公分寬的、帶稜的塑料小凳子,強制將雙手放在膝蓋上,全身一動都不准動,否則將遭到惡警暴徒的打罵。

半夜刑事犯睡著了,被一個身材魁梧的惡警一頓拳頭,他慫恿刑事犯打我。我天天碼小凳,由刑事犯看著不許動,若動,獄警就打刑事犯,讓刑事犯打我們,臀部都坐腫了,惡警副班長張振華拿電棍電我臉、脖子,電了有半個小時,逼迫我放棄信仰。姓葛的惡警用拳頭打我,我絕食抗議,他們就強行鼻飼灌食。他們還指使犯人王金貴打我,對我大打出手。

在大隊長劉紅光、副大隊長楊春龍的唆使下,惡警郭剛像個小丑一樣跳出來,惡毒誹謗法輪功學員。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嚴管,從別的監區調來大批刑事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張長鳴被迫害精神崩潰以至失常,致死。法輪功學員畢家新被迫害奄奄一息,放出後不久離世。

佳木斯勞教所戒備森嚴,尤其是對法輪功學員更無人權可言。我多次遭到打罵、體罰、虐待。每天的伙食是:黑麵發糕,有時半生不熟,牙磣,喝的是鹽水凍菜湯,我還被強迫做奴工挑小豆。

四大殺手之一的惡徒王宏偉經常踢我。我被銬暖氣管上,惡警張海林看著我。刑事犯打我,我告訴張海林,張裝聾作啞不管,這種舉動在縱容刑事犯對我的迫害。

(六)持續遭迫害:勞教、洗腦、開除公職、洗劫

二零零四年,我獲得自由。八月,我回單位後,鐵路分局「610」姓方的不法之徒勾結單位書記榮四平、紀委書記劉新國,強行綁架我到綏化勞教所洗腦班,非法關押我十多天。單位出五千元錢。

二零零四年十月,路分局「610」姓方的不法之徒,協同佳木斯車輛段紀委書記劉新國,派單位人跟蹤我。他們勾結市前進分局王化民、陳萬友等綁架我,到我家搶劫,我的工資卡,身份證,戶口等被搶走,工資卡裏八百多元錢被盜取,我當時兜裏有一百元錢,被前進區一中等個警察搶走,也沒開收據。我被劫持至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勞教三年,後劫持至佳木斯勞教所。一年後,我又被綏化勞教所勞教。同時我被單位非法開除。

在佳木斯勞教所,凶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之一梁金貴用拖布桿打我,狠狠地打我的胸部和腹部,二十多分鐘。

(七)二零零八年,向陽分局惡警撬開我所居住在永安街的房門,搶走室內電腦,我戶口、中專畢業證等私人證件,還有大米、四十斤豆油等許多物品,屋裏被洗劫一空。惡警在屋裏非法住了半個多月。他們將我非法通緝,我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八)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巡視組到哈爾濱市,我坐車去哈爾濱被鐵路公安處劫持下車,不讓我去哈爾濱遞交上訪信,並拿走我手機,後還給我。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

以上是中共江澤民集團這麼多年對我的迫害,我只是簡單敘述過程,然而這麼多年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了精神上、肉體上的不同程度的迫害。有很多法輪功學員為此失去了生命。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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