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淑梅說:「到現在一提起往事,婆婆仍會掩面失聲痛哭……還有我那年幼的兒子,每天放學回家從不出門,經常不吃不喝,也不說話,別人一提起我就哭……家人團聚的時候更不敢提起我……」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現年五十一歲的劉淑梅與婆婆姚樹榮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江澤民發起的這場對修煉「真善忍」的善良群眾的迫害,使她與家人身心遭受到重大傷害。
下面是劉淑梅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一、修大法讓我變得道德高尚,遇事為別人著想
我從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只是聽別人說法輪功挺好,修心向善,對人身心都有好處,因此我開始也走入修煉法輪功,我被書中做好人的道理所深深打動,並深信不疑。
在煉功前,受現代社會所薰陶,自私心很強,只要誰傷害到自己就懷恨在心,在爭名奪利中活的好苦好累。修煉大法之後,知道了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時能夠先想別人了,這樣感覺自己從未有過的心靈上的安寧與做人的那種踏實。在利益上也不像以前那樣去爭了。一次,我兒子在一家私人企業打工,裝車時被滑下來的鐵把胯骨軸擠脫位並且支了出來,送去醫院檢查後才給我打電話說:腿受傷了要做手術。我趕去醫院時,首先想了到這是一私人企業,掙錢不容易,對他們來說這也是一個不小的損失,這事誰都不願發生。想到這裏為了少花錢,我就去問大夫能不能不做手術。這麼多年我已深信法輪大法的超常,我告訴兒子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幾個大夫硬用力把支出的胯骨軸按回原位,十多天後大夫說不用用藥了,恢復的非常快。所以我忙找老闆說準備出院回家養著。老闆說他還年輕,再多住幾天,其他病人和護工都說也不用自己掏錢,最少也得住一個月出院。這事對一般人來說這麼做太正常不過了,可我是修大法的,遇事要為別人著。我說:誰掙錢都不容易。就這樣只住了17天院回家了。回去後很快就好了,沒出現一點不適。我一家人從內心感激法輪大法!感激師父!也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能夠使我變成一個道德高尚,為別人著想的人。
還有我的婆婆姚樹榮,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之前,身體患有嚴重氣管炎,尤其冬天非常嚴重,大口大口吐痰,嚴重時生活不能自理。煉功之後在不知不覺中的身體上各種疾病全好了。婆婆說:「我要不煉法輪功,就是憋氣早憋死了,是法輪功救了我一命。」
法輪功被迫害後,失去了公開煉功環境,由於家人常常被迫害,綁架,警察經常來抄家給造成極大精神壓力,致使婆婆身體出現了三次腦血栓症狀,因婆婆堅信法輪功,三次神奇般恢復正常。婆婆已是近80歲的人了,在婆婆身上能發生這樣神奇的事,所以婆婆說:「沒有法輪功就沒有我今天,法輪大法好啊!」
二、為說句真話遭毆打、暴曬關洗腦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前,當地派出所的警察長來我家,讓我放棄修煉,強迫我交出大法書籍等。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我抱著對政府的信任去北京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當天就被北京警察綁架到昌平收容所,即使在那裏,我們每個人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遇事先考慮別人。因那裏上訪的人很多,廁所被堵的無法使用。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個個不怕髒、不怕累、利用各種辦法把廁所所疏通能夠正常使用,院裏的衛生我們主動打掃,其他上訪的人都說:煉法輪功的人真好。當時為了不給當地政府找麻煩,我沒報是哪裏人,因為這個,那裏的警察對我們一個一個的審問,毆打,有時把我們集中一起站到烈日下暴曬,直到人休克。
後我被朝陽市的駐京辦事處帶去,到那後把我們8個人關在一個很窄。很小的過道裏,又擠又熱,也不讓開門,熱的使人喘不過氣。晚上我們8個人只能蜷著身子腳對腳的睡。辦公人員出來進去就從我們的身子邁。第三天當地派出所去車把我們劫持回到龍城公安分局,讓我們排成一排站那,科長黃殿相過來便罵,挨個搧嘴巴,後來由一個警察負責進行審問、做筆錄、不配合就打。晚上把我們銬到暖氣管上的、椅子上,一直到後半夜,等看我們的警察睡醒了才給我們打開。第二天上班又挨個審問一遍後,把我們送到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裏,每天被強迫坐在大板上,望著禁閉的鐵窗鐵門,失去了自由,在想念親人與害怕被提審酷刑,極度恐懼讓我幾乎精神崩潰。而且一天三頓窩頭,窩頭裏甚麼煤渣,沙子都有,喝的白菜湯裏膩蟲漂在上面,煙頭辣椒核,辣椒把甚麼都有,本來說拘留15天,結果關了將近一個月也沒放回家,又直接轉到西大營子洗腦班關押很長時間。期間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與私人物品單放機,要搶走電視時,在婆婆一再哀求留下電視好給孩子看,電視才沒被拿走。
三、非法勞教、強制洗腦轉化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我被龍城公安分局非法勞教一年,押送到瀋陽市馬三家勞教女二所。那裏,每天隊長找談話、寫思想、轉變情況、強迫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強制轉化,放棄修煉,不然就關禁閉、酷刑、迫害,使我身心受到很大傷害。
後來又被轉到馬三家女一所。那裏是以幹活為主,每天早出晚歸的做奴工,活忙時經常加班到深夜。第二天還得照常出工,活幹不出來耽誤下道工序,還得遭隊長的打和其他犯人的辱罵,有時急的哭著也得幹活。不加班時就坐小板凳強迫看誣蔑大法電視,不看就被罰站;不讓睡覺,被關在一個房間裏。也不許和別人說話,就這樣非法關押一年被放回家。
四、騷擾不斷 做好人被逼得走投無路
回家後仍不得安寧,當地警察曾多次到我家騷擾。有一年正是秋收季節,剛幹完農活疲憊的回到了家,這時突然多名警察闖入家中,屋裏屋外全是警察團團圍住,強迫我交出大法書籍,看到眼前情景避免不了的迫害又要發生了,我想借找書之機走脫,但沒走多遠被三名警察抓住將我按倒在地,把我兩手銬在背後打電話叫車。
我的家人問為啥抓人?遭受多次驚嚇的年邁婆婆嚎啕大哭,一雙手緊緊的拽著我的胳膊,想從警察手裏把我拉回來,並苦苦哀求著警察:不要再抓媳婦了,大秋天我家的活全指她幹呢。警察說:他們是執行命令。婆婆哭著用盡渾身力氣拽著不放,過程中手銬深深的卡進了我的手腕裏流出了血水。
當時很多圍觀的人,人們都看到了警察抓好人的粗暴行為。鄰居們都很同情的勸說,讓我回家穿上鞋,才把手銬打開。當時我看到家人被拖累的如此悲慘,一陣酸楚湧上心頭,做個好人怎麼這樣難哪!這樣的日子又啥時是個頭啊?被一次次的上門騷擾,全家人都在為我擔驚受怕,已逼得我走投無路、生不如死。家人看出了我的心思,拼命阻擋,使我又活了下來。
後來為了家裏的一時安寧,丈夫只好讓我出去租房住,就這樣被逼的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有時太想家了回來也不敢在屋裏住,有時在屋頂或在潮濕的地裏住一宿,家人提心吊膽的害怕再來抓我。
五、再遭綁架勞教一年
二零一二年凌晨四點多鐘,十多名警察又跳牆闖入我家,強行把我綁架到朝陽新華警署,把我關在審訊室裏,兩手銬在桌上,由警察輪流看著,上班後想把我送拘留所,到那因沒有檢查結果拒收,又被拉回警署。後又非法勞教一年。通過關係,村長保證,以保外就醫放回家。
在我遭受迫害的過程中,我的家人遭受到巨大傷害,因我不在家,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裏一切負擔都壓在年邁的公婆身上,除照顧年幼的孩子外,還要去地裏幹農活,我兩家一共十多畝地都由他二老承擔,加上兒媳經常被關押迫害,給他們的身心也造成了種種壓力,婆婆的眼淚已不知流了多少。到現在一提起往事,婆婆仍會掩面失聲痛哭,可想而知所受的創傷之深。
還有我那年幼的兒子,每天放學回家從不出門,經常不吃不喝,也不說話,別人一提起我就哭。全家人看他那樣都很心痛,特別是過年過節,家人團聚的時候更不敢提起我,給他幼小的心靈造成很大創傷。
在這種鋪天蓋地的謊言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真的是付出了巨大的承受,十幾年來的精神與經濟損失給每位法輪功學員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痛苦。對此,江澤民有著不可推脫的罪責。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