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下午,詹敏和丈夫到成都接兒子回家。大約是下午五點左右,丈夫和兒子到宿舍拿東西,詹敏在街上等他們時,向兩個行人介紹「二零一二年新唐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被一治安協警舉報,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立即開來警車,幾個警察強行將她抬上警車綁架到芳草街派出所迫害,丈夫和兒子聞訊趕到派出所,卻遭派出所警察強制筆錄口供,還立即派警察到她兒子在成都租住的房子進行非法搜查,一無所得後又立即開著警車到新津五津鎮她的住家處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大法師父法像、真相資料及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且沒有留下任何清單。三月十七日凌晨她被芳草街派出所強行綁架至成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剛到成都市看守所,詹敏因絕食抵制非法關押而招到強行灌食,幾個在押犯人把她按倒在鋪板上強行撬開嘴灌食,每天灌三次,大約一個星期後,又將她押送到該看守所在成都市區設的醫院輸液、灌食。四月十一日被成都市高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後因遭看守所袁隊長命令在押犯人強行脫光她的衣服進行所謂的安檢而再次絕食,幾天後又被強行送到醫院迫害。十一月二十七日,高新區法院在沒有通知詹敏的家人、沒有任何人旁聽的情況下,秘密非法對她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詹敏被非法押送到四川省女子監獄(四川簡陽市養馬鎮)關押迫害,同車來的還有二十多個在押犯。當天,市看守所的車到達省女子監獄時正是午飯時間,由於監獄醫院沒法立即體檢,便讓大家先到監區吃飯,等下午上班時間再體檢。詹敏一個人被送到該監獄八監區吃飯,其他二十多人都到九監區吃飯。詹敏剛進八監區大門,值班警察史晨懿和劉英等幾個犯人便不問青紅皂白,強行給她穿囚服,她不從,便將她按到地上。當時八監區專管法輪功的警察呂冬梅指使犯人強行給她穿上囚服後用繩子將她的手綁上。結果,不但沒給午飯吃,還在沒體檢、沒辦理移交手續的情況下,強行給她穿上囚服,用繩子捆上押到監獄醫院體檢,當天同車來的二十多個人,除詹敏之外,其餘的人都是在監區吃了飯,穿著便服來到醫院體檢的,這就是該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特殊「待遇」。
八監區對詹敏進行為期近三個月的入監學習,即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的「轉化」。一入八監區,就特派蔡雪花、王海芝兩個犯人監管她(即所謂的互監),派罪犯楊婭玲負責對她進行所謂的轉化學習。因怕她脫囚服,怕她煉功,剛入監幾天時間裏,白天晚上都給她穿著束縛衣(一種限制身體行動的刑服),連吃飯、睡覺、上廁所也不給脫。
中共酷刑演示:捆綁 |
在所謂的入監學習期間,詹敏因煉功,因拒絕聽、看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書籍和錄像,在該監區警察呂冬梅、陳紅及監獄教育科張主任的授意下,再次給她穿上束縛衣,並將雙手反捆到後背肩上,從早站到晚,在這種疼痛難忍的酷刑折磨下,強制她寫保證書,不寫就不給鬆綁。
晚上睡覺時,為防止她起來煉功,警察指使罪犯蔡雪花、王海芝分上、下夜輪流值班守在詹敏的床前。這種精神上的洗腦,身體上的摧殘,使她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在這種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下,大概是從二零一三年四、五月起,詹敏得了一種頑疾──腦鳴,從此大腦不分白天黑夜嗡嗡響個不停(直到現在),那種痛苦是無以言表的。
此後,大約在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因詹敏不承認在身體遭捆綁時寫的保證書及強制洗腦時寫的所謂「三書」,並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聲明全部作廢,從而遭到警察譚雨對詹敏的長期罰站、不准上廁所等處罰。每天從早上站到晚上十二點(吃飯、洗漱時間除外),有時甚至是站到深夜二點才讓睡。因長期站立,雙腳腫得發亮,警察明知不是病,是長期罰站造成的,卻強行將她帶到醫院看病。因她不打罪犯報告詞,除了不准她上廁所外,警察高利紅還處罰所謂的互監小組和她一起站軍姿,挑起這些罪犯對她的仇恨。因不戴罪犯標誌牌,警察譚雨罰她站軍姿並且中午在車間不許吃午飯。
因抵制「轉化」,不承認罪犯的身份,抵制監獄的各種改造活動,抵制到車間勞動,八監區警察派罪犯把詹敏綁架到車間站軍姿,從早上出工站到晚上收工。有一次因抵制在車間給她貼罪犯姓名、奴工工序標籤,警察陳紅指示罪犯韓靜等人將她拖去站軍姿時,右腳被扭傷腫大,警察陳紅仍強制詹敏拖著扭傷腫大的腳站了一天,使得腳傷更加嚴重,第二天因腳傷嚴重,詹敏拒絕到車間,警察鄧欽文、譚雨便叫幾個犯人把她強行抬到車間,後來詹敏便在出工的路上喊「法輪大法好」,專門監管她的罪犯韓靜、蔡雪花等人便每天用手捂著她的嘴、架著她的雙手拖到車間接受監管,直到出獄。
二零一四年夏季的一天,因詹敏抵制監區的互監制度,罪犯於迎春叫罪犯何正華等人強行將詹敏拖下樓去,使詹敏摔倒在地,頭部著地時的巨大響聲讓周圍的人都嚇了一跳,使本來就有腦鳴的大腦雪上加霜。除此之外,八監區警察還唆使罪犯韓靜、嚴秋霞、蔡雪花等每天把詹敏拖去站隊列,強制接受各種改造活動,直到出獄。其間詹敏曾三次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改造,八監區警察又三次將她綁架到監獄醫院進行灌食迫害(都是從鼻子插管子灌,且將管子固定不取出),而且還動用她的存摺上的錢買牛奶等食品灌她,四川省女子監獄對詹敏的非法關押迫害,使她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身體也極度虛弱。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是詹敏的非法刑期到期的日子。一大早,詹敏所在地──成都新津縣的「610」人員、單位人員及家人便來到四川省女子監獄接她出獄。當地方「610」人員與監獄有關人員辦完手續後,因詹敏不承認罪犯身份,拒絕在釋放證上簽字,四川省女子監獄在上午就辦完手續的情況下,強行將詹敏扣留到下午才讓她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