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簡稱女二監)的黨政頭目、教育科負責人,各監區的負責人和專管隊的獄警們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轉化」、「攻堅」任務,成為610機構(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操控下的最前沿的行惡者。她們採用各種或赤裸裸或隱晦的方式對堅持信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殘酷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從而逼迫她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坐」牢
法輪功學員的活動範圍被嚴格限制在擁擠狹窄的監室裏,除了入廁、體檢、警察談話,一般不能邁出監房門。整天被迫坐在塑料小凳上,雙手平放在兩膝,兩腿並攏,身體保持正直,被強制一動不動的坐著,每天長達十個小時以上。塑料凳面上往往刻有凹凸不平的花紋。被強制在這樣的凳子上長期罰坐,不出一個月,臀部皮膚紅腫、出血泡,繼而潰爛流血,疼痛難忍。因為長時間久坐,大部份法輪功學員出現血壓升高,四肢浮腫,甚至出現全身浮腫。這是一種較為隱形的酷刑,對罰坐者身心摧殘極大。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每天兩個包夾坐在左右兩側,一邊做勞動一邊用眼睛隨時盯著大法弟子。罰坐期間,若手指交叉、伸胳膊、伸腿、移動身體、閉上眼睛、打呵欠等,或者因為睏倦而想換個姿勢,都會遭到包夾們輕則辱罵,重則動手拉扯、毆打。
早上六點半起床,直到每天晚上十點半,一天的罰坐才告一段落,才可以上床睡覺。在此之前,連坐床、靠床都不被允許。
被嚴管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自己不能出去打飯、打開水,包夾們負責把飯菜打好、開水打好,送到監室。看上去這牢「坐」得似乎輕鬆,其實裏面大有文章。剋扣飯菜,哄搶熱水,牢騷滿腹,罵聲連連,法輪功學員每天都要受到諸如此類的難堪,這還是小事。包夾們受到唆使,能夠有機會在飯菜裏下藥,才是正題。
每天安排上六次廁所,遇到生理期或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入廁次數的,需通過包夾報告。而包夾常常利用此事為難法輪功學員,進行羞辱謾罵,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因為不願麻煩包夾而選擇憋尿,繼而出現腎水腫。入廁時必須要在包夾「陪同」監視下才可出門,目地是防止法輪功學員之間見面,防止其他犯人聽真相,不給法輪功學員與她人交談的機會。就連在走廊上行走,也不准東張西望、看看遠處、停步或出聲。
購物需要單獨寫申請,由獄警批准,而且不得購買食品。因為經常被剋扣飯菜,許多法輪功學員長期處於飢餓之中,嚴重缺乏營養,身體日漸虛弱。
用看似清閒、足不出戶的監禁,殺人不見血的「坐小凳」體罰虐待,用限制和剝奪人的吃、喝、拉、撒、睡、陽光鍛煉等人的基本生存活動的方法,用長期的謾罵和侮辱,使人的尊嚴和人的基本權利全部喪失,這正是中共監獄的「人性化管理」的寫實。
「想要乾淨回家去!」
女二監的每個監室僅有二十平方米左右,裏面居住著十二至十四人不等。除了放置鐵床、洗漱架之外,房間裏只剩下一條狹窄的過道。法輪功學員每日兩次的洗漱只能在床前見縫插針的找一塊落腳之處匆匆完成。洗臉水和刷牙水是事先按要求接好存在臉盆裏的。每次只允許接約三至四口杯的水,接多了會遭到包夾和值星員(監督崗)的責罵。洗漱用的髒水一律存在自己的臉盆裏,由監督崗安排出去倒水。
一星期洗一次內褲。一星期洗一次澡,洗澡不叫洗澡,叫擦澡,就是用一盆水簡單的在監房門背後擦一下。包夾們都有公用暖水壺,可以使用公用暖水壺裏的熱水洗澡,自己的暖水壺則用來解決日常飲水問題。而法輪功學員只能使用自己的暖水壺,冬天洗澡時如果用熱水,當天就沒有喝的水。所以許多法輪功學員(包括許多老年大法弟子)在嚴寒的冬季,也只能用一盆冷水擦洗一下身上。
由於衛生得不到保障,一些法輪功學員染上了皮膚病。一些不明真相的包夾就藉此進行攻擊,辱罵法輪功學員「髒」、「臭」。當法輪功學員要求正常洗漱時,她們就說:「想要乾淨回家去」。
唱紅臉與唱白臉
上頭有指示,獄警們應儘量避免直接對法輪功學員下迫害指令,所以包夾們就充當了「白臉」的角色。獄警們對專管組的包夾們進行仇恨教育,要求她們與法輪功學員保持距離,不允許她們隨便和法輪功學員單獨說話,嚴禁包夾們聽大法真相,要求她們把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及時彙報給警察,「越詳細越好」。獄警們不許包夾們暗中幫助大法弟子,吃不完的飯菜、用不完的熱水、要丟棄的私人物品,寧可倒掉、扔掉,也不能借給、贈與法輪功學員,更不能給予其精神上的鼓勵。要「劃清界線」、「不能讓她們(指法輪功學員)過得太舒服」,要對其嚴密監視,「必要時可以採取強制暴力措施」。
為了使包夾們積極「靠攏政府」,除了年終時發放物質獎勵以外,獄警主要採用行政獎勵手段(多記功減刑)來刺激包夾們做違背良心的告密者,並把是否積極「靠攏政府」作為審核包夾們的重要依據。
協助獄警做「轉化」的包夾,每「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可獲得五分的考核分「獎勵」,並且在年終「勞動積極分子」的評選中獲得優先權。獄警授意有文化的包夾寫污衊大法的文章,每一篇中稿文章可獲得零點二分至二分的獎勵不等。女二監專門針對包夾們制定了一套《包控不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獎懲辦法》,用考核分數的獎勵或扣除來威逼包夾行惡。那些違反了監規紀律的包夾們往往以「我積極彙報了『三人』(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而獲得從輕或免予處罰。而那些「對法輪功學員太好」的包夾們,則被獄警們用各種藉口從重處罰,並不失時機的教育她們「為自己的改造負責」。那些仇恨法輪功學員、肆意侮辱打罵法輪功學員、愛打小報告的包夾成為獄警標榜的典型,積極分子。
每個法輪功學員配給至少兩個包夾。警察要求包夾們要互相之間「配合」,有「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反映給警察以便她們掌控。包括一些細微的生活小節,每天吃飯情況、身體狀況、是否出過監房門、行為舉止、思想動態等都要以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進行彙報。每天下午晚飯過後,五點多鐘,包夾們按要求在一份《信息採集表》上詳細記錄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小到吃了甚麼,講了甚麼話,做了哪些動作都要一一寫上。每名大法弟子都有一本寫有自己名字的《信息採集表》。獄警們把這份記錄作為一項保密資料,每天晚上由值班警察對當天的記錄進行審閱,作為對大法弟子的第一手管控資料,每天進行累積保存,並嚴禁包夾們洩露相關情況。
長期處在嚴密監控下的法輪功學員被完全剝奪了人身自由、言論自由,而包夾們也在承受著服刑與充當告密者的雙重精神壓力,大部份患上了高血壓和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礙,經常情緒失控,把壓抑、怨恨和憤怒轉移到法輪功學員身上,對法輪功學員採取惡毒的言語攻擊。有的為了取得警察的青睞和記功獎賞,故意刺激法輪功學員,製造事端。有的為了完成警察交給她們的「轉化」任務,不斷給法輪功學員施加壓力,挑釁、找茬、拉幫結夥、搬弄是非、冷嘲熱諷、指桑罵槐、喊叫發洩等。
有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坐的時間太久,想閉上眼睛休息一會兒,還有的法輪功學員僅僅想在中午飯過後刷牙,或者幫助打掃一下監室衛生,或者坐在床上兩腿交叉(即散盤),就被包夾們認為是「行為異常」。包夾們群起攻之,用「不要臉」、「厚顏無恥」、「你還活著幹甚麼」、「你爹媽是怎麼教育你的」諸如此類惡毒的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格侮辱,甚至動手打人、拉扯、掐人、拖拽等。
而警察即使知道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也故意視而不見,裝聾作啞。實在需要當面處理了,也只是在場面上對包夾呵斥幾句,並不進行實質的處理。通常等到事情過後才「淡化」處理,其實暗中給行惡的包夾們獎勵。這樣的包夾往往是別的包夾的榜樣。告密揭發的特務行徑被視為「靠攏政府」而受到鼓勵和宣傳。在警察們的縱容下,有的包夾儼然成為獄警的耳目喉舌、打人工具。
牢中牢
獄警們非常害怕犯人們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聽到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就如臨大敵,全副武裝,瘋狂地撲向法輪功學員,指使數名包夾和監督崗將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按倒在地上,對著她噴膠水封嘴,在眼睛和口裏噴辣椒水或香蕉水,用抹布塞嘴,用高壓電棒電擊身體的敏感部位。然後用膠布把法輪功學員的嘴封住,用手銬腳鐐把她銬在鐵床上,而且銬得很低,使她站不起來,只能用一種痛苦的姿勢蹲著。甚至僅僅因為堅持煉功,就被包夾毆打,電棍電擊,穿上束身衣,戴上腳鐐手銬。
有的法輪功學員因為拒絕「轉化」、堅持信仰、不配合獄警的無理要求,被關進禁閉室加大力度折磨。按照監獄的相關規定,每次禁閉的時間為七至十五天,最長不超過一個月,而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禁閉,時間可以無限期延長。
禁閉室非常狹小,約五平方米左右,牆上貼著橡皮,除了一張床外沒有甚麼設施,內設監控器,每天二十四小時監控,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每天從早上六點至晚上十一點,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動,不准講話,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若有移動,輕則辱罵,重則被包夾拳腳相加。不准刷牙、洗臉、洗腳和衛生用水,一個月才能打一盆水擦一擦身上。每天只允許上四次廁所。更不人道的是,在月經期也不准用衛生紙,不准換洗衣服,就是染有月經血跡、污穢的內褲也不讓換洗。每天只給一點食物,不能吃飽,不准用暖水壺,只給一小瓶水。冬天不准穿棉衣,只能穿兩件單衣、單褲,不准穿襪子,只准穿拖鞋,不能加蓋被子。夏天不准穿內衣,只能穿一件外衣。不准掛蚊帳,任憑蚊子毒蟲叮咬。
在禁閉室裏,獄警們撕下平時在其他犯人面前的偽善面具,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粗俗惡毒的語言進行人身攻擊,往往幾個獄警相約為伴,輪番圍攻,斯文掃地,面目猙獰。甚至對法輪功學員肆無忌憚的毆打,把法輪功學員吊在窗子上,用電棍電擊,或者指使數名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毒打。
救人?殺人?
有的法輪功學員在修煉前患有醫院無法治療或難以治癒的疾病,通過修心向善,頑症全消,身輕體健。然而在監獄裏遭受各種非人折磨後,舊病復發。有的身體上出現了嚴重病態反應,以前在外面從未檢查出的高血壓、心臟病、結石等,入監不久後即被「查出」,於是獄警要求法輪功學員服藥,配合「治療」。
對於拒絕服藥的法輪功學員,除採取各種軟硬兼施的辦法強迫其吃藥,甚至把藥物磨成粉末狀,指使包夾將藥粉偷偷放在法輪功學員的飯菜裏。雖然在這裏開具藥品是打著「為你們健康著想的」冠冕堂皇的旗號,然而對於給法輪功學員開具的藥品和病歷等卻是屬於保密資料。也就是說,法輪功學員本人並不清楚自己的病歷上寫了甚麼,具體有甚麼病,吃的是甚麼藥。而對於其他犯人,診療資料並不屬於保密內容。在這裏,法輪功學員們不能確切的知道自己服用的是甚麼藥。在知情權被剝奪的情況下,有的法輪功學員拒絕服藥或不吞咽藥品,警察們就要求法輪功學員吃完藥後把嘴張開,檢查是否已經吞下藥物。在這裏,人的尊嚴被隨意踩在腳下,還要用力搓揉幾下。
監獄對部份法輪功學員在不需要驗血的情況下,每星期或者每個月做一次體檢、抽血,不知是何用意?更為惡劣的是,獄警為達到「轉化」目地,妄圖操控法輪功學員的思想,竟然在堅修的大法弟子飯菜裏拌入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或者用精神控制類藥物冒充血壓藥逼迫法輪功學員服用,致使其神志不清,精神恍惚。對一些法輪功學員在出獄前注射不明藥物,導致她們出現頭昏、嗜睡、記憶減退、反應遲鈍等精神受損症狀。
有的法輪功學員以絕食的方式抵制無理迫害,獄警們就指使獄醫和包夾們對其野蠻鼻飼灌食。從鼻腔插入一根未經消毒的粗塑料管,通過食道進入胃部,然後往管子裏注入摻了辣椒麵的冷水或稀食,往往造成被灌食者的鼻腔、食道、胃部潰爛,痛苦不堪。給被灌食者輸液時,使用的是無標籤針水,針水輸進體內時,劇痛隨之而來。更甚者,有人威脅道:「給你輸了這針水,你出去後等死吧」。
有的法輪功學員在非法監禁中,身體無法承受非人的折磨,奄奄一息,監獄方不僅不放人,還來對其攝像,怕人死在監獄裏不好向其親屬「交待」,極力推卸責任。不僅不伸出援手,還脅迫病危中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否則不予釋放,並藉此要挾在外面心急如焚的法輪功學員家屬。
「三書」是這樣逼出來的
監獄不僅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折磨,還配合地方610對其家人進行威逼恐嚇,施加經濟壓力(凡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均被開除工職或者截扣退休金),使法輪功學員家中親人無人照顧。有的家人在思念獄中親人的痛苦中含冤離世。而監獄和610卻把這些它們一手炮製的家庭變故,變成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服從監規、實現轉化的「籌碼」。不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會見(親屬)權利隨時都有可能被剝奪,即使允許接見,獄警也要在現場嚴密監聽,做筆錄,限制談話內容,生怕監獄裏的非人性做法被曝光。更為卑劣的是,獄警往往以老人高齡需要人照顧,親人病危或病故等要挾法輪功學員寫「三書」。並揚言寫就放人,不寫就不放人,更不許回家探視,還反過來說「你們煉功人沒有人情味」。
全封閉式的洗腦。不准看電視,聽廣播,不准參加任何娛樂活動,除監獄強迫看的誹謗法輪功的書及錄像外,不准看其它書、報。定期寫思想彙報。找邪悟人員和所謂的「專家」小組做洗腦「轉化」。
那些所謂的「專家」,為了賺取一點「幫教費」和得到轉化法輪功學員後的高額獎金,配合獄警,採用欺騙迷惑加威逼利誘的種種手段,極盡鼓舌弄唇之能事,混淆視聽、顛倒黑白,以達到改變法輪功學員信仰的目的。當獄中惡毒的毆打、污言穢語的辱罵、卑劣的「檢舉揭發」、殺人不見血的酷刑仍然不能改變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時,那些打著幫教名義的洗腦就成為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比如,把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遵紀守法、秩序井然、合理合法的和平上訪誣為「圍攻中南海」。當大法弟子指出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會議上強烈譴責中共當局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揭露中共最怕暴露、掩蓋最深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時,幫教者們都顯得十分驚慌。理屈詞窮時,他們就轉換話題,惡言相逼:「你若再煉,出去就沒有工作」,或者「你的子女就不能考大學」等等。而那些邪悟者大段的背誦假經文,宣揚連自己都難以自圓其說的理論。
其實被非法監禁在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大部份都很堅定,邪惡的迫害使法輪功學員更加成熟清醒。有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逼無奈下寫了「三書」,是違心地流著淚寫的。而女二監對外宣傳中所鼓吹的甚麼「大愛感化」、「春風化雨」,掩蓋了多少慘無人道的血腥罪惡。
即使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寫了「三書」的學員,「轉化」後仍然受到嚴密的監控,包夾們還是要對其每天的言行進行暗中記錄、彙報。「轉化」的學員們每天要完成長時間(經常超過八小時,達到十小時以上)的勞役和繁重的生產任務,成為監獄手中的賺錢工具,回報是微薄的勞動報酬和「沒能減多少的」刑期縮短。「轉化」之前,獄警們會「勸導」:「轉化了就可以記功減刑,早點回家。」其實記功減刑本身就有許多限制,而且「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在申報減刑時會被再次要求寫「三書」,辛辛苦苦兩年的勞動可能只獲得二至八個月的減刑。有些思家心切的法輪功的學員為了能早點回家,做了違心的事情。減刑的結果卻使她們大呼上當,有的還沒有出獄就已經清醒明白了。
迫害者也要被洗腦
洗腦不僅僅針對堅守信仰的大法弟子,為了防止直接參與迫害的獄警明白真相,對這些洗腦者們要同樣進行定期洗腦。獄警們被要求「無條件服從上級指令」,接受忠誠教育,定期參加「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法律,政策法規,管理制度,心理學,論辯術,如何有效的做轉化工作,與邪悟者交流、學習邪悟理論等。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女二監除了《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之外,還有一份在610機構操控下制定的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管理細則(或辦法)」。在這份內部保密文件中,所有侵犯人權的做法形成文字,得到了認可,赤裸裸的歧視打壓就此披上了法律的外衣。獄警們被要求認真學習這些管理規定。當她們被質疑「嚴管」法輪功學員的做法侵犯人權時,她們就搬出這個細則,卻不知此細則正是監獄侵犯人權、踐踏公民合法權利的最有力證據。獄警們不被允許有自己的思想,即使有也不能講出來。
對上頭的命令只能無條件服從,不得質疑。每「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610都會給監獄數萬元的獎金。平時每個月,610也會按被非法監禁的學員人頭數給予監獄一定數額的「專項撥款」,協助監獄專款專用,實施迫害。在巨大的經濟利益的誘惑下,在權力凌駕於公檢法司的610機構的直接操控下,女二監的領導和獄警們知法犯法,已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兇和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