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二十三日,四月二十四日、五月七日,從老家湖北專程趕來的七十歲的父親和六十四歲的母親到女二監要求見女兒再次遭到無理。
今年四月十六日,凌莉父母從湖北老家坐火車趕來昆明看女兒,二十三日九點左右凌莉父母到雲南第二女子監獄要求會見女兒,監獄會見室的謝警察和張警察要求他們寫會見申請,還說當天不能答覆。
第二天凌莉父母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會見室,謝警察打電話聯繫監區,回覆說監區已經拿到了申請書,但領導不在,當天無法回覆,如果可以會見就打電話聯繫凌莉父母。
兩個星期後,五月七日凌莉父母又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會見室,張警察說不讓見,但凌莉父母要求查看遞交進去的申請意見書。張警察打電話給裏面,裏面一個警察將申請意見書送出來,還不太願意給凌莉父母看,在凌莉父母再三要求後才看到了申請意見書。
申請意見書上凌莉父母寫道:「我們是女二監一監區凌莉的父母親,從老家湖北坐火車到昆明來,想見女兒凌莉,請你們批准。凌莉的父親凌志剛,母親吳鳳仙,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意見書上監獄批字是:「凌莉目前依然是嚴管期,父母會見不利於其改造,不予會見」,簽名為:秦敏,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領導批字:同意,簽名為:莫瑞,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另外一個簽名為:雷明,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除了阻撓正常會見外,女二監還阻撓正常的通信和電話,二零一三年至今凌莉父母沒有收到凌莉的一封信,二零一二年收到兩封信,而凌莉到監獄後從沒有給家裏打過電話。二零一三年二月中旬,凌莉父親接到自稱為女二監管凌莉的警察的電話,警察讓凌莉父母拉凌莉一把,當凌莉的父親問對方貴姓,對方說有規定不能說,然後就把電話掛了。
二零一二年六月份凌莉的妹妹說自己單位的領導找自己談話,說雲南那邊打電話來威脅,讓她管好自己的父母。
最近一次凌莉父母見到女兒是一年前,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早上十點,那次會見了半個小時。但是裏面警察記錄,外面一個警察限制凌莉父母所說的話。當時凌莉穿著高領棉毛衫,手腕上有護腕,精神狀況還好,凌莉說自己在裏面沒有幹活。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下午兩點左右有大約四個警察,穿警服來凌莉家騷擾,當時凌莉父母親在家,大約敲門敲了二十分鐘,凌莉父母沒有開門。
凌莉,四十歲,家住昆明市西山區後新街五十二號九幢二單元四零一室,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區「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公、檢、法、司各部門之上的邪惡機構)、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邱學彥、王忠告等六名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並抄家,搶走了法輪功書籍、神韻新年晚會光碟、手機、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後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
與凌莉一起被綁架的還有三位法輪功學員:王勇(女,四十七歲,昆明市西山區粵秀中學教師)、董桂芬(女,六十一歲,昆明紡織廠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四百五十六號附二十六室)、張秀英(女,七十八歲,昆明市鐵路局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棟一單元601號)。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對這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凌莉聘請了北京正義律師作無罪辯護。在法庭上,儘管公訴人朱林和審判長楊曉萍、代理審判長楊捷、李琰都無言以對,但最後昆明市中級法院還是無視憲法和法律,在「六一零」的操控脅迫下,依然法外施法。之後昆明市中級法院(二千零九)昆刑一初字第一百八十一號刑事判決書,非法對凌莉判刑五年,對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王勇、董桂芬、張秀英判刑三年,張秀英、王勇監外執行。
凌莉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後,一直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被監獄關「禁閉」、「坐小板凳」等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傷害。